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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杜绝酒驾醉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工作日中餐饮酒、违规公款吃喝饮酒,维护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近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在《醉驾入刑,酒驾违法,请杜绝酒驾醉驾——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封信》中这样倡议。

  自酒驾醉驾专项治理以来,该组将监督关口前移,第一时间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市交通、物流系统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加强宣传引导,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发出《醉驾入刑,酒驾违法,请杜绝酒驾醉驾》倡议信,倡导拒绝酒驾醉驾文明出行的新风尚。共全覆盖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719份,不漏一人。

  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既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又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截至目前,查处因犯危险驾驶罪案件1起,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1人,督促驻在部门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1人。

  此外,该组还重点结合“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专项治理,深挖酒驾醉驾背后“四风”及各类隐形变异问题,督促各监督单位开展醉驾酒驾专题警示教育6场,31名党员撰写警示体会,10名党员交流体会。通过典型案例持续敲响警钟,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绷紧纪法这根弦。

  “酒驾醉驾不仅对我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产生严重影响,还带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甚至伴随各类腐败问题,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当好践行者,也要当好宣传员,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市物流业发展中心机关纪委书记邹国军在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后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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