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田芳艳 发布时间 : 2024-03-29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12日至7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9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自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县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同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每周一报告、半月一调度的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研究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意见反馈巡察意见后,县城管局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提升城管工作质效的重要途径,作为转变思想、改进作风的具体实践。先后召开局党组专题会、推进会4次、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3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强化督办问效。
(二)组建整改专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秦道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开展日常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2023年9月20日印发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各责任股室、责任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1)“精细化管理”理念树得不牢,市容秩序管理韧劲不足,环卫保洁有盲区,市政园林景观单调呆板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利用党组会会前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指示批示精神、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政策文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调研长阳讲话精神涉关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城市管理领域清源治乱等相关工作,班子成员参加城市精细化管理、清江沿线风貌管控、违建房屋研判等重点工作会议4次。局班子成员带头走出去学先进,分赴成都市、无锡市、孝感市、宜昌市、兴山县参加行政执法、城市精细化管理、全省住建工作交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研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住建系统“荆楚营建大讲堂”、全市城管系统2023年“夜学”、“园林讲堂”等学习活动共计9次,并积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学习研讨并形成交流材料,强化干部职工精细化管理理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环卫中心李希珍参加市环卫精细化作业技能大赛获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三等奖、章云霄同志作为宜昌市城管委代表队成员参加2023年全省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城管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所在队伍荣获全省二等奖,其个人在全市城管系统被通报表扬。
二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城市客厅”示范区“一‘路长’多‘点长’”实施方案》《长阳城区“门前四包”工作实施方案》《县城区“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8月正式启动城市客厅路段挂牌仪式,与200余家商铺、单位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11月中旬,完成13个社区“城管进社区”挂牌仪式,派遣26名执法队员进驻社区,处理问题8起。
三是加强市场化服务公司管理。通过定人定岗确定管理范围,加大巡查力度,执法大队督察组不定时对城区进行巡查,通过掌上城管转办案件至相关中队及市场化服务公司及时处理并形成闭环,将市场化服务公司日常履职情况纳入考核,以奖优罚劣倒逼管理服务提质。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治理行动,共拆除大型T牌3块,规范出店经营4000余处、劝离流动摊贩5000余处、清理野广告201处、清除乱堆乱放2800余处。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办案力度,以案促改,2023年行政处罚结案5起,依法收缴罚款39万。
四是环卫中心自9月开始对市场化服务公司每月开展督查考核,印发督查通报并落实奖惩制度;针对环境卫生薄弱问题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自9月11日起,常态化开展“借雨净城”行动,深度清洗人行道、车行道及市政环卫设施。
五是对园林一线工人进行安全、工作纪律教育;加大巡查考核力度,印发3期《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关于巡查绿化管段情况的通报》,对第三方服务公司严格考核兑现;开展文明劝导、乱牵乱挂整治行动,对违规修剪行道树的商铺当事人进行约谈。在国庆节前按照“三个三”要求对绿植花卉进行更新设计,有效改变了以往园林景观单调呆板的印象,对湖口湾至东门街范围内的花卉进行提档升级,打造绿化、花卉微景观12处。加大市政设施维护力度,及时处理主干道井盖高低不平、道路破损等问题,稳步推广新型防沉降井盖、生态地铺石的应用,2023年7月份以来更换井盖203个,更换新型雨篦40个;维修人行道734.5平方米、车行道274平方米、盲道97平方米、边沟3.6公里、条石198米、护栏120米。清洗高速出口、大通道、七里湾、津洋口等段护栏8000米。
(2)生活垃圾分类推行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将“宣教引导,重塑习惯”作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内生动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组织召开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员培训,培训达500人次;组建了“见‘圾’行事,绿色启航”志愿者服务队,深入路段、社区、小区、居民家中开展宣传和现场指导。利用新媒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截至12月5日,已发放宣传手册8000份,推送宣传短信5000余条,刊播宣传标语500多条。二是示范先行。制作“垃圾分类收集点分布图”展板,在九峰园小区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宣传,让更多居民了解城区“五有”收集点设置情况。倾力指导九峰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年内通过省级示范小区创建验收。城区其他小区以九峰园小区为范本,加强督导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三是加快建设。截至12月5日,已按五有标准完成111个收集点的改造升级,超额完成14个(目标数为97个),完成率为114%,建成25个(市垃圾分类办调整后数量)大件(建筑)临时堆收集点,完成率为100%。已按要求配齐四分类生活垃圾收运车和大件垃圾专用收集车。完善末端处置体系,已建成大件垃圾处置车间项目和有害垃圾暂存间。
(3)智慧城管建设被动迟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完成停车场接入进度,按照市级要求年度应接入停车场20个,实际累计接入24个,完成率120%,县级平台功能对接达标。二是多培训,确保使用“掌上城管”人员对标准掌握“一口清”。通过集中培训和分散教学、线上线下沟通相结合的模式,城管系统和县城管委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均能规范操作使用。三是强督导,针对上线率的问题,每周五对未按要求上线或未按要求办件的监督员,由分管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约谈,8、9、10月“掌上城管”每周上线率均达100%。四是月通报,修订了《长阳一体化平台运行使用评估标准(试行》并实行月考核制度;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管一体化平台近期运行情况的通报》,通报县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城管一体化平台运行情况、案件办理情况。五是加快智慧城管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大城智管,应纳尽纳”的要求,对“雪亮工程”“数字城管”等行政资源进行整合,不断通过科技赋能,提升城市管理质效。对已接入数字城管平台的雪亮工程摄像头进行系统维护,目前授权可视化设备1732个;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正式运行,2023年以来市城管委在我县实地考评后通过该平台批转至我县问题案件808件,通过向县城管委各涉关单位批转督办,整改办结754件。六是针对二级单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空心化”的问题,2023年11月8日党组会议集中讨论研究,决定李昔月同志任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覃春莲同志任副主任、雷楚豪同志为工作人员。11月28日印发《关于李昔月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落实县委构建“大城管”格局工作要求有差距
