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2日至7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党组会进行部署。10月8日,我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时限。10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李泽刚书记调研检察院的讲话要求,分享了学习体会,审定了整改方案。会议要求,要突出政治导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见行见效;突出效果导向,严肃整改纪律作风,跟踪问效,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11月11日,召开党组会听取了各班子成员对所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要求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整改落实。12月6日,再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机制建设以及整改落实情况。12月24日,召开党组会听取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查看整改落实佐证资料准备情况,要求按照整改截止时间及时上报材料。

  (二)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肖飞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督办、全程协调。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郝迎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吉业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由院政治部根据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征求部门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同步制定《县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和《县委宣传部关于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各整改方案已经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派出纪检监察组审核通过,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党组专题会议要求,各党组成员对反馈意见自行认领,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讲透彻,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24年10月21日顺利召开。

  (五)积极对接各级部门。主动向县委巡察办、派出纪检组、组织部、宣传部等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接,报送相关进度资料,加强对我院整改工作的指导。接受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督导组到院进行巡察整改督导,向上级院寻求指导和帮助,更好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六)强化督导责任上肩。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和“项目化、清单化、系统化推进”的整改工作措施,要求各责任人及时组织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汇总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过程中分别于11月15日和12月10日两次全面汇总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进度较慢的事项进行督导,对完成整改销号事项由责任部门填写整改问题销号表,经责任领导签字同意,附佐证资料清单后提交院党组审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以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指导实践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方案》,丰富理论学习方式。2.2024年10月12日-11月1日,组织干警参加政法干警联学班学习,并分两个小组开展讨论。2024年11月1日至3日以及12月5日,组织干警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同时组织干警参加11月22日的湖北政法大讲堂、11月25日的宜昌市院“求索”大讲堂和12月5日本院开展的“长青检韵”学习。3.及时规范进行中心组学习,已对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月和2024年1月关于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再学习,并结合业务开展深入研讨交流。4.11月13日上午召开党组会,听取“三个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短板弱项,进一步查缺补漏。同时在党组会、全院大会上传达学习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的要求,对照“三个管理”加强业务管理,宣传部门开展“一取消三不再”大家谈专栏继续研讨。

  问题2:以法律政策研究引领、服务检察办案实践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1.组建调研团队,明确工作任务,目前已上报16篇调研文章,数量较往年大幅增加,文章质量明显提升,获核心期刊《检察日报》刊发1篇。2.检校合作机制已落实到位。3.检察长带头撰写调研,首次立项湖北省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课题。

  问题3: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1.目前,正在全院开展大谈心活动,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政治部开展重点谈话。2.7.17案件已顺利办结,共办理起诉案件30件36人,其中一部14件、二部8件、三部3件,院领导5件。进一步修改完善部门线索移送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3.严格运用“三全”考核办法,加强日常考核。目前已完成前三个季度的考核,并上报至县委组织部。4.关爱干警,10月份来,对10人晋升职级,1人任职第三检察部主任,1人提拔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问题4:改革后的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案件管理部门对全年所有检察官(包括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汇总梳理,于12月底进行全院通报。以后每年均进行通报。各领导办案情况:肖飞检察长办案共7件,实体性案件4件,非实体性案件3件;郝迎华副检察长办案共36件,实体性案件19件,非实体性案件17件;覃军副检察长办案共20件,实体性案件15件,非实体性案件5件;李民副检察长办案共71件,实体性案件42件,非实体性案件29件;吕芳副检察长办案共34件,实体性案件4件,非实体性案件30件;李晓明专职委员办案共75件,实体性案件22件,非实体性案件53件。院领导办案占全院办案数的27%。2.新提拔1名政治部主任,新任命1名业务部门主任,并对部分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3.党组专题研究检察管理相关工作,针对“一取消三不再”的实质内涵,加强“三个管理”,尤其是在案管部门进行发力。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措施》。

