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彭钦锋 发布时间 : 2023-06-09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马某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行为应该属于违反工作纪律,而不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近日,在远安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三堂会审”会上,针对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的定性和适用纪法条规问题,审理室、审查部门“对簿公堂”,经过充分论证和县纪委常委会表决,达成一致意见,及时纠正了该案定性不准确的问题。
为落实好案件审理工作“24字方针”,严把案件质量关,该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审理小组与调查组会商、县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的“三堂会审 ”机制,有效解决个别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通过‘三堂会审’,由审理室对审理投告以及一案一评分结果进行汇报,审查部门针对审理室提出的疑问现场解答,并针对审理室列出的扣分项当场‘对质’研判,共同对案件质量进行集中‘把脉问诊’,既传导了压力、凝聚了工作合力,更强化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该县分管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该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审查、审理角色互换、点对点复盘研讨,不断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严把案件质量程序关、证据关、定性量纪关和质量评查关,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开展“三堂会审”6次,对自办案件进行一案一评,对19份案件质量评分表提出的86条扣分建议逐一过审。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三堂会审’工作机制,以查找‘茬’、以评促改,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易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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