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yuanan_yajw 发布时间 : 2021-07-22 来源 : 宜昌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并于3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新亲自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要求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做好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推进。
2.制定《县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3.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对表对标,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清单台账,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见到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在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坚持系统观念和总体安全观,全力维护全县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尚有不足。
(1)政治理论武装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机关干部周学习计划,把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做为推进政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二是结合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史学习等重要理论知识20余次。
(2)班子成员推动分管领域工作靠前落实有差距,主动作为不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敏锐性、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领导干部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强化责任推动县委县政府部署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和《关于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分工的通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领导、部门、目标“三聚焦”,精准分解任务,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实行工作进展月报制度,精准发现弱项短板,及时做好整改提升。
2、加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保障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
(1)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效下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清单管理、任务交办、跟踪督办,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42起,已化解437起,调处率达98.87%,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基本化解在县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2020年省市专项测评中,远安县矛盾纠纷调处率均位居第一、群众安全感第四,扫黑除恶行动成效全省第八、全市第四,公正执法满意度全省第一、全市第二,各项指标排名均实现大幅上升。
(2)特殊人群监护存在潜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将特殊人群管控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和2021年乡镇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管理,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平安建设政治任务。二是下发《关于做好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的提示函》,组织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及特殊人群疏导管控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和监护管控工作落地落实。
(3)合力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远安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暨“无诈社区”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远安县加强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方案》,全面发力整治电诈。二是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发动全县“宜格微治理”微信群推送反诈知识,指导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软件56600余人次,预警止损200万余元。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清扫本地诈骗窝点3个,抓获涉诈嫌疑人29人。
(4)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出台《远安县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县直政法各单位细化工作措施83条,对接服务50余家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问需解困,助力企业发展。
3、注重强基导向,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有弱项。
(1)基础阵地建设进度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县乡(镇)平安建设领导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牵头政治安全组、维稳社会稳定组、法治建设组等12个专项组全力推进基础征地建设,并明确各专项组职责和牵头单位。二是完善基础阵地工作规则,构建了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
(2)基础单元的服务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进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落地落实,达到一村(居)一警(辅警)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二是出台《远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实行)》,充分发挥“道德理事会+”在农村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调解作用,深化平安远安建设,提升农村治理质效。三是落实网格队伍职业保障,下发《远安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将鸣凤镇8个社区74名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提高网格员的经济待遇,拓宽晋升渠道。四是组织全县城乡网格员集中培训,邀请市综治网格中心为网格员集中授课,提高网格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任务未如期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市域社会治理相关工作任务,加强对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工作指导,大力推进县、乡镇、村居综治工作平台建设。二是起草《远安县市域社会治理“四位一体”建设方案》,推进重点建设任务,县综治中心、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政法智能化平台办新办公场所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确保2022年顺利通过验收。
(二)反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满足于一般性部署,存在压力衰减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加强机关党员日常性廉政谈话提醒,把党风廉政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承诺执行“三个规定”,全县科级以上干部承诺全覆盖、政法系统全员承诺。三是加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各科室每月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情况,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的活动安排细化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每周出台周学习工作安排表,把学习科目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采取集中学、分散学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英模教育等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五个纳入”,落实好“四融入一压实”,把“十进十建”活动进机关落地落实。
(3)机关廉政建设阵地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上墙县委政法委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专栏和廉政警示教育宣传牌。二是待办公场所调整完成后,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把机关廉政建设阵地打造完成,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学习阵地效果。
(4)主动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的次数较少,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及时邀请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参加政法委机关“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加强对政法委日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二是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干部人事任免及奖惩、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集体讨论,达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效果。
5、机关作风建设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1)存在干部慢作为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强化责任推动县委县政府部署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坚持领导、部门、目标“三聚焦”,精准分解任务,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实行工作进展月报制度,精准发现弱项短板,及时做好整改提升。二是坚持机关岗位工作责任制度,以岗定责、人人有责,定期考评,评选表优。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印发《县委政法委机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八条措施》和《县委政法委机关便民为民服务十条承诺》,通过压实责任、严格管理、承诺服务,强化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提升了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2)深入一线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深入乡镇、村(社区)进行指导相关工作开展。二是结合政法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县各政法单位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践诺行动落实到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巩固、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419件。三是坚持开门搞整顿,多形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149条,归属单位迅速研究将其转化为整改方案或工作推进措施。
6、内控制度及合同执行不严格。
(1)差旅费审批控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从2021年5月起,对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明确财务负责人、财务审核人、出纳层级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报销合规。
(2)未严格执行《驾驶员聘用合同书》中“年底考核后发放奖金”的约定。
整改情况:规范发放非在编人员工资,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我单位的驾驶员按《驾驶员聘用合同书》相关约定,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
7、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1年底决算办理和资产清算以前,对2017年购置的固定资产补录登记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8、财务及预算管理不严谨。
(1)财务报销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财务报销层级审核责任人,财务报销需经经办人、财务审核人(办公室主任)、机关分管领导签字,报机关财务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对要素不全,要素模糊的报销单,一律退回重新填报审核。二是规范宣传费、宣传牌制作、印刷费、值班用餐、资产采购等公用经费的列支,严格审核报销要素和审批手续,重大资金支出,一律经书记办公会研究后执行。三是对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培训,重点抓好内部监督制约、资金核拨、账户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等财务管理机制。
(2)未严格执行公用经费预算编报标准相关规定,印刷费用开支过大,占公用经费比例过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宣传业务审批单,涉及单位对外宣传和工作的宣传印刷业务,一律经机关办公室、科室分管领导和机关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二是对单笔超过10000万元的印刷业务,一律经书记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开支审批手续,主动对接财政局等单位,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做好执行公用经费预算编报管理。
(三)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9、领导班子保落实作用发挥仍不够充分。
(1)指导和推进政法队伍建设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建立完善政治轮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组建专班对全县政法各单位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巡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见效,督促政法各单位更加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以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开展政治轮训,邀请县委书记讲主题党课、纪委书记作廉政教育报告,政法委书记讲专题党课,邀请县纪委监委开展党纪党规培训,切实做到政治建警、从严治警。
(2)县委政法委对县直政法部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不严,导致部分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县委和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后,未报县委政法委。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贯彻《条例》并严格要求,全会讨论通过印发了《中共远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会制度(试行)》《远安县县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乡镇政法办公室(政法委员)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试行)》《中共远安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试行)》《远安县政法单位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中共远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述廉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二是建立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登记制度、涉办(信访)事项交办登记制度,并落实台账管理,2021年以来县直政法单位请示报告46件次,交办事项10件次。
10、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1)在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推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缺乏主动性。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法全会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委员述职述廉制度,2020全年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会2次。二是县委政法班子成员全程参与指导县直政法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机制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开展民主评议,严格按“优秀”比例评议,报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并做好公开公示相关工作。
11、党建基础工作有短板。
(1)支部班子示范作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提升支部班子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支部书记“口袋书”,严格按要求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全年不少于2次。
(2)党建工作创新不够、党员教育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支部学习活动,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持续开展机关支部党员“轮值”活动。二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参观学、研讨学,多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升学习成效。
(3)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党建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机关支部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积极创建机关党建品牌。二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痕迹管理,持续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县委巡察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高质量绿色发展全面发展大局。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政法队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自觉性,坚持抓好后续整改落地落实,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整改任务具体到人,责任上肩。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对照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查短板、堵漏洞,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县委联系电话:0717-3812142,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邮政编码:444299。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3899506。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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