  问题5:公益诉讼聚焦重点领域、民生需求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1.加大办案模型、益心为公平台应用,注重数字化线索收集。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共发现线索3条: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城区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未配置灭火器线索1条、网络销售伪劣消防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风险监督模型发现网络销售伪劣灭火器线索1条、“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接收群众照片举报某乡镇随意丢弃、倾倒生活垃圾线索1条。2.与县法院、县林业局鉴定“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建了生态修复碳汇林司法实践基地,通过该机制办理案件9件12人,共认购林业碳汇215.81吨,价值21100元。3.对清江高坝洲库区存在湖汊养殖加剧清江流域水华风险问题已立案开展公益诉讼调查,11月22日组织相关部门磋商。4.2024年3月20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产品抽查检查;2024年5月24日,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县法院联合开展退渔禁捕联合巡查活动;2024年8月28日,邀请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组织召开“空壳公司”溯源治理座谈会;2024年6月26日,与县总工会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5.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5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案件2件、安全生产领域案件17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案件2件。

  问题6: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全院进一步细化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起草改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要求,经院党组会讨论通过《进一步改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强化办案监督思维,提升检察建议线索发现、培育、监督能力。2.2024年下半年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对“空壳公司”监管漏洞、县财政局对农业保险费补贴管理漏洞、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管理漏洞、县卫健局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县职业教育中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问题制发7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经严格审核把关,回复整改率100%。3.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检察建议整改落实不到位相关问题。

  问题7:“检察护企”不够扎实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1.安排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已经有4名院领导带队走访5家企业。2.对在办案件进行风险研判,已经对1件涉企案件进行风险研判。3.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检察服务站工作制度的意见》,建立轮岗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护企的外宣新要求严格执行。4.一体推进,主动履职,落实检察护企。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等检察手段,落实上级院检察护企专项工作方案,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共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15件,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件,涉市场主体行政监督案件7件,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3件。

  问题8:“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

  整改落实情况:1.按照上级院工作安排,组织部门干警学习研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点、三个专项工作方案3次。2.2024年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件,同比上升60%。其中执行活动监督3件、审判活动监督2件、生效裁判结果监督1件、支持起诉2件。行政检察案件51件,同比上升67%。其中执行活动监督2件、审判活动监督1件、生效裁判结果监督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3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跟进监督1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1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9件,同比上升3%。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三类案件全面破零,案件质效均有提升。3.与县总工会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4.加强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力度,共办理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37件。5.撰写的“县法院对某公司强制执行裁定违法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检察长在全省行政检察培训会上分享交流经验。

  问题9: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1.依照本院“个十百千”方案,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市业务竞赛,其中检察官刘琴凤、李桂芹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荣誉称号;检察官刘琴凤入选参加第十届宜昌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并获得“优胜辩手”的荣誉称号。2.召开检察官联席议,集中对案件进行讨论,提高所办案件质量。目前已经召开7期检察官联席会。3.“长青检韵”大讲堂组织干警专题学习如何高质效办好案件,专题学习《昆明会议纪要》,提高毒品案件办理质效。4.对刘某故意伤害案和高某贩卖毒品案的承办人均已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心谈话,召开部门会议对两起问题案件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部分干警交流心得体会。5.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汇报,提请检委会讨论案件18件,向市院请示重大案件3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1次。

  问题10:“两法”衔接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检察案件的能力。2.组建“1+1+N”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郝迎华同志负责。12月6日,党组会讨论通过《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3.检务督查部门对监委移送的秦某涉嫌贪污案的相关履职办案程序进行核查,于12月6日向党组汇报初核结果,对案件承办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11:检察办案“三个效果”待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1.各部门、各支部按要求落实各项学习要求,组织干警按要求开展学习,持续抓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2.案件管理部门已完成对该案的质量评查,并已提交检委会讨论,检委会决定该案为合格案件。3.各办案部门严格落实案件风险研判,建立台账,持续做好办案过程中的风险研判和处置。

  问题12: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1.党组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按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研判会,组织全体干警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12月24日党组会上专题听取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修订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管理办法,已在12月6日经党组会讨论通过。3.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并加强对干警自媒体的监督管理。4.落实人员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

  问题13: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1.保密委员会进一步落实保密责任,进一步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订保密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开展保密教育,落实保密要求,常态化抓好涉密管理。2.调整人员调整保密人员,规范日常保密管理,11月底办公室进行了人员岗位调整,由办公室副主任向常荣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保密管理。3.利用全院大会、部门会等活动开展保密教育,结合机关纪委通报的失泄密案例,常态化开展保密教育,办公室在11月27日部门会上进行保密知识学习。

