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9月28日至11月10日对我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梳理,印发了《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十五届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副书记为整改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带头强化跟踪督办,带头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举一反三。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有不足方面。

  问题1:财源建设合力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1.已起草《长阳推动财源建设工作方案》,正在送县政府审签发文,方案中明确建立财源建设协调机制,建立信息交换、分析研判、检查督办等长效机制,持续高效推进财源建设工作。2.分月编制财政收支月报,通报收入完成情况。2024年1—6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2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2%,比去年同期增长12.85%(剔除缓税因素后增长18.9%)。

  问题2:挖掘增收潜力有弱项。

  整改落实情况:1.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规范有序。一是2023年底全面启动预算一体化非税收入模块,深化非税收入征缴改革,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二是在全县财政系统和2024年部门预算培训会上进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业务解读,让执收部门熟知政策和操作流程,促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范有序;三是在政府官网公开《长阳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四是定期与单位、银行对账,非税收入日清月结。2.压紧压实执收单位主体责任,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指导预算单位对2024年的收入形势认真分析,预测全年收入,编制2024年的部门预算。

  问题3: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有缺项。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县财政局2023年8月牵头制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支出管理办法》(长财规〔2023〕1号),督促国有企业按照《办法》中明确的企业利润征收比例落实收益上缴和相关经营支出;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局下达《关于征收202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的通知》,督促县城发集团于2023年12月26日按规定上缴2022年企业利润收入至非税服务中心;2.县薪酬办牵头,县财政局配合修订完善了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绩效目标考核方案,将县管企业的财政贡献、利润上缴等纳入年度企业负责人绩效目标考核范围;3.县人民政府与县出资企业签订2024年经营目标责任书,明确企业主要经营目标。

  问题4:预算项目编制精细化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1.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一体化项目库管理,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采取系统测算、股室复审,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采取预算管理股室初审、财政局职能股室复审、集中审定,新增5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安排预算。2.严格预算执行控制,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确需紧急支出的无预算事项,通过部门预算调剂解决。3.从2024年起,预算每年安排1300万元用于消化历年预拨经费挂账。4.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规范预拨经费管理,切实管住“钱袋子”,用好财政资金。目前无新增财政资金出借。

  问题5: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县财政局制定《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工作方案》,明确绩效指标填报要求,科学设定项目绩效指标,各资金管理股室根据单位项目立项依据和测算标准,严格把控项目预算资金额度。2.县财政局制定《关于开展部门自评和绩效运行监控的工作提示》,要求部门每年集中对本部门1-7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运行监控汇总分析,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并在8月底前将纸质资料送财政局业务股室备案,及时监控,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及时调整预算进行纠偏。3.按照《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工作方案》,督促县直各部门组织自评,在4月底前将相关自评资料报送至财政局备案。4.县财政局已制定《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主评价工作方案》,正在组织第三方对11个项目支出、2个部门整体支出、2个乡镇整体绩效进行重点评价。

  问题6:对财会监督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1.一是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在今年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的培训班上就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作财会监督专题辅导报告;二是2024年县财政局招录两名公务员,安排一人到监督办工作,充实财政监督力量。三是组织专班对县城发集团、清江水务集团等国企开展了财会监督专项检查,对两个乡镇、三个县直单位“五一”、端午期间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和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进行了检查。2.6月初已印发《2024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大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6月下旬已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监督检查统筹方案》。3.3月中旬已制订《全县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长财监发〔2024〕1号),对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向县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等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机制。4.根据此次巡察和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县委书记点人点事”工作清单要求,县财政局已经下发《关于统一预算单位开支报销审批模板管理的通知》、《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修订、完善各种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问题7:强化社保基金风险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已按政策要求全数列入2024年财政预算。2.2024年已预算安排弥补新机保当年收支缺口、消化历年收支缺口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3.2024年1-6月已按要求拨付2023年结转的财政对社保基金补助资金、2024年财政对社保基金补助资金。

