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霍艳 发布时间 : 2022-05-12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我组在办理你公司相关人员案件及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特别是所属子公司领导干部违规从事或参与盈利性活动的问题十分突出,务必要引起高度警惕。现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请你们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反馈我组。”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针对办理某市属企业相关案件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该企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加强整改落实。
据了解,该组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积极履行监督首要职责,针对在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注重“惩、治、防”相统一,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制度建设,堵塞工作漏洞,做到标本兼治,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这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全面深刻地指出了我单位作为主管部门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议和措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方向,促使我们今后更好地履职尽责。我们将严格落实,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明确表示。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只是起点,抓好整改落实才是关键。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求办案人员强化对督导检查、整改成效、监督问责全过程的闭环管理,采取对接受纪检监察建议单位阶段性的汇报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跟踪问效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问题单位或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实现标本兼治、长治常效。倒逼整改成效提升,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等问题。
据了解,2季度以来,该组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监督检查1次,推动监督有效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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