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霍艳 发布时间 : 2022-06-17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我组收到实名举报你在担任物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收受9万元礼金的问题线索,经彻查,上述举报不属实,为了消除对你的影响,现根据《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的规定,对不实举报予以当面澄清。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卸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的举报和监督,继续在工作中担当作为!”6月10日,在市物资集团办公室,宜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徐海波、李涛同志对宜昌市物资集团程汉平、崔波受到不实举报问题对其进行当面澄清。
这次当面澄清的背后,是该组切实落实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正确把握执纪导向,大胆为担当者担当,以组织担当带动干部担当,通过组织作为促进干部作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强化主动为国有企业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是该组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主要措施之一。今年上半年,根据市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要求,该组成立了澄清正名工作小组,对近年来处置办理的检举控告件进行全面起底筛查,并数次召开组务会,对相关查否举报件能否纳入澄清正名范围开展集体讨论,对纳入澄清正名范围的问题线索,严格把握澄清正名的对象和认定条件、反馈内容、方式方法等,通过集体研判、案卷审核等程序,保证工作依规有序、审慎稳妥推进。同时,采取当面、书面、通报等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为推动国有企业形成激浊扬清的干事创业环境,遏制动机不纯检举控告歪风,该组积极探索,加强对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分析甄别,结合被反映人的工作履历、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廉政档案材料等因素,注意发现恶意举报、失实控告等行为。核查组围绕收到的问题线索精准快速查办,对“失实了结”处置的问题线索,一方面及时主动澄清保护干部,尽量减少不实举报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另一方面,对诬告陷害者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近年来,该组共为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对2名有错告、误告行为的人员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一批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的开拓者、建设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形成科学的激励导向,正确把握执纪导向,激发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该组负责人梁昌全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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