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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周书记,村集体那片杉木林地承包给老郑5年到期了,他想续租,之前合作顺利,能直接沿用原合同条款续签吗?

  答:小李,继续签约不能直接沿用原合同条款续签。集体林地承包到期续租,同样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第七条第三款明确禁止“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即便与老郑之前合作顺利,直接沿用原条款续签跳过公开程序,也可能剥夺其他村民或经营主体的承包机会,这样既不符合集体资源规范管理的要求,还可能引发村民的不满。

  问:要是老郑愿意按原合同租金每年涨5%,大家也觉得他靠谱,是不是可以不再公开竞价,直接续签就可以了?

  答:不论承包人是否涨租或者口碑好,都不能直接跳过公开竞价程序续签。集体资源承包的核心是“程序合规”,租金上浮或个人信誉都不能成为规避公开流程的理由。《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明确要求集体资源处置必须公开透明,未公开竞价就续签,本质是“程序违规”,即便动机合理,也可能构成工作失职。正确的做法是先公示续租信息,确认没有其他竞争者后,再按程序续签。你可向老郑说明规定要求,引导他通过参与公开流程继续承包,这样既能保障集体利益,也能确保程序合规,避免因“图方便”而触碰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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