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田芳艳 发布时间 : 2024-03-29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9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中心立即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议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要通过巡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机关的副主任主抓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制定了《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关于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3个方面14个问题,逐个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订整改措施44条,建立了整改台账。
(三)强化调度,抓实整改。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先后于9月14日、9月19日、9月27日、9月28日、10月19日、11月1日、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阶段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提出阶段性整改要求,实行对账销号,推动巡察整改求深求实求快。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推进城市园林增绿提质工作力度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到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中心修订完善理论学习制度,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9月27日、11月1日,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星星到我中心,就学习习近平著作选集中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讲话,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行专题指导。二是加强对公园城市建设、助力城市品质提升的思考和谋划,细化园林品质提升的三年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三是组织外出学习城市园林绿化先进经验。10月27日、10月29日、11月10日,由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班子成员带领部分机关干部、市场化公司负责人分3次到宜昌学习园林管护先进经验。四是加强重点地段的提档升级和精细管养。完成湖口湾至东门街范围内的花卉提档升级,在龙舟大道、清江大道、御江丽景、土家源广场、人武部等设置微景观12处。加强对亲水平台300多株树桩月季的精细化养护,种植鲜花38500株,11月15日顺利通过宜昌市城管委的验收检查。
问题2:共建共治共享氛围营造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发布宣传小视频等方式,营造园林绿化共建共治共享浓厚氛围。10月18日开展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重点对在行道树上牵绳挂物的商铺及居民进行文明劝导,发放温馨提示单80多份;10月19日,对城区行道树乱牵乱挂现象进行集中整治;10月20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干部职工与白氏坪社区群众联合开展“共同缔造凝心聚力,金福红栀美化环境”栀果采摘活动,受到群众的欢迎和肯定。二是加强与执法单位的协作沟通,及时移交违法线索。10月17日,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对某商家未经批准私自修剪行道树的行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联合城管执法大队、湖口湾社区、龙门社区、花坪社区、四冲湾社区对城区行道树乱牵乱挂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清理空调水管33根长180米、灯带1200余米。三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联系指导培训。10月9日、11月2日、11月13日,分别对御江丽景、滨江首府、坤孟金园等物业小区绿化进行技术指导。11月23日对县中医院等第三方公司等绿化责任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技术指导服务和业务培训。
问题3: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旁置。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与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接,依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组建专班对城区内古树名木开展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档案,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分株养护管理,对古树鉴定挂牌、登记造册。10月24日,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对城区古树名木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宣传《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上缠绕灯带的现象责令限时整改;11月2日对城区清江花园酒店内的古树名木配送防病虫害药,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监管。
问题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管养标准。11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标准解读》,对标《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评估标准》,细化标准、优化流程。二是加强巡察力度。依托“掌上城管”宜昌市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运用市级检查、部门自查、群众诉求热线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巡查,实现园林管理的无缝隙、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考核力度。对园林工人、市场化公司实行每日一检查,每月一考核,对管养作业问题环节实行管养单位和管养人员、企业诚信分和管养费用“双扣制”。
问题5:市政设施管养不够主动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质量标准。全面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标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标准,认真学习、细化措施。11月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学无锡它山之石谋宜昌城管之“治”》,对城市家具有了深刻认识。二是加强新工艺推广使用。对标《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技术指南》、《宜昌市城镇人行道生态地铺石铺装应用导则》,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持续推进新型井盖更新、推广使用生态地铺石。三是提高市政设施常态管养水平和维护及时率。巡察反馈后,集中更换井盖203个,更换新型雨篦40个;维修人行道 734.5平方米、车行道274平方米、盲道97平方米、边沟3.6公里、条石198米、护栏120米。清洗高速出口、大通道、七里湾、津洋口等段护栏8000米。四是建立科学维护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关键设施和部件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及矫正性养护,8月建设防汛库房1处,对城区492个下水口进行8次检查疏通,清理龙舟坪、津洋口、白氏坪下水口10次。五是加强行业日常管理。提高设施共建共管水平,加强不文明施工督查整改,督促相关单位恢复绿化设施3处。