(4)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上宣传争取不力,对内从严管理考核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测评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县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职责,组建临时工作群,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围绕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进行专题研讨,形成《县城管局关于前三季度县(市)城市综合管理评估情况报告》并报送分管县领导。加强对县城管委一类成员单位的考核,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发布《县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情况通报》5期。充分利用“掌上城管”平台,截至11月28日,2023年“掌上城管”共收到案件5267件,均交办至县城管委相关重点成员单位,共处置办结5196件,同时印发催办函督促县城管委相关成员单位履行市交办问题整改职责。
三是争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由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到市城管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1次。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前往市城管委对上争取,市城管委对长阳生活垃圾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检查指导6次,局班子成员就“城市客厅”工作召开会议、实地巡查、考察学习4次。
四是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停车秩序、公厕管理、双清行动等六大方面打造城市综合管理样板。结合“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湖口湾至东门街范围内的花卉提档升级,设置12处微景观。开展文明劝导、乱牵乱挂整治行动,发放温馨提示单20多份,完成广场小区至东门街路段27根空调水管、约1000米灯带的清理。改建江南亲水平台二类城市公厕一座,新建移动公厕一个,新增厕位16个。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锦程家园停车场停车位现已全部施划,新增车位563个;开展停车环境整治行动,利用商铺LED屏幕、执法宣传车、路灯广播等媒介在城区巡回刊播宣传《关于县城区车辆停放“十不准”的通告》,对城区符合条件的公共区域及停车线不清的泊位进行补划,并联合交警开展不文明停车整治行动。
五是不断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压实各级责任,形成工作闭环。2023年以来,县城管委办公室对10个乡镇(不含龙舟坪镇)每季度进行一次城镇管理实地测评,对龙舟坪镇13个社区大党委各自包保的区域每月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实地测评,共发现并交办各乡镇、各社区大党委整改事项1337件。
(5)城市综合管理机制不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履行执法主体责任。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负责对主城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城乡规划区违法建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二是依法依规办理龙舟坪镇违建房屋案件一起。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指导,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理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推进城管一体化。9月至11月先后6次邀请市城管委领导实地就长阳市容市貌、双清行动、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分管县领导就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精细化管理、清江沿线风貌管控、清江沿岸65处涉嫌违建房屋分类处置等工作进行专题办公,并带队前往宜昌学习城市建设管理经验;积极与交警、住建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改善市容市貌。四是山水龙城至县文化馆弯道路段保洁责任在未移交前,已由我局环卫中心负责保洁,同时已将《县城管局关于前三季度县(市)城市综合管理评估情况报告》报送至分管县领导。五是已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明确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责任,县人民政府已回复并授权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已明确。
(6)双清行动持续攻坚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双清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争取县政府领导每季度研究一次双清工作。10月至11月,县委书记李泽刚分别组织召开王蒙徽书记调研长阳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清江沿线风貌管控、大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及城市规建管等工作专题会议;10月6日至11月23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梁先后9次组织召开提升长阳规建管水平、城市品质提升、“双清”行动、清江风貌管控、污水排口整治暨飞线治理等专题会议。二是对市交办案件销号工作做到清单式管理,限期结案销号,10月先后3次组织召开市交办违建拆除未销号任务工作推进会,截至10月27日,巡查反馈的24处未销号任务已全部完成销号。三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违建信访件,截至12月6日,共受理违建信访投诉案件48件,办结47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中。四是完成“确保5万平方米,力争10万平方米”的年度“双清”目标任务,截至11月29日,“双清”行动已拆除违建、危房484处100711平方米。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存在薄弱环节
(7)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截至11月24日,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开展重大复杂案件专题讨论3次,同时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非市场主体双随机检查结果等内容。二是强化法制理论和执法业务培训,截至11月20日,开展法治理论与业务培训12次,结合本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补短强弱。三是认真落实《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方案》、法治讲堂月月讲等工作要求,督导局属各单位反馈培训情况,截至11月22日,共开展行政执法培训8次,开展法治讲堂月月讲10次。四是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大练兵专项活动,截至11月20日,共开展5次执法大练兵活动,择优选派执法队员进入宜昌代表队,参加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大练兵模拟执法竞赛,我局章云霄同志在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大练兵模拟执法竞赛中荣获团体理论知识单项奖二等奖。
