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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规范,属于村集体企业收入的利润已经从村委会账上剥离,进入了村集体企业账,接受全体村集体股民监管!”日前,面对前来回访调研的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小溪塔街道南津关村党支部书记李发清向调研人员反馈,规范后的当月,该村集体企业长青树公司就缴纳税费6.6万元。

  这是夷陵区纪委监委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以扎实调研推动解决村集体企业监管难题的一个缩影。

  “小出纳公款私存的问题日渐突出。”前不久,一起村干部常年多次挪用村集体企业89万元,最终获刑的案子,引起了该区纪委监委的重视。为防止农村集体企业成为村干部违纪违法的藏污纳垢之地,区纪委监委安排1名纪委常委领题并带队开展一线调研,深挖村居集体经济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背后根源。

  经过多地调研发现,由于机构改革,监督管理农村“三资”的主要部门农经局并入了农业局,农经部门与财政所合署办公监督农村“三资”的便利条件受到了影响,现有体制下农村集体企业的监管出现了村企账册混用、收入混管、资金挪用、隐瞒收入、避税等漏洞。调研组人员通过梳理发现,2020年以来,全区查处村居集体经济领域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农村集体企业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既有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薄弱的原因。”在调研情况分析研判会上,组长胡人方一针见血地指出村集体经济领域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制度规范执行缺位等深层原因,并建议区农业局、乡镇(街道)探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企业管理的指导办法》《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措施,对原有的村企混管的模式进行理顺,对村集体企业与村委会之间的财务进行切割,对村集体资金审批系统进行优化。

  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才能改出实效。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东城试验区率先推行村级“政经分离”改革,将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离,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运营。小溪塔街道则试点规范村级集体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区农业农村局以数字化赋能村居集体经济监管,建立“银农直联·科技助廉”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审批支付系统,将农村“三资”监管系统与银行支付系统对接,实现线上申请、审批、支付,建立腐败“防火墙”。(夷陵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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