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田芳艳 发布时间 : 2025-07-29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6日至8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清江水务集团党委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9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清江水务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问题23个,截至目前已整改销号19个,视同完成1个,持续整改,未完成3个,继续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党委主抓,组织筹划有力。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集团党委当前及后期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现实举措和重要抓手。反馈会议召开后,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落实跟踪督办职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部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问题整改,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工作。集团内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坚持从严从紧,按时细化推进。针对七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集团党委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紧密联系集团实际,研究制定清江水务集团问题整改清单,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目前正在按标准、时限展开问题清理、整改落实工作。实行问题销号机制,对已整改的问题及时销号,未落实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坚持定期调度,加强巡察整改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以责任落实倒逼问题纠治。要求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从自身做起、改起、严起,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同时,集团党委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2024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对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理论学习中心组漏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的理解不深不透,在深化改革、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着力提升市场化经营水平上存在短板和弱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制定《水务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成效。严格执行党委会“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坚持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党委会“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学习1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注重知行合一。2024年10月对漏学文件进行补学;11月27日集中学习《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精神,并结合集团公司战略定位和发展需要开展专题研讨,真正把学习成效用于指导水务实践工作中。
问题2:党委在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上存在越位,以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代替董事会或经理层的决定,在监督保障党委决议落地落实上有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原则,重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集体决策,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链合作问题,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按程序对某科技有限公司提请诉讼,已于2025年1月10日下达民事判决书,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支付义务,2月5日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根据《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国有企业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预计2025年底集团将在县国资局指导下完成撤销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立工作。三是2024年12月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集团纪委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决策落地落实。就供应链合作问题对相关人员采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3:在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上有不足,个别事项决策缺乏充分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流程与责任追究机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制度文件,提高制度执行意识。2024年11月,集团领导班子集中学习集团公司制度汇编,并结合工作实际,自查制度空白及漏洞问题,进行优化,修订出台《清江水务集团2025年度制度汇编》,对未按制度执行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回溯审查,重新评估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每期党委会新增“上期议定事项完成情况”议程,由纪委书记督办汇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确保议定事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加强会前沟通。上会议题由各分管领导分别审定后,由综合办公室提前收集,形成党委会议题清单。特殊事项,由分管领导主动向董事长事前报告,充分沟通。三是规范直饮水设备问题已完成整改,龙舟坪营业所工作人员定期对长阳广场直饮水设备进行全面清理、维护。津洋口营业所工作人员定期对凤凰广场直饮水设备进行全面清理、维护。同时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期更换损坏原件,进行全面清洁、清洗工作,现场调试,确保饮水机稳定运行。
问题4:在统筹谋划重大事项上有欠缺,个别项目实施缺乏前期规划和充分论证,存在重复委托中介公司进行评估、审计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2月重新修订《水务集团制度汇编》,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按照公司法坚持重大事项统筹谋划党委会前置审核,并聘请相关专家充分酝酿论证,项目方案比选、设计变更均通过班子成员集中讨论研判确定;三是对确需委托中介服务的事项,在党委会上明确服务范围、资金预算,按程序采购,尽量节约开支。
问题5:党委在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内部管理上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集团实际,2024年11月11日出台《清江水务集团治理主体权责清单》,明确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及各部门的权责边界。2024年12月重新修订《水务集团制度汇编》,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决策质量。二是根据《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方案》文件精神,集团将按照文件要求撤销监事会和监事,预计2025年底将在县国资局指导下完成撤销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立工作。
