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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远安县监委监察调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远安县分公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罗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41万元用于非法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远安县监委会议研究,责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远安县分公司依规对罗玉公职作出处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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