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黄敏 发布时间 : 2024-03-27 来源 :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前不久,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开展常规巡察的县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查阅该单位执法案件卷宗时发现了一丝异常。
“组长,有份卷宗显示的行政处罚对象既不是业主单位也不是承建单位,而是第三方劳务公司,好奇怪。”巡察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自己的疑问向组长做了报告。
“行政执法事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马虎不得,我们要尽快核实相关情况。”组长安排道。
随即,巡察组工作人员展开了调查,一方面协调有关部门查阅项目建设资料了解相关情况,一方面通过深入现场,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谈话核实具体情况。调查后发现,该行政执法案件存在执法不精准问题。
经过巡察组详细了解,原来,该工程建设项目是以某乡镇为业主的旅游公路建设项目,由县内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进行建设,但该公司并未实际组织施工,而是将项目进行拆分,分包给了第三方劳务公司进行实际施工。该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排查的过程中发现该项目缺少环境评价手续,误把第三方劳务公司当成承接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方劳务公司既不是建设单位也不是直接承接工程的施工单位,仅负责提供劳务,不应该将其列为处罚对象。
找到了问题根源,巡察组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党组通报了相关情况,并督促进行整改。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党组经过充分研究,认定处罚对象错误,将行政处罚款退回了第三方劳务公司。此外,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以限期补齐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手续替代了行政罚款,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为有效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质量,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该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与县司法局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通过信息互通、及时会商、共同研判,实现人案同管共治,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营商环境优,企业活力足,发展有保障。“我们将持续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聚焦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开展监督,助推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胡江涛、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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