问题6:未明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会计师、建造师等专业人员缺乏。人才招录岗位设置不精准,未充分考虑工作经历和履职能力;未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一岗一薪”制度,仍实行以职务级别为核心的薪酬标准,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未有效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上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2024年12月重新修订《水务集团制度汇编》,完善集团关于中层干部任免工作制度,严格规范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好选拔人员的充分调研,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后方可任用。严格执行公示和纪检审核程序,加强群众监督和纪检部门的监督。2024年10月24日,通过民主推荐、党委会研究推选集团中层正职担任重要一级子公司一把手。二是2024年11月11日出台《清江水务集团治理主体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职权。三是2024年12月重新修订《水务集团制度汇编》,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一岗一薪”薪酬制度,制定有效激励措施。四是制定机关绩效考核方案,并按要求严格执行。2025年1月对各子公司、各部室开展年终目标考核,成立考核小组、明确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历时两天顺利完成考核工作。
问题7:龙舟坪镇、磨市镇、高家堰镇区域“供水一张网”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程序采购城乡供水专项规划编制单位,目前已完成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引领;二是加大对乡镇供水企业并购力度,目前大堰乡、高家堰镇、鸭子口乡、资丘镇、渔峡口镇、榔坪镇、火烧坪乡、磨市镇、都镇湾9个乡镇已完成资产收购,榔坪镇、火烧坪乡完成实质性移交,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个升级改造一个原则,对乡镇集镇水厂进行升级改造。
问题8:供水工程信息化改造、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等城乡智慧水务体系建设未启动。
整改落实情况:城乡引水工程乡集镇供水厂改造已全面启动,城区二次供水改造已完成35个小区管道和泵房施工,城区智慧水务建设项目正在快速推进,建成后将同步进行智能物联网水表更换。智慧水务管理平台以白氏坪水厂改建为试点,完成了智慧水务方案设计,同步实施。目前智能物联网水表已完成安装11000块。
问题9:三大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未实现统一运营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城区“三大”污水处理厂现均已完成环保验收,竣工预验收;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由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股权收购方式将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BOT特许经营权回收。11月5日,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与启迪桑德公司、长阳浦华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厂、江南污水环保验收通过后,同步移交浦华水务公司运营,目前运营情况良好,出水水质达标。
问题10:“12345”办件质量不高。2023年以来,集团公司办件满意度不足50%。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加强服务方面,优化服务承诺,对停水抢修、停水信息发布、水质水压、抄表收费、其他收费、用水报装、工程施工、客户服务、诉求处办9个方面进行规范。白氏坪营业所工作人员联合社区入户宣传、开展送水服务,对行动不便及独居的孤寡老人送水上门,投诉已大幅度下降,白氏坪片区供水已无投诉件。二是完成亨瑞龙庭、福园小区、清江领秀、顺达家园、和瑞广场、文化尚景、丹水尚城、皇家一号等35个小区二次改造主体施工,正在进行龙舟港湾、东方花园、清江山水、桂林丽岛等小区主体改造施工收尾。三是2025年3月27日由龙舟坪镇、县住建局、清江水务集团联合印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实施方案,明确了住建、龙舟坪镇、供水公司及物业小区各方职责,对后期规范运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题11:长阳清江绿色智能船舶综合服务区项目要求2023年底前启动施工,截至巡察时未完成项目招标。“城乡引水工程”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江绿色智能船舶综合服务区已于2025年1月3日开工建设,分两期,一期完成三通一平施工,目前正在抓紧推进,二期已与宜昌某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拟定招商协议、租赁协议。二是截至目前磨市镇供水工程已完成45%工程量,预计2026年5月底完成;大堰供水工程(二期)计划8月上旬开工,预计2026年8月完成;都镇湾供水工程计划8月上旬开工,预计2025年底完成;鸭子口供水工程已完成45%工程量,预计2025年12月底完成;资丘供水工程已完成20%工程量,预计2025年12月底完成;渔峡口供水工程计划7月底开工,预计2025年12月底完成;火烧坪供水工程已完成20%工程量,预计2026年5月底完成;榔坪供水工程已完成25%工程量,预计2025年12月底完成;贺家坪康养项目已完成70%工程量,预计2025年11月底完成;高家堰供水工程已完成80%工程量,预计2025年9月底完成。
问题12:内部资金拆借不规范,存在连带责任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0月,公司规范了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资金拆借程序,每次资金调拨,分别签订借款协议,明确债务风险,2025年2月,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明确了各审批流程中审批责任人的审批职责及权限。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风险,通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权责。
问题13:对外投资风控不严格,存在潜在损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对外投资风控机制。2024年12月重新修订《水务集团制度汇编》,完善《集团党委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重大投资事项做足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事前提请党委集中研讨决策,执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并加强过程监督。二是加强某公司供应链遗留问题处置。集团所属子公司长阳清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规避风险,减小损失,于2024年10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某公司所有厂房以及货物予以保全。同时,集团新成立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公司法人,与宜昌某公司达成租赁协议,于2025年2月7日复工复产,确保公司品牌保值和工人稳定。
问题14: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金品二路房产已作为仓库自用,白氏坪社区3栋房屋已分别对外承租;二是洒水车问题已和对方达成一致协议,明确了双方权责。三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党委会通过后,严格执行。通过湖北省国有三资三变管控平台,完善一账一表,适时进行资产清查,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已采购清江水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将集团全部资产纳入系统智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问题15: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委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不够,未按照要求聚焦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一岗一策”健全防范体系,风险排查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4日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管理清单》,建立健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部室,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教育,集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二是2024年11月15日出台《清江水务集团违纪风险点清单》,聚焦关键部门、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建立预警机制。