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田芳艳 发布时间 : 2024-03-29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7日至7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县民政局党组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一个标准抓整改,坚持以上率下,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一份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抓细抓实,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抓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于6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机关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抓压力传导,形成整改合力。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县民政局党组根据分工梳理出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台账,逐条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同时,突出重点,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将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传递到机关的神经末梢,形成了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整改的浓厚氛围,确保所有问题如期整改落实。
(三)抓跟踪问效,做到立改真改。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促检查,整改中分别于6月9日、6月25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推进,对照台账逐项落实,及时解决整改难题,对整改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全程跟踪检查,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纳入整改台账。同时,全面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持续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方面
问题1:2022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指示后,局党组未学习研究抓落实,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少数乡镇、村委会落实救助政策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在党组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领域相关指示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组织社会救助政策和业务专题培训6场次260余人次,其中2次全县培训,4次到都镇湾镇、大堰乡、鸭子口乡、龙舟坪镇进行业务培训,实现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9个低保户收入超标应退未退、3个低保户家庭成员应保未保问题均于10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组织专班到涉及问题线索的榔坪镇、火烧坪乡、资丘镇及其他乡镇进行抽查8次,抽查发现的分散特困照料问题、低保未整户纳入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2:推进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全县12家农村福利院清查核资已于2023年7月20日全部完成;8月28日已向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工作情况汇报;11月8日召开全县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专题办公会,会上分管县领导对直管后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2月21日,召开全县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总结大会,会上对各乡镇农村福利院院长进行重新聘任,并制定农村福利院人员聘任、财务管理、考核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
问题3:推动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3年底,已建成1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2%,已超过市民政局70%任务标准。1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分别位于湖口社区1个、龙门社区2个、花坪社区2个、白氏坪社区1个、桃山社区1个、丹水社区1个、后山社区1个、鸣凤社区1个、板桥铺社区2个、何家坪社区1个。整合县城发停车场项目,对花坪社区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旁停车场二楼进行改造,建成西部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原烟草公司二楼花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连成整体,打造集就餐服务、娱乐活动、上门服务、日间照料、短期托养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其中花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5月恢复运营。
问题4: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明前后护理等级不一致的缘由是2021年与2023年的评定标准不一样,2021年评定标准相对简单。2021年评估标准重点考虑老年人行动能力,6项标准有4项及以上未达标即可评为全失能。2023年评估标准更加严格,除考虑老年人行动能力外,还要考虑精神智力、社会融入等指标。已及时按新评定标准进行了整改,2023年10月,3名老人护理费已按最新评估标准发放。2023年11月,农村福利院人财物正式统一上收至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管理。11月21日召开全县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总结大会,对所有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和集体谈话提醒。
问题5:“三沿五区”散坟整治“去存量”推进慢。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县殡管办下发散坟整治工作提示4次,督促各乡镇进行摸底排查,各乡镇每月25日上报工作进度。
通过智慧殡葬管理平台对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监管,截至目前,已录入散坟整治数据1159条。下发散坟整治进度情况通报2期,将散坟整治效果纳入乡村振兴季度考核内容,对各乡镇散坟整治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季度考核4次,进一步压实乡镇整改责任,目前,各乡镇整治散坟217座,搬迁散坟1159座,占存量的41%,整改进度提高到39个百分点。
问题6: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规划统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建设2处,其余9个乡镇已完成选址,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后续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其他公益性公墓;县级公益性公墓(驾鹤坡公益性公墓)已在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备案,并完成一期建设,目前建设墓穴318个。龙舟坪镇天官台公益性公墓已完成一期建设,建设骨灰墓穴52个;磨市镇已完成公益性公墓选址,选址位于救师口村。
问题7:殡葬执法不作为。
整改落实情况:会同县林业局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以乡镇站所和各级林长为依托,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发现问题。县殡管办于2023年9月25日向县林业局发送《关于开展林业执法的函》,金子山陵园附近山坡上的4座活人墓已复绿整改,县林业局于2023年12月26验收合格。
