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3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2023年5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局机关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落地落实。针对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工作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牵头整改11项,切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坚持“立行立改与持续推进”相结合,对立行立改的问题,抓紧整改落实,力求短期内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需持续推进的问题,联系实际优化整改措施,逐项持续推进整改。

  (三)注重成果运用,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把建章立制作为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纳入日常重点工作,现场指导检查,4次逐项逐条全面检查佐证资料、核实整改完成情况,全程跟踪问效。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19项,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方面

  问题:学习研讨不够深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不够聚焦,存在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局务会“打捆”学习的现象;专题研讨不深入,未对标查找不足,推动我县信访重点问题、突出问题解决不够及时有效。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计划开展12次学习,目前已开展10次学习,研讨交流18人次。

  2.5月聚焦信访工作业务,进行《稳扎稳打实施源头治理 勠力同心开展示范创建》专题辅导1次,对示范县创建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

  3.支部纪检委员不定时对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问题: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严格,运用信访工作“三项建议权”不到位。《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氛围营造不够,学习贯彻、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不到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未有效形成。对信访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责建议少,导致信访工作责任难以压实。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处理信访问题线索4件,信访局此前均未提出问责建议。系统治理观念有欠缺,对信访问题突出、事项集中的领域未开展综合分析研究对策,未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风险警示函提前预防。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5月,县信联办制定了《<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进村、进社区现场宣讲。组织各单位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进行《条例》知识闭卷考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我与《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活动,累计收到征文16篇。信访局积极响应各单位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宣讲辅导要求,到社区到村、进机关进党校进行专题宣讲十余场。自宣传活动启动以来,累计发放宣传折页资料12000余份,县信访局共计23篇宣传稿件被湖北日报客户端、楚天法治、三峡新闻网、长阳新闻等媒体刊登。

  2.持续坚持对重点事项进行“三函”提示,督促信访事项有效化解。1-8月,县信联办下发交办函22份,督办提醒函8份,风险警示函9份。

  3.强化信访系统研判和分析,坚持以季度信访综合通报和每月稳定形势报告,掌握风险矛盾和突出共性问题。信访局每月按时报《信访稳定形势报告》,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报送至县委政法委。按季度编写《信访情况综合》下发至信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4.强化“三项建议权”的落实。结合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较为普遍、带共性的问题,以党委信息形式书面形式呈报,今年共报送建议类信息16篇。在常态督查督办过程中,对发现的信访工作有待加强和改进的方面,督查专员通过整理督查情况,共提出工作建议、问责建议和提交督查督办工作情况10余篇。

  问题:落实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存在不足。2019年以来,县委先后选派了3批信访督查专员,县信访局对其管理不够到位,保障不够充分,职责任务不够明晰,跟踪督办、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有效发挥督查专员推动重点问题化解等作用不够明显。2021年12月县委选派22名督查专员,一年聘期已过,仅有10名继续留任,县信访局未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补充和续聘的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及时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2023年信访督查专员人选。6月,县委从退出现职领导岗位干部中抽调16名信访督查专员,专门从事信访督导工作,建立督办清单,全面助力信访事项化解。

  2.修改完善《县信访督查专员管理制度》,制定专员工作清单,明确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一月一汇总专员工作情况。

  3.安排专人落实信访督查专员的日常管理,6月以来,县信联办两次组织召开信访督查专员会议,对专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6-8月,新一届专员共开展信访事项督查89次。

  4.强化督查专员工作激励,根据专员工作实际,在表彰和职级晋升方面优先推荐。今年9名信访督查专员获得职级晋升。

  问题:联合接访效能发挥机制未建立。县信访局在探索推进职能有机融合、流程优化契合、力量充分整合上研究不够,以个案解剖带动面上问题有效解决不够。进驻部门与群众反映诉求事项不相匹配,少数进驻人员业务不够精通,对服务效能缺乏有效监督、考核评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信访超市”格局没有全面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年初印发《2023年度联合接访工作方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6家信访重点部门轮流进驻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实行周轮值制,所有进驻人员实行每日上下午签到制。

  2.对进驻人员加强管理和业务培训,5月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开展信访工作培训会,所有进驻干部全员参与培训。

  3.落实律师参与联合接访,年初与县清江法律服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县信访局致力于构建信访工作新局面,对心理咨询室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建设完工,可平稳有序开展心理服务工作。

  问题: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改革推进迟缓。2022年5月,融合县信访局所属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县网络信访服务中心,重新组建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至巡察结束时,中心仅配备1名主任,2名副主任未正式任职。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加快推进群众信访服务中心组织建设,及时对县信访局领导班子、机关各股室、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人员分工进行调整。