  问题8:督导推动国有企业强化风控管理不够有力,资金追偿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1.持续指导县属国有企业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县城发集团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清江水务集团制定了《清江水务集团项目管理办法》、《清江水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2.截至目前,汇丰和融资担保公司所涉57笔担保贷款中,已诉讼53笔;未诉讼4笔,其中1笔已全额收回,其它3笔均已签订年度分期还款协议。3.2023年6月,对汇丰和公司4名职工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4.将资金追偿情况纳入汇丰和融资担保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问题9:日常监督管理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1.2024年2月8日,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并下发《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2.2月19日召开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清理工作会议,成立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8个工作专班;3.通过“中国长阳网”“长阳发布”征集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4.目前各单位已完成自查清理工作,梳理汇总问题清单,建立了资产总账、经营性资产台账、低效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台账、分类整理出问题清单,针对具体问题会同相关单位甄别研判,拟定了整改措施,督促单位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和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边查边改。5.按照《工作提示(二)》于每月25号前将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整改落实情况梳理汇总,并督促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整改和低效(闲置)存量资产盘活利用,针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的,移交检查督办组进行督办。6.结合全省大财政体系建设,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面开展“三资”清查,编制“一账一表”,拟定盘活利用计划,挖掘财政增收潜力。

  问题10:督促落实公开招租要求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经营性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已启动,进一步摸清我县国有资产底数、现状。后续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梳理整治经营性国有资产低效使用和被侵占的问题,有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将经营性资产清查发现问题与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研判,督促单位严格按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公开招租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租,并审核备案。3.梳理各单位经营性资产,采用移交县城发集团统一管理和公开处置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移交县城发集团后由集团统一运营。

  问题11:强化清廉建设助力国企转型发展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1.按照宜昌市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方案要求,4月县政府国资局制定《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重点工作方案》。4月15日制定我县重点任务清单。2.为确保清廉国企建设做到全覆盖,有效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品牌创建,将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要求纳入年度企业负责人绩效目标考核范围。4月24日,县政府国资局组织县城发集团、清江水务集团分管清廉国企负责人、各县属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开展全县国资国企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暨清廉国企国资推进会,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5月10日,县政府国资局组成工作小组,前往县城发集团对清廉国企建设等工作进行督办,强调2024年清廉国企建设重点工作,了解工作进度及工作短板。县城发集团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夯实清廉国企阵地建设先后于5月14日、7月1日在《三峡日报》刊载;5月15日,县政府国资局制定《县出资企业开展“控股不控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控股不控权”问题排查。3.聚焦国企重大项目投资、并购重组、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自查、督查相结合,多措并举强整改,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12:2020年以来,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仅限于会议传达、面上部署;未结合实际调整责任清单并调研督导推进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全县党建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专题研究财政部门党建工作。1月15日,专题对县委巡察提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整改工作,讨论研究财政系统品牌创建工作。2月21日,专题研究县委巡察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整改进度,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3月6日,班子成员、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人事股全体人员参加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2.根据2024年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3.“一月一研判”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持续建立完善国企人员廉政档案。持续开展清廉国企建设,结合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综合整治假国企央企行动、国有企业挂靠经营专项整治、国有企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多项行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深入企业开展高频率监督检查,充分挖掘具体问题并督促整改,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问题13:没有将“红脸出汗、抓早抓小”作为分内之事,对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的适用方式和情形把握不准,以日常强调代替提醒谈话,主动性和针对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调研力度,加强对分管领域和联系财政所干部职工的管理,不定时开展谈话,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力争抓早抓小。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4月3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的方式对机关第三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4月中旬,党组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对国资中心主要负责人、渔峡口财政所主要负责人、榔坪财政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2.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均已纳入2023年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中。

  问题14:局党组对机关纪委工作重视不够,前机关纪委书记因工作调整后“挂名”近3年,具体工作由一名纪委委员承担。

  整改落实情况:1.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同时,机关纪委委员、机关各支部纪检委员配合专职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局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等方式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经请示县直机关工委同意,4月初局党组已按程序任命向方红同志为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3.人事教育股、机关纪委、各支部纪检委员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24年3月初,由机关纪检委员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人事股配合安排部署全财政系统自查工作,3月15日,局党组组织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督办全体成员、各财政所干部参加湖北省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培训班,进一步充实财政监督力量。2024年4月,由局机关纪委牵头负责,人事股配合,开展机关及财政所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自查工作,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问题15:局党组对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1.2024年已开展“清廉讲堂”9次,学习省市县各类通报、工作提示及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纪法小课堂”开展纪法学习5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财政案鉴》,用财政系统的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集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针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在支部大会上开展学习讨论,用身边的案例开展教育警示。3.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契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梳理廉洁风险点。4.3月21日,机关纪检委员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财政系统自查工作,明确时间节点,重点讲解自查重点与常见问题,进一步增强干部主动自查意识。县财政局已对261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涵盖全体在岗人员及2021年以来退休人员。