问题8: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8月8日,县民政局印发《县民政局关于成立“五社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建县“五社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县“五社联动”工作组织领导。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持证人员比例,截至2023年12月,全县通过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300余人,其中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比例达到65%。2023年争取省财政资金65万元,落实“以奖代补”共同缔造社工项目3个(湖口社区、龙门社区、三渔冲村)、完整社区建设补助项目1个(花坪社区汇丰紫隆小区党群服务站),目前,三个“以奖代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花坪社区汇丰紫隆小区党群服务站已验收。
问题9: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20日,完成县慈善会换届调整工作。县慈善会加大对镇村慈善项目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在乡镇或片区进行业务培训16场次。截至2023年12月,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176个,筹款总额1198.33万元,配捐112.59万元,筹款额位居宜昌市第二。2023年县慈善会“全省联动”项目在全省进入前十。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全面筛查“僵尸型”社会组织10家,截至目前,共注销社会组织4家,撤销社会组织6家,全面完成了“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
问题10:项目建设存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经过项目办、安办专班人员多次入户做思想工作,征迁房屋居住人员已于2023年11月搬走,征迁房屋于2023年12月8日拆除完毕。强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2023年9月以来,局党组研究部署安全工作3次,组建专班先后到项目建设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20多次,推动问题隐患整改6个,确保民政领域安全责任上肩,隐患整改到位。
问题11:养老机构存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1月底,夕阳红老年公寓、高家堰镇农村福利院食堂从业人员均按要求获得健康证,2023年12月8日,高家堰镇农村福利院已将原住在1楼的4名老人转移至新楼入住,且2024年1月已安装消防喷淋设施。2023年11月中旬已督导高家堰、榔坪农村福利院对库存药品生产日期及有效期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用药量给院民购买药品,并添置药品阴凉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药品;超量精神类药物已于2023年11月底退回精神病医院,后期将严格督导各养老机构按规定用量采购、储存、使用药品。
问题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9月以来,按月组织各股室及二级单位对涉关领域意识形态问题进行风险排查,上报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清单3次问题3个,整改3个。对2021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按要求进行修改,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并对报告情况严格审核把关。
(二)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3: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印发2023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对标对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实行干部约谈常态化。一方面落实干部任期廉政谈话,提高其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2023年度局党组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15人次;另一方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教育党员干部职工,2023年以来约谈8人次、谈话提醒7人次。对处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提醒,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作风、加强勤政廉政。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纪法小课堂”,对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真正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3年共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3次,利用局清廉宣讲员宣讲“纪法小故事”,开展“清廉讲堂”、“股长讲堂”16人次。
问题14:原任“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重要工作缺乏亲自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度局党组共研究党风廉政、清廉长阳、清廉民政建设等工作6次,高频调度,精准安排,工作发力,形成工作合力,使我县“清廉民政”建设步入全市第一方阵。2023年10月,局党组组织学习《县委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把手”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拿在手上抓,2023年农村福利院实行县级直管后,多次研究解决直管后出现的新问题。出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福利院“比亮晒”考核实施方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福利院人员聘任实施方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问题15:地名成果转化资料重印制轻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7月24日再次向各乡镇各单位下发《关于领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书籍的函》,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发放2300册《地名志》《地名故事》,剩余200册做备用和乡村地名行动试点工作用书。
2023年10月12日,已将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移交至县档案馆。
问题16:党组议事重形式轻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2011年12月,白沙驿林科所为县城市社会福利院二期项目栽种了72颗银杏树。2018年10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原国土局)将县城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建设用地收回。2020年9月,白沙驿林科所向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请示将72颗银杏树移交至县民政局城市福利院,县民政局2020年11月召开党组会议同意接收入账。
问题17:党组会议记录纪要极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5月、7月等时间段党组会议记录已按要求补充完整,整改到位。自2023年8月起,党组会议形式参照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收集研究议题,制定会议日常安排,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对未上党组会议议事日程清单事项不予纳入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事项,坚持在党组会议结束后三天内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初稿,纪要印发时间均未超过5个工作日。