(8)用心用情用功解决“扰民”问题不够,投诉举报数量高位运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台账,记录承办单位、办理时限、服务满意率等重要信息,便于实时掌握工作情况,提醒承办单位依法、求实、为民、高效按期办理案件。二是建立了疑难重点信访办件研判工作机制,党组会定期研究“12345”重复、疑难等重点办件。10月17日局党组在党组会上对2023年度热线办理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对重点疑难办件集中研判。三是完善修订《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系统信访工作效能。经过整改,9月我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承办量排县直部门第四,三率得分在37个县直部门中排名17,对比巡察组反馈时名次提升13名。10月三率得分排名23名,对比巡察组反馈时名次提升6名。
(9)劳动用工存在不稳定因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规范用工合同,环卫中心一线职工分为劳动工和劳务工,现有28名劳动工已签订劳动合同,剩余人员属劳务工,也已签订劳务合同。二是强化安全管理,园林中心已为临时用工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保险,有效保障工人权益。同时,从2024年起不再与60岁以上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欠缺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相关人员修改错误表述文稿,并对所有干部职工的心得体会进行全面自查,局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对此类问题进行强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文稿审核,认真校对文稿,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敏锐性,避免出现涉政治性内容差错。二是9月20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道志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出现抄袭、错误表述问题的2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其中巡察反馈后党组会议研究2次),9月19日党组会前,再次学习巩固了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的要求,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其他学习区分开,本年度已开展理论学习10次(其中巡察反馈后开展集中学习3次),每次学习主题不超过3个。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11)县城管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2023年党组研究部署党建、从严治党工作11次(其中巡察反馈后党组研究2次)。二是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7月12日,局党组书记为全体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同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集体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新录用公职人员、新提拔重用干部、新入党人员,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等重要岗位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谈话。9月27日,局党组书记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讲话,并提出廉政要求。按照传帮带工作机制,10月24日以来,局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分别与所联年轻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三是开展廉政宣传教育,7月至8月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7月12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省市警示教育片;7月26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党纪党规,剖析典型案例;8月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巡察反馈以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纪法课堂活动,学习党纪党规、各级纪委通报等。四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有案必查,对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酒驾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审理工作已完成。
2.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
(12)主要负责人管班子、带队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一把手”带头把方向、管阵地、强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自巡察结束以来,9月7日、9月19日、10月17日局主要负责人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主题教育、人事等工作。11月16日,局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就会风会纪监督检查、“三重一大”议事机制讲要求、作部署。二是局党组对干部职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各班子成员本年度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0人次。11月6日,班子成员同执法大队何若君同志进行任职前谈话。三是严格落实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请销假报备制度。9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层干部任免相关规定》、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对重大事项报告进行了强调。在全系统内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出入境情况大排查,相关人员出入境证件均由单位或组织部统一管理,向组织部报送因私出国(境)排查总结情况。同时,健全完善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请销假制度》。四是有案必查,对接收到的3条违纪线索均已立案调查,立案调查程序已完成,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中。
3.纪检委员履职尽责不到位
(13)纪检委员责任旁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总支纪检委员进行组织调整。10月8日,召开党总支党员大会,选举调整党总支纪检委员,确定秦道志同志为党总支纪检委员,选举结果10月8日已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纪检委员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第一种形态”台账、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出国出境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审核审批职责。2023年度审核审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6人次。按规定统计并报送运用“第一种形态”台账3次。三是规范建立台账,每季度按要求统计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经分管领导及局党组书记审核后已将1-3季度台账报送纪检组。
(14)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总支、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交由局分管领导予以提醒、纠正。截至2023年11月29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0人次。二是修定完善《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车辆管理员、驾驶员管理办法》,公车在指定地点停放,执法车辆离开辖区范围内需填写《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单》,明确用车时间,出车事由等,经审核后方可出车,十一、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均对执法车辆进行了封存管理。
4.内控管理存在漏洞