问题6:“空中飞线”治理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争取支持。提请局党组加强与县科信局、县住建局、县城发集团的沟通协调,统筹飞线治理各方力量。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星星多次与县科信局、县住建局现场督促县城发集团对坤孟金园、体育馆周边、教育园区、白氏坪等地段的飞线进行规整。二是加大清理力度。7月以来,共清理白氏坪、津洋口、清江古城、龙舟坪城区飞线65700米。三是加强督办整改。对于运营商不按要求整改的情况,及时向县城管局党组汇报,局党组于9月4日对电信、联通、移动、视讯网络四家责任单位发出督办函,督促规范管理。四是突出重点推进。对“城市客厅”范围内发现的飞线立查立改,按时销号,同时加大对其它区域飞线巡查整改力度。对“英子姐姐”工作室外的300米线路、坤孟金园二期的通讯线路、津洋口教育园区、清江古城酒店、清江大道国税局后、津洋口体育公园红绿灯及主街进行规范,龙舟大道基本实现主街“一条线”、入户“一条线”。
问题7:高龄化用工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11月30日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上岗体检,做好安全教育培训。9月28日、11月19日召集一线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二是规范用工管理。为临时用工人员(60岁以下)购买团体意外保险已纳入2024年计划;11月为5名60岁以上的高龄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从2024年起,不再与60岁以上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问题8: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按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园林绿化养护劳务外包宜昌颐瑞服务有限公司、宜昌丰达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目前已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备案制度,采用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采购。二是加强执行与监督。严格按照城管局及上级财务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控。就城区、津洋口、白氏坪片区市政设施维护及防汛抢险与宜昌祥炜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执行。
问题9: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传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常态化进行教育提醒,开展谈心谈话19人次;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对市政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劳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和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风险排查台账,围绕廉政风险点,加强监管。
问题10: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上级下发的典型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重点人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掌握职工思想动态。9月27日、9月28日、11月1日就职工酒驾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再排查、再学习,严格干部考核制度;三是加强外借人员管理。加强对借用在外人员、驻村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明确纪律,要求定期向单位汇报学习工作思想及生活作风等情况。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在9月28日、11月1日工作例会上,就酒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等易发多发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提醒,着力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预防。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问题,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决定对其予以严肃处理。五是每月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问题进行专题研判。7月以来接到“12345”投诉14起,严格按程序进行回复14起,无重复办件,满意率100%。
问题11:对第三方公司疏于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考核评估。每月对第三方公司考核评估,结果予以公布,以通报形式送至相关责任单位。二是实行考核排名。根据城市管理考核评估结果,对管养类园林企业定期排名,用于园林企业良好行为与不良行为记分,将园林绿化行业信用数据纳入“信用住建”平台。三是落实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小型市政工程建设相关财务制度,多支付某公司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问题12:财务管理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纪律;二是专人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的台账登记,定期检查;三是加强报账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请局党组加大对报账员督查和指导。
问题13:“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制度执行。组织学习城管局修改后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财务支出。认真组织学习城管局修改后的“三重一大”制度,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由中心“三重一大”会议议定后支出,10000元以上的报局党组议定后支出。三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公务回避制。
问题14:干部队伍建设先天不足、后天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清单,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自7月份以来参加全省住建系统“建设先行区,住建怎么干”思想大讨论交流暨“荆楚营建大讲堂”7次18人次;5人参加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论坛;开展“股长讲堂”2次,20人次参与。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认真执行《县城管执法局“传帮带共进步”活动方案》,10月至11月期间帮带责任人分别同帮带对象进行谈心谈话,激发工作热情,帮助年轻干部成长。11月16日至18日,新入职年轻干部刘以金、曹金两位同志顺利评定初级职称。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举一反三,坚持落实“回头看”。同时,强化“向前看”,按此次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要求标准做法,中心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充分发挥县委第四巡察组督促检查作用,全方位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按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三是加强法治培训学习。制定法治培训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学习制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干部争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进一步打造讲政治,重品行,敢担当的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切实使广大干部从思想上筑牢防线,行为上严守底线,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联系电话:0717-5330979;通讯地址:秋潭路49号,电子邮箱:cy_cgj@163.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0717-5335351,邮箱:777832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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