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杨香凝 发布时间 : 2023-06-05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经核查,周某目前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应暂缓对其提拔使用。”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收到市公安局党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立即对来函所附的人员名单逐一审核,并及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公安局政治部反馈。
为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等,该组针对驻在单位干部基数大、受处理处分干部相对较多的现实情况,高标准建立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处理处分等工作台账,依托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对驻在单位征求的每一份党风廉政意见函都开展严格“廉政体检”,经初步审查、集中会审后,汇总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复函。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负责廉政意见回复的干部要细心细致,对人员名单全方位把脉筛选,有疑问的及时会商,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全面、准确、严谨,实现零差错。”该组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组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在市公安局党委干部选拔任用、重要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坚持严谨细致、实事求是工作标准,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回复关,对7个集体、721名干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复函,对3名干部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对1个集体提出不宜表彰意见。
下一步,该组将不断优化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根据问题性质及诫勉、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等,准确出具不影响使用、暂缓或不宜使用等具体意见,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精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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