三是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专题研究部署不够、清廉载体建设不到位”问题,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等载体,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创新教育形式,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行不知止终自毁》、廉政教育影片《巡查》《共和国反腐枪声》、开展“家庭助廉”家访活动,营造良好家庭氛围,长吹枕边风;创建清廉品牌《水润清风 水润廉心》,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讲纪律专题党课等形式,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16:一把手”落实“四个亲自”不到位。对于上级关于清廉国企建设相关要求未做到亲自部署、督办落实,清廉国企建设停留在“水润清风”口号上,无实质性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0月持续细化完善清江水务集团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方案,成立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清廉国企建设的深切内涵,以“清廉水务”建设为抓手,聚焦“筑牢清廉政治生态、树立清廉用人导向、推进清廉作风建设、构建清廉防控体系、打造清廉文化阵地”五大板块打造清廉国企建设;二是完善清廉品牌“水润清风”,出台清廉品牌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县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清江水务集团工作实际,集团党委以“清廉水务”建设为抓手,聚焦“学、宣、育、督”等关键节点,将清廉元素融入水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打造“水润清风”廉洁文化品牌,不断丰富“清廉水务”建设内涵,提升水务干部职工知廉、守廉、助廉意识;三是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2024年累计参加活动人次达90人,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各30余份。
问题17:集团纪委履职有缺位。纪委书记分管机关财务,纪委委员分管、负责子公司财务,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针对投资、项目管理等风险点开展主动监督、排查防范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重新调整,不再分管机关财务;二是集团2024年11月15日出台《清江水务集团违纪风险点清单》,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展风险排查,共排查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三重一大”事项等6个方面的风险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集团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制定《清江水务集团2024年度班子成员领衔建设项目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每周由集团纪委书记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集团重点项目周调度会,督办项目进度。
问题18:过度依赖第三方服务。存在非必要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审计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方案》文件精神,集团将按照文件要求撤销监事会和监事,预计2025年底将在县国资局指导下完成撤销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立工作。非必要委托第三方审计由审计委员会完成。
问题19:领导班子攻坚克难意识不强。对于历时遗留问题、当前棘手难题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和一抓到底的韧劲。
整改落实情况:主动对接乡镇、财政局,加大对乡镇供水企业并购力度,现已完成9个乡镇(贺家坪除外)移交座谈,完成榔坪、火烧坪集镇供水资产实质性移交运营;鸭子口、资丘、高家堰集镇水厂拟8月中旬前完成;渔峡口、都镇湾、大堰集镇水厂正在调度资金拟8月底前完成;贺家坪集镇水厂已完成座谈并签订收购协议,现已完成选址和地勘工作,并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评审;磨市集镇水厂需待新水厂建成运营后进行实质移交。
问题20: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修订完善集团关于中层干部任免工作制度,严格规范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好选拔人员的充分调研,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后方可任用。严格执行公示和纪检审核程序,加强群众监督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问题21: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要求,规范党费收缴及核算标准,对全体党员党费进行重新核准调整。2024年12月13日,按照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全体班子成员已对年终绩效应缴未缴部分完成了党费补缴工作,补缴对象共7人。
问题22: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支部工作不到位,班子成员兼任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在所属三个支部均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9月,集团公司3个党支部联合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明确指出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规定,规范党组织生活流程;注重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2024年分别参加了省委组织部2024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培训会、我县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组织生活的组织能力和质量;建立党组织生活监督检查机制,出台了《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2024年12月,集团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对清源供水、弘晟燃气党支部开展党建指导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党组织生活会质量显著提高;2024年10月31日,清源供水党支部已按规范流程完成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决按照县委巡察组部署安排,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全面整改,确保各项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计划结合年底的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剖析问题、反思责任、推动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托底清零。
二是持续搞好结合融合。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符合问题,努力克服党建与发展两张皮现象。
三是持续强化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水务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的过程。
四是强化为民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增强为民情怀,解决民生实事,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重点民生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本领,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清江水务集团、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反映。清江水务集团联系电话:0717-5322808;通讯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60号,电子邮箱:1176280873@qq.com。县纪委监委派出四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5323056,邮箱:pcd4jjjcz@163.com。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