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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组织查清真相、为我正名,今后我将放下顾虑、担当实干,绝不辜负组织信任。”近日,远安县纪委监委在县城管局召开澄清正名大会,对该局副局长郝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开展澄清正名,会上,郝某某表达了自己对组织的感激之情。

  此前,有群众匿名举报,反映郝某某在对未参加其母吊唁活动的垃圾清运公司老板实施打击报复等问题。虽然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内容不实,但仍有人在背后议论该问题,导致郝某某疲于应对和解释,影响工作状态。在该信访件办结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刻按照“一件一议”“应澄尽澄”原则,为郝某某进行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实信访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

  郝某某的亲身经历,正是该县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干部鼓劲撑腰的真实写照。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消除顾虑、轻装上阵。2026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为22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在市级媒体上通报澄清正名典型案例1起。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精准规范,该县纪委监委依据《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建立“四方会审”工作机制,由信访室牵头,组织承办部门、审理室以及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实事求是、审慎稳妥”原则,定期综合研判失实信访举报,经严格评估后认为符合澄清条件的,在30个工作日内启动澄清程序,确保澄清工作严谨合规、不枉不纵。

  同时,该县充分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量身打造”个性化澄清方案,明确澄清方式、澄清内容和范围,推动澄清正名精准有效,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为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回访机制。通过上门走访、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被澄清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心理诉求,精准疏导负面情绪、卸下思想包袱。并同步与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沟通对接,共同营造包容干事、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澄清正名工作力度,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联动协作,从严从快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帮助被诬告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打消后顾之忧,坚决让蓄意诬告者受到严肃追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干事创业环境。”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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