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黄敏 发布时间 : 2022-04-29 来源 : 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
“我承诺: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党纪法规,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树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良好形象。”近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纪检委员卢先珊在参加单位组织酒驾醉驾相关法规学习后率先承诺道,接着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部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4月初,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接到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后,闻令而动,迅速召集归口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及分管领导召开会议,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专题学习、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党纪法规,要求全覆盖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该组纪检监察室为监督单位提供相关党纪法规关于酒驾醉驾所涉条款,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教育警示的有效性,同时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构成危险驾驶罪尚未构成其他犯罪被判处刑罚、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五种具体情形梳理出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的相关条规援引,随时做好运用准备,做到立查立处,提高处置效率。
目前该组所有监督单位通过夜学、主题党日、观看宣传教育片、大厅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醉驾入刑,酒驾违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纪法观念,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424份,做到一个不落全覆盖。
下一步,该组将强化对酒驾醉驾日常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一案三查”,做到调查处理“四必问”,释放执纪从严信号,营造“不敢”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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