(15)电信业务套餐使用管控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清理出系统,7月底已将调出、退休、驻村等不符合“掌上城管”使用要求的人员清理出管理系统,取消19人的电信业务套餐。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长阳城管E通管理使用规定(试行)》,10月17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16)配发制服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系统在编但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全部报名参加2023年度执法证考试。目前17名同志(其中待发证执法人员9名,试用期人员5名)已全部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另有2名试用期未满执法人员待试用期满后将组织执法考试。
(17)费用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7月14日清退对长阳竭诚环卫劳务有限公司多支付的外运费。二是修订完善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局党组利用“第一种形态”对环卫中心原财务分管人员进行问责。
5.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18)国有资产出租“体外循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国有资产使用,将原出租给市场化公司车辆全部收回。二是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账实相符,自8月起对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整体合并,后期将严格管理各项资产,按规定及时对资产登记、变更、处置等各环节的台账进行实时更新。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9)县城管局党组研究议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对超过1万元的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从2023年7月19日起,均通过党组会“三重一大”议定后支出。11月完成“三重一大”制度修改完善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9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中层干部任免相关规定》,10月1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摘编》等精神。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0)二级单位班子配备不到位,班子成员编岗不一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配齐市政园林中心班子,2023年11月李绍君同志任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副主任(长城管党发〔2023〕5号),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班子已全额配齐。二是理顺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编制,2023年8月,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久洋编制关系已从县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中心调整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11月21日与县委编办沟通,部分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编岗不一的问题,在全县后续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予以理顺。
(21)对年轻干部关心培养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印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传帮带 共进步”活动方案》,成立“传帮带”活动领导小组。10月24日以来,局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分别与所联年轻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二是制定《县城管执法大队2023年及2024年培训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分管领导加强窗口工作指导,10月1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再次讨论议定班子成员AB角、信访维稳AB角、窗口AB角等事项。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活动,2023年组织系统单身人员参加联谊活动3次,参加长阳职工篮球赛活动1次、参加市城管委乒乓球比赛1次。并邀请宜昌阳禾家庭教育专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琼开展“情绪管理”公益讲座,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2)绩效考核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关于执行〈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长城执发〔2023〕26号)。二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人员进行考核通报,以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发挥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依据《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关于10月份检查各中队、室的督查情况通报》(长城执发〔2023〕29号)《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通报批评》(长城执发〔2023〕25号)等文件,共扣除城管执法大队5名同志绩效奖金300元。
3.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23)总支委员补选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选支委委员,10月8日,召开党总支及机关支部党员大会,选举调整党总支及机关支部纪检委员,确定秦道志同志为党总支纪检委员、陈丞同志为机关支部纪检委员,选举结果10月8日已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组织支部委员学习相关条例,并严格执行。
(24)党费调整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党费调整要求调整2023年度党费,对照《宜昌市党支部建设规范》“党费收缴计算基数参考表”设定党费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党费。对于2022年少缴党费党员及2023年党费标准调整前少缴党费党员,建立党费补缴台账并适时进行补缴。
(四)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25)市委和县委就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单交办的避难溪垃圾填埋场超过8万立方米的垃圾清理外运任务整改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增加陈腐垃圾转运车辆,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应急垃圾填埋场开挖外运处置陈腐垃圾已于10月底完工。二是加强避难溪垃圾填埋场渗漏液收集,确保渗滤液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达标排放,加强水质监测,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对避难溪应急垃圾填埋场下游地表水抽样检测,确保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情况。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对接清江水务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由清江水务集团上报县政府确定避难溪应急垃圾填埋场后续功能并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城管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巡察后续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电话:0717-5337170;通讯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土家风情园档案馆13楼,电子邮箱:cy_cgj@163.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0717-5335351,邮箱:777832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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