  问题16:机关表率作用不强。作为财经纪律“守门人”,机关财务存在“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等情形。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县财政局机关往来款清理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2.应付款9笔285万元为账务处理问题,经局党组逐笔研判已作调账处理;3.应收款7笔16.2万元,其中已收回3笔5.25万元,2笔应作调账处理。

  问题17:对乡镇财政所管理有空白。

  整改落实情况:1.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财政所工作联系指导,至5月中旬,累积到所工作25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2个。2.统筹全县财政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财政所财务监督检查。4月中旬,局领导对榔坪财政所主要负责人、渔峡口财政所主要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4月中旬,召开财政所长座谈会,榔坪财政所和渔峡口财政所对存在的问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要求各所引以为戒,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3.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所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财政所暂付款专项清理,于4月中旬完成乡镇自查。4.积极推进财政所争先创优活动,龙舟坪财政所被纳入第一批省级示范财政所创建名单,龙舟坪、磨市、资丘、火烧坪、高家堰等5个财政所被表彰为2023年度全县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问题18: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方案,并按要求抓好落实。2.2024年已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中心组学习主题的要求开展四期集中学习,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研讨4次并撰写发言提纲。

  问题19: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月16日按程序和要求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集体和班子成员对标对表查摆问题,会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找准问题,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已按要求报告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2.党组成员均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每次安排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汇报思想。

  问题20: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互相批评毫无辣味。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开展好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年度考评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严格按照《关于全县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长教办发〔2023〕8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4.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督促指导。5.持续加强支部党员教育培养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当前理论学习、时政热闻及支部党员动态,认真准备,开展书记上党课。6.4月3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机关第三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21:对年轻干部帮带持续性不强,时间仅半年,缺乏长期跟踪培养;年轻干部活力不足,缺乏多岗位历练。

  整改落实情况:1.修订完善《青年干部帮带培养方案》、对局属各单位和各财政所发《青年干部帮带工作提示》对近年来新招录人员都指定帮带老师一对一开展帮带,明确联系领导。拟对2024年新招录的人员按照青年干部帮带培养要求开展一对一的帮带,明确帮带老师,开展一对一帮带。2.结合“股长讲堂”组织青年干部结合本职岗位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的业务水平,截至2024年4月已累计开展“股长讲堂”18次。2023年,选派1名年轻干部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习前沿财会知识;1名年轻干部在上海财经大学参加宜昌市财政系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班;1名年轻干部赴宜都市财政局财源建设服务中心挂职学习3周。3.加大青年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24年,已对5名年轻干部的岗位进行了调整,其中选拔了4名年轻干部担任中层干部。4.修订完善《县财政局2023年度创先争优工作方案》,持续开展“财政先锋”党建品牌创建,2024年对2023年度全县财政系统10个先进集体和20个财政先锋予以通报表扬。2023年度1名年轻干部被省财政厅表彰为“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问题22:退休干部党支部(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功能发挥不强,组织凝聚退休党员开展支部活动不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1.4月9日已召开局机关四支部(退休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组织功能,组织凝聚退休党员干部开展支部活动,充分发挥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退休党员干部的引导和表率作用。2.结合春节走访慰问,班子成员带队走访慰问53名机关退休党员干部,班子成员与退休老干部进行了沟通交流。3.开展关心关爱,组织退休干部开展全面身体检查。4.结合党员春训等开展集中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提高老干部的参与积极性,增强老干部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方面。

  问题23:局党组对审计整改研究不深,担当不足,缺乏啃“硬骨头”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管理的通知》(长财库发〔2022〕5号)文件规定,目前无新增财政资金出借。2.2020年审计指出的出借财政资金已完成清收。

  问题24:持续整改力度不够,整改质效巩固机制缺乏。

  整改落实情况:1.持续加强支部党员教育培养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学习成果入脑入心。在日常学习中,采取现场谈学习体会与学习后写学习心得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深悟透效果,逐步提高用党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截至目前,已有6名干部现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机关党委对学习心得内容审核把关,杜绝“照搬照抄”现象。2.规范支部建设,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自查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确保支部主题党日要素齐全、学习到位,组织生活会程序正规、“红脸出汗”效果明显。1月15日党组会议要求机关纪委强化督办,督促本次巡察问题整改落实,防止历次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进一步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细化工作措施,项固整改成效。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确保整改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推动一项工作。通过巡察整改促进干部职工能力大提升、作风再转变、业绩更突出,奋力推动全县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7-5322705;通讯地址:四冲湾路50号,电子邮箱:407089494@qq.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533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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