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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总感觉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运用‘第一种形态’抹不开面子。”宜都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说:“现在‘红脸出汗’逐渐成为常态,大家也都认识到位了,渐渐能放下思想包袱,沟通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

  宜都市纪委监委精准把握监督和协助职责,严格落实《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对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作出了具体安排,对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行动指南”,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排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干部作风、服务群众、廉洁自律、家风家教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推动相关党组织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履职约谈,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责任单位“痛处”,对症开出“药方”。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569人次,其中“一把手”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运用“第一种形态”173人次,有效推动了全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持续向好。

  “我们定期对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分析形势、细化举措,对认识不到位、运用不主动、不经常的,及时予以提醒。”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为了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一函了之”“一谈就完”,该市纪委监委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后相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复核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建立管理台账,突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详细了解谈话对象后续表现,对倾向性问题是否得到遏止、提醒警示的事项是否整改到位、苗头性问题是否反弹等进行进一步核验,坚决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后半篇文章”。

  “我们将继续抓细抓实日常监督,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让“红脸出汗”成常态,防止‘小病’成‘顽疾’。”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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