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xingshan_xsjw 发布时间 : 2020-11-26 来源 : 兴山县纪委监委网站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为加快推动兴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兴山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6日)
张 崧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兴山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兴山加快“两地两县”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持稳中求进、持之以恒、一体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围绕重大部署开展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有力落实。县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协助县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工作方案》,组织谈话提醒114人(次),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牵头推进“8+6”专项整治,督促整改问题45个。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组织监督检查18批(次),查处突出问题8起18人,下发通报3期15人。协助县委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牵头抓总责任,督促各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历次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部销号,整改落实富有成效。
一年来,我们坚持严管厚爱、激励作为,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深化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共受理问题线索4条,追责问责8人。督促生态环保职能部门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涉及我县的31项问题整改销号、省级环保督查涉及我县3项具体整改任务销号。2019年,推动制定《兴山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金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对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坚定不移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我县社会大局稳定。精准有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7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同比上升400%,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年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对36件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对4名干部免予党纪处分,对1839个单位及干部出具廉政鉴定。在全市率先对涉及党员干部不实问题线索采取现场会的形式公开反馈、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鼓劲。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用心用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2018年以来116名受处分对象开展回访教育,谈思想、说工作、访困难,持续营造凝心聚力、奋进有为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们聚焦监督专责首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从政治高度看待和衡量监督工作,紧盯“关键少数”和机构改革中的“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常态监督。综合运用工作约谈、廉政谈话、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监督效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红红脸、出出汗第一种形态和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第二种形态处理51人(次),占比达到93.2%,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完成对10家单位党组织、4个乡镇、16个村(社区)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679个,移交问题线索13件。县委第一巡察组督导解决水月寺镇龙头坪村村民饮水难问题,在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作为典型案例得到推介。着力优化派驻(出)监督,突出监察职能,成立五个派出纪检监察组,进一步配齐选优力量,派驻(出)监督“探头”作用初步彰显。
一年来,我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14件,立案6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作为政治生态“晴雨表”的群众来信来访量近三年来首次实现下降,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检举控告135件,较去年同期266件下降49.6%,信访总量和越级访、重复访问题显著下降,上级纪委交办件数量显著下降。强力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清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70.94万元,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651.38万元,结建率和收缴率均为100%。认真开展“大棚房”清理、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现所有问题销号清零。精准有力 “打伞”、“破网”,严肃查处了县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张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坚持以案促改、堵塞漏洞,深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点对点督促落实,共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1份,下达履职提示函26份,把每一个案件查处、每一次监督检查都作为促进完善发展的新起点。推动兴发集团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不能腐的机制更加健全。强化纪法教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乡镇、村(社区)“面对面”开展党纪法规宣讲,实现8个乡镇及基层站所、96个村(社区)、36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全覆盖”,党员干部和群众反响强烈。纵深推进廉洁兴山建设,全方位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特色亮点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级媒体发稿14篇,位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第一。县“四大家”领导班子带头接受廉政教育,全县2000余名党员干部、96个村(社区)主职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增强。
一年来,我们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扎实推进全员培训,开办全员“述学讲学大讲堂”,高质量完成中纪委系列课程视频学习,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覆盖700余人(次)。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讲课,选派3名干部到省市纪委跟班学习锻炼,组织乡镇纪委(监察室)4名干部到委机关跟班轮训,多名干部抽调参与省、市专案查办、巡视等重要工作,1名干部通过遴选到省纪委工作,干部综合素质、业务本领得到上级纪委监委充分肯定。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委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落实乡镇纪委(监察室)深化“三转”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实施意见》,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和“十一不得”纪律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接受市纪委监委财务审计监督检查。全年监督执纪工作实现“人员零违纪、安全零事故”。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凝聚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共识。我们深刻认识到: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工作定力,使我们面对任何困难都能做到不畏惧、不动摇、不退缩;全县干部群众的殷切期望和广泛参与为我们注入了奋进的工作压力,使我们时刻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使我们形成了上下一心、知行合一的工作合力,可以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我们提供了勃勃的创新活力,使我们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升反腐效能。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遏增量、减存量任务依然繁重;少数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虚化弱化、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作风“宽松软虚”,甚至到现在还不收手不收敛的仍有人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短板;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协助县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加快推动兴山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必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不懈加强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突出落实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负责、守责、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和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组(党委)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层层落实。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突出深化政治巡察。紧扣“两个维护”,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体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联动巡察,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统筹谋划,今年部署开展两轮常规巡察,稳步推进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二)积极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持续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巩固提升情况、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建立同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全年组织开展“四个不摘”落实情况、“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绩效”等专题监督检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突出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继续落实好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针对所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积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多合一”改革、减税降费以及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纪律,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把握重点、精准定位和方法得当,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严肃查办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办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推动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对于相关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调查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切实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兴山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或者不犯错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认真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全面梳理排查所办理的不实举报,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干事者遮风挡雨。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认真改正错误并且工作出色的干部,支持重用提拔。
(三)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坚持“两为主一报告”制度,以“做实派出、规范乡镇、激活村(社)”为主线,全面夯实基础,强基固本,进一步放大体制机制改革红利。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和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规范化建设。针对机构改革后县直党政机关内部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研究制定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推动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做到用制度规范管人、管权、管案、管物、管事、管工作全流程。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健全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工作一体谋划、力量一体调配、成果一体运用,高质高效推进纪律、监察、派出、巡察等“四个监督”全覆盖深度融合。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突出“关键少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各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各级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联系单位和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各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领域、行业的监督,特别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以及医疗、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重点加强对县直部门及二级单位的监督,严防“灯下黑”。
突出基层站所、农村社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推进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党组织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和工作保障制度,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办实事。
(五)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保持不敢腐的高压震慑。高悬惩治利剑,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腐败“零容忍”毫不动摇,开展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清仓行动”,有效处置化解存量,确保清零见底。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持“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加大县属国有企业和平台公司反腐力度,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守办案安全底线。
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及时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用好“廉洁兴山”微信公众号、检举举报等平台,织密群众监督网,使党员干部时刻处于监督之中,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全县各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遵纪守法浓厚氛围。坚持“警钟长鸣”,打造乡镇、村(社区)党风廉政教育“(8+96)×12”升级版。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纪法教育,做实“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加强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促警、促学、促改、促管、促建,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止由小过错演化成严重违纪违法乃至成为“阶下囚”。
(六)不断巩固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县各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关键,巩固“文山会海”治理成果,坚决纠正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的行为,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松绑减压”。严肃查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信访举报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全县各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要求,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查处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滥发奖金补贴、收送电子红包等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现象,组织开展公车管理、办公用房、津补贴等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银监等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于党的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七)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必须把政治建设始终放在首位,带头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发挥“头雁效应”。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继续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争当标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纪委委员要争做讲政治有信念、遵法纪守规矩的表率,面对各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要挺身而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当太平绅士,绝对不做“两面人”“变色龙”,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战士。
加强能力提升。继续通过干部交流轮岗、上挂下派、跟班学习、跟案实战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多层面、多业务历练,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持续深化全员培训,举办“述学大讲堂”,加强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研讨、运用力度,努力做到纪法皆通、内外皆通。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干部专业化、信息化能力建设,锻造一支具备“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德才兼备、文武兼备、攻守兼备”的纪检精兵铁军。
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内控机制,
严格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严格落实“鄂纪干监二十五条”“十五不准”和“十一不得”纪律规定,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同志们,冲锋号已经吹响。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只争朝夕、务实重行,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推动兴山高质量发展、实现“两地两县”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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