  问题14: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实。

  整改落实情况:1.按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机关纪委书记配备年轻中层正职担任。2.2024年肖飞检察长已完成专题党课讲授2次,各支部书记讲授党课各1次。3.安排检务督察部门开展调查,已对巡察反馈的相关情况进行检务督察初核,并提请党组会研究通过,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今年以来,我院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5人,其中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4人,启动检务督察初核调查程序2人。

  问题15:落实“三个规定”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1.已组织各支部进行学习。2.建立提醒填报、督办落实机制,定期进行提醒。12月向党组会汇报了我院全年“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要求加强新进人员、驻村工作队员的学习教育,领导带头作示范。3.每月在工作群进行提醒、督促填报,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外宣力度,对内制作“十个严禁“提示牌。目前,未出现“零报告”的情况。

  问题16: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纪检监察相关知识的学习,结合机关党委换届,对机关纪委委员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纪检组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任前谈话。2.新一届机关纪委已改选完成,黎铭飞同志担任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责任明确到位,机关纪委制订年度工作计划。3.机关党委各委员职责分工已报院党组会研究通过。

  问题17: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对财务、机要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谈话。2.对142万元固定资产由有7.9万元无形资产进行补登。3.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在12月6日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对国有资产登记明确了责任部门,要求办公室每年度进行国有资产清理工作。4.进一步完善落实固定资产定期核查制度,对漏登资产进行清查,及时登记,制定分批报废处置计划。已清理出60台电脑符合报废处置标准,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已完成国有资产补登工作,已对相关终端进行登记造册,报县保密局后依规报废处理。

  问题18:内控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1.对三笔公务接待报销单已检查核对,向经办人摸清了情况,已向经办人解释相关财经纪律,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心谈话,经办人已将违规接待费用上交财务室入账,进一步对照自查其他三公接待报销凭证。2.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制订完善“过紧日子”要求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经12月6日党组会讨论通过,严格审批流程、权限等事项,特别是对公务接待程序进行明确要求。3.按照省检察院鄂检发政字〔2017〕93号文件,制订司法警察大队值勤和加班补贴管理办法,明确津补贴发放标准及额度。财务室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法警津补贴需提供考勤依据作为附件。

  问题19:党建主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12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汇报机关党建工作,已按最新要求拟定工作职责清单,明确职责分工。2.结合县委组织的能力提升班要求,于11月28日对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共计11人进行专题培训。3.根据县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安排2名干警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为期2天的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4.严格落实相关选举程序,院机关党委已于2024年7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同步换届。5.机关党委召开专题机关党委会,研究突出问题。并对之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现场查阅支部会议记录,强化对下指导。

  问题20:机关党建基础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1.11月,组织相关人员就如何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进行分析,列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2.12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情况及机关党委分工情况。3.根据县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安排2名干警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为期2天的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院机关党委于11月28日对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共计11人根据县委组织部培训内容,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培训。4.对时任机关党委书记、业务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严格落实相关选举程序,院机关党委已于2024年7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换届选举,支部委员同步换届。

  问题21:检察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1.12月6日,党组会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措施》。2.1名90后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到位,1名80后到业务部门担任部门正职,1名90后担任院团支部书记,申报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2人。3.调入1人上编完成,1人已完成转任,继续进行外招内调的人才招录工作。预计2026年满足员额检察官遴选要求的检察官助理有6人。4.2024年我院3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占比达到27%。2025年7月新招录2名公务员,A证占比已达到30%。5.县委已召开会议,解决事业编制1个,用于解决我院非公占编问题,本年度8月底前可以完成。

  问题22:驻村帮扶工作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1.8月21日,党组会专题研究驻村人员调整工作,安排陈冬同志全脱产驻村,政治部副主任黎铭飞同志回院安排工作。2.驻村人员认真学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强驻村人员管理,提升驻村工作质效。3.分管领导多次到村指导调研工作。

  问题23:巡察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落实情况:1.已对2019年巡察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对照此次巡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2.党费标准已调整到位,已按要求于12月底前一次收齐到位上缴组织部。3.规范党费调整时间从每年元月开始,以12月31日为基数。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深知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们将借这次巡察整改,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深化改革,及时解决问题、堵塞漏洞,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围绕县委对我院整改工作提出的“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扛起政治责任,努力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个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另外针对整改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后不反弹、不回潮,从而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县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人民检察院、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县检察院联系电话:0717-5330601;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廪君大道177号,电子邮箱:1063240619@qq.c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5333274,邮箱:549424051@qq.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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