  2.根据县委编办机构调整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程序选好、配齐、配强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人员。2月,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田菊英同志为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7月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组织专题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免、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

  问题:存在重严守信访工作底线而轻严守党风廉政建设底线的情况,以廉洁提醒、文件学习代替专题研究,谋划不多,研究不细。对县委“中梗阻”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没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一把手”2021、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雷同,均有2021年已经落实的“研究制定出台《信访督查专员考核管理办法》”“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工作“三函”实施办法》”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年初梳理本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5项,上半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按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清单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2.7月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学习《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破冰提能”工程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的通知》,重点学习《全县“中梗阻”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中梗阻”现象,自查问题清单8个,制定整改措施24项。会上相关责任人对2021年与2022年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雷同作反思,局党支部书记对文字材料撰写、报送相关要求规范性进行强调。

  问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教育提醒较少,多以安排业务工作代替;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频次和力度不够,2020年-2022年,仅提醒谈话3人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对分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支部书记与中层以上干部、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6次。注重运用“四种形态”,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3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2.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28个风险点形成防控措施清单84项。半年来,不定期对财务、接访、网访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在关键时间节点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6次。

  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指导不够经常。信访局原支部纪检委员责任未上肩,只“挂名不出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等同于业务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带而过。廉政风险防范缺乏针对性,2022年度没有针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对驻京工作专班人员缺乏监管、考核,财经纪律执行监督有盲区,存在4次驻京人员非紧急公务乘坐宜昌至北京往返飞机、报销差旅时补办审批程序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加强纪检工作指导。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案件教育回访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违规挂证自查清理整治等工作,纪检组积极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督导,推动机关纪检工作规范高效。

  2.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压实纪检工作责任,细化机关纪检委员职责,将节前廉洁提醒、日常宣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等纳入支部纪检工作清单,不断提升纪检委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今年以来,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节点,结合通报案例,及时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常态化开展集体廉政提醒6次。强化机关廉政教育,聚焦机关中层干部和新提拔、新入职、新入党年轻干部,通过机关干部会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学习等警示教育和研讨交流,不断深化机关干部纪律教育,强化干部廉政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局机关开展“清廉讲堂”学习活动9次。

  3.完善制度监管机制。对驻京工作专班人员的监管考核,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关于驻京群众工作的建议9月报请县委研究,对驻京专班的人员管理、轮换时间、经费管理提请专题研究。

  问题:超规定价格上限采购办公设备。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和国产设备限价政策,其中2021年采购碎纸机超过限定价格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8月2日供应商退回2021年采购碎纸机超标准价款,会计、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均已调离本单位,7月12日分管机关副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7月27日机关干部会议专题学习《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要求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单位采购工作,严格按要求标准、程序进行采购,并对本单位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无超规定价格上限采购办公设备。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未按照县委办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制度,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程序不规范,主要负责人执行末位表态要求不严格,研究讨论不充分,讨论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时存在“一把手”提议,其他班子成员附议的情况。如2022年1月25日,局务会研究重点信访群众困难补助等事项,局长率先发言表示同意,其他班子成员表态一致通过。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修订完善局机关《局务会议制度》等19项管理制度,按照县委办要求修订《县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组织班子成员在局务会上学习掌握。

  2.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程序,坚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决策局机关重大事项,今年以来共召开13次局务会,均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

  3.组织机关干部加强学习,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会议纪录,完善档案资料。

  问题:党支部任期制度执行不严格,届满后未按规定要求换届或申请延期,至巡察时党支部届期已超6个月。班子成员调整后支部补选不及时,支部书记职位曾经空缺达5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2023年3月30日严格按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完成县信访局党支部换届工作,长直工文〔2023〕26号文件批复同意。

  2.加强党务学习,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的常态化联系。在6月支委会上组织学习《宜昌市党支部建设规范》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四)加强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信访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主动,满足于就事论事,没有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致使同样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对2020年以来所有差旅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清理,经过再次摸排,存在连号报销交通费用共4人9次,目前已全部完成清退。

  2.7月机关干部会议专题学习机关财务等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等费用报销程序及规范,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强化会计审核与纪检监督。7月12日分管机关副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同时,上一轮巡察反馈的行使“‘三项建议权’缺担当”、“党组织换届不规范”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1.进一步自查梳理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2.3月30日党支部换届已完成,此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信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重要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民富县强城美人和新长阳贡献信访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落实各级对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及工作要求,注重学习实效。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

  (二)强化执纪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建立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提升监督质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信访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信访局、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反映。

  县信访局(被巡察单位)联系电话:0717-5322250;通讯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10号,电子邮箱:cytjzzzxxfj@163.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0717-533515,邮箱:6464979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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