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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关系到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一定要做到依纪依规。之前,湖北省总工会出台了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正面清单。我们市总工会在此基础上,即将出台的宜昌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负面清单(试行),要更加切合我们宜昌的实际。”近日,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市总工会监督检查时这样谈道。

  “我们出台负面清单之前,已在各基层工会充分征求意见。此文件将从基层工会经费收入来源、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经费支出等四个大的方面,结合收集了上来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集中予以明确解答,将对基层工会正确规范使用和管理工会经费提供帮助。”市总工会相关负责同志说。

  日前,宜昌市总工会印发《宜昌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负面清单(试行)》,以“八个不准”的要求为全市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划红线定规矩。“八个不准”具体为: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大吃大喝、购买购物卡或代金券等;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确保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遵纪守法、勤俭节约。

  下一阶段,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市总工会加强对全市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指导监管,解决基层工会政策理解不准确、执行政策有偏差等问题,推动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化,确保政策制度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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