问题18:机关纪委书记分管财务,纪委委员任规划财务股股长,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20日,召开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大会,对直属机关党委重新换届选举,并将相关换届结果上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11月8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同意县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对机关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进行调整。2023年10月以来,机关纪委对殡葬服务、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等重点方面进行专项检查2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局党组进行专题汇报研究。局办公室细致梳理2023年公务接待,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下一步办公室将继续严格执行好公务接待制度。机关纪委加大对上班工作纪律的检查力度,2023年三季度对迟到早退现象突出的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股列为黑榜,分管领导先后3次对机关考勤进行检查抽查,现机关迟到早退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问题19:国有资产管理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金子山陵园门面出租遗留系因承租人对征地补偿不满意而引起。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原办公楼将拆除,2022年12月6日,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已向承租人送达房屋拆迁告知书,要求其在2022年12月31日前自行撤离,但截至目前,2人未撤离。对金子山陵园门面出租遗留全面梳理,精准掌握承租人未交租金根本原因,专班人员上门与当事人就租金上交问题做工作2次。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组织专班继续积极与承租户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将提请诉讼,依法解决该遗留问题。为妥善解决该遗留问题,待骨灰堂新建项目实施时统筹解决。对民政系统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问题20: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欠佳。
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板桥铺社区做好社区支持的设施设备资产的规范管理,引导社会力量规范运营,经常组织老年人关爱活动,切实发挥照料中心实际作用。积极协调板桥铺社区进行土地整改,2024年1月11日,聚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向县发改局立项备案并拿到备案证,目前正在自规局走土地审批程序。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对已建互助照料中心进行排查,确保已建成互助照料中心正常运营。积极与龙舟坪镇纪委保持对接,经了解,第四集中督查组于1月11日到板桥铺社区进行核查,拟对该项目土地问题做视同销号处理。
问题21:领导班子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现任领导班子进一步主动作为,对3家有消防隐患的农村福利院分流并关停,农村福利院消防整改完成,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于2023年9月底全面完成,进一步加快城乡公墓建设进度,目前县级公益性公墓(驾鹤坡公益性公墓)已完成一期建设,已建设墓穴318个;已完成2座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龙舟坪镇天官台公益性公墓、高家堰镇陈家坡公益性公墓);在白氏坪社区、鸣凤社区、津洋口社区、板桥铺社区建设了5处集中安葬点。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问题22:执行党组决策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县民政局党组将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贯彻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一律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
问题23:2020年以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无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程序,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后直接通知上岗,二级单位负责人任职未在组织部备案。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9月2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提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严格按三重一大要求,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按程序向县委组织部提交机关中层干部任免有关材料,经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通过,同意免去刘卫华同志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县民政局党组关于郑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三是印发《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周耀华等同志职务岗位任免调整的通知》,免去胡海英同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今后将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规定。
问题24:执行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规范换届补选程序,加大党务专干业务培训力度,严把质量程序关口,做到了“程序不漏、步骤不丢、环节不少、顺序不乱”,确保换届选举的工作实效。二是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按程序对机关支部、退休支部进行换届选举。2023年10月20日,召开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大会,对直属机关党委重新换届选举,11月6日将相关换届结果上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11月8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同意县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问题25: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组织生活制度,并按要求严格执行,1月8日在工作群下发组织生活会相关通知,要求全体党员严肃对待,并就会前准备工作进行规范,下发《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准备事项清单》及《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填写表样》,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与部分以肯定、表扬代替相互批评、未开展相互批评的同志进行谈话。三是邀请组织部同志列席县民政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加强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26:局党组整改责任扛得不牢,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问题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问题及本轮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督促按照整改方案落实问题整改。2023年11月15日,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鄂E3F438)已拍卖交易,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已作下账处理。为规范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后的资产管理,2023年12月将规划财务股1名工作人员调整至养老服务中心,专门管理固定资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民政局党组将以县委巡察为契机,全面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抓好问题整改巩固。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针对整改发现的新问题、新线索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报告。
(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反思问题根源,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反映。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717-5322569;通讯地址:县民政局大楼(秋潭路41号),电子邮箱:986859814@qq.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5322737电子邮箱:6765055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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