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jwjd 发布时间 : 2020-04-14 来源 : 夷陵区纪委监委网站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宜昌市夷陵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7日)
朱邦伍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我区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部队伍气象一新。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六稳”、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权力运行、选人用人、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深化同级监督,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4份,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并完善制度16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廉政审查干部1694人次。
——以“零容忍”态度惩贪治腐。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立案查处235人次,同比增长17.4%,其中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22人,占总数近10%;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同比均有增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5人次,其中开除党籍19人,占总数的8%。对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李祚彦,区供销社原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赵梅松,原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兵等严重违纪违法干部,予以“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均获刑,在全区上下引起强烈震慑。在纪法威慑、政策感召下,首次有3名党员干部主动携赃款投案自首。全年共追缴违纪违法款物、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042万元。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采取第一、二种形态处理429人次,占处理总数的92%,以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全年收到检举控告信访件294件,同比下降23.8%,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测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206个,清退违规资金156万元,问责党员干部60人。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个,党纪政务处分33人。
——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认真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针对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问题,制定“精文减会减负”措施28条,全区发文、开会、督查检查考核同比减少30%以上,清理撤除标识标牌16类,清理QQ群、微信群1058个。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布为民为企服务“十不准”,从严约束干部履职行为。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履职担当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重处,查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个,处理2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人。
——铁腕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三大攻坚战,共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履责不力等腐败和作风问题14个,追责问责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查处河道违建、养殖污染、固废直排河流等损害生态环境问题7个,追责问责14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53个,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追责问责4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持续发力,落实领导包案制,广辟线索来源。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2件,立案8件9人,问责10人,其中查处充当黑恶势力的“官伞”、“警伞”及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庸伞”6人。
——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教育质效。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在“云上夷陵”APP推出党纪法规网上学习专栏,累计有2万余名党员参与知识测试。举办廉政文艺作品展、走进监察委“开放日”、家庭助廉等子活动5个,营造崇廉拒腐的社会氛围。拍摄《小贪腐毁掉大人生》张芝勇案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精心制作廉政微视频《十进十建到我家》《金榜题名树新风》,被省纪委推介。
——利剑高悬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整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夷陵区反馈问题,对省委巡视交办信访件及问题线索深挖彻查,党纪政务立案19人。开展区委第五、六轮巡察,对20家单位、68个重点村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发现问题785个,问题线索46件。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正视和解决。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容不得半点麻痹和盲目乐观。遏增量、减存量任务依然繁重;一些党组织履责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顶风违纪;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一些领域和环节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
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质效不够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措施、方法还不够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作风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尤为重要和迫切。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联动落实,一体推进促担当、优环境、护发展,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实现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双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十三五”收官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始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加强思想武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永恒课题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自觉立行立改,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喊口号、不落实、敷衍整改等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持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全面监督责任,协助健全责任清单,促进落地实施,及时通报反馈问题,督促加强履责,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穿到底、层层落实。
持续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中阻隔工作、救治工作、复工复产、物资保障和社会稳定、干部作风和责任落实、新闻舆论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快速、精准稳慎发现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强对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政策落地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审计、民政、卫健等部门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抗疫补助发放情况的监督。
积极服务保障发展第一要务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督促各单位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紧盯扶贫资金项目安全,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区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情况集中清理,对贪污、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并健全相关监管机制。继续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督系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行损害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规定,从严查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继续加强政府债务和国企负债经营风险监督,严防发生债务风险事件。
积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推动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切实服务和维护企业发展。严格执行“鄂纪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对于涉案企业家和高科技人员,尽量少用、慎用留置措施;对于相关企业,尽量少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
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进一步细化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厚爱相结合,精准执纪问责,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加强对受处理干部的帮带回访教育,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出色的干部支持重用乃至提拔。
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对“关键少数”的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各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权力运行的严格监督。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领域、行业及其重点部位加强监督,聚焦关键岗位、环节加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医疗医药管理采购、政府采购、学校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区纪委监委各派出机构要重点加强区直二级单位的监督,严防“灯下黑”。
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严格监督。区、乡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当地党委政府推进基层站所、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及村民小组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腐败。
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保持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韧劲和恒心。要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查处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突出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精致走账”、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于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无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通报曝光。
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文山会海”治理成果,对贯彻落实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情况开展“回头看”。严肃查纠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并会同督查、政法、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机关和部门,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处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不负责问题。
坚持不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格处理。对虽已退休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依然坚决查处。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要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开展信访举报线索清零行动,对群众反复举报仍然查否的线索,实行提级复核。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深挖腐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和失职渎职问题,做到除恶务尽,斩草除根。坚持防逃追赃一起抓,绝不给贪腐分子可乘之机。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大量案件表明,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管理松弛、漏洞百出,是造成腐败问题丛生的根本原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督查,加大问责力度,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促进长治长效。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纪法教育。扎实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家风建设,继续推进“廉政文艺直通车”,营造遵纪守法浓厚氛围。加强警示教育,提档升级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广泛组织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要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加强“以案五说”: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从不敢腐进化为不想腐。
(六)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实践证明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利器。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区委巡察要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紧盯被巡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年内部署开展两轮对区直单位和乡镇的常规巡察,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配合落实好上下联动的交叉巡察,积极推动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稳步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做深做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压实被巡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严格执行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督办监督整改的制度机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从严问责。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监督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
(七)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化”建设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完善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以区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区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完善对派出机构“三为主一报告”领导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乡镇(街道)党(工)委、试验区(开发区)党工委要
确保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责,有效保障村(居)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行职责。健全监委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着力提高执纪执法质量和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对于主动投案、坦白交代、检举立功的,都要兑现政策,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文明、谦抑、安全办案,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合法权益,守牢安全底线。开展“精准执纪执法问责质量效益年”活动,落实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和督促整改制度,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夯实纪检监察基层基础。重点抓好纪检监察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履职、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监督管理七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推动实现基层涉纪信访量大幅下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率大幅下降、基层案件质量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两降两升”目标。
加快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加大纪检监察专网终端配备使用力度,稳步推进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数据统计分析与运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保障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更加科学、严密、高效。坚持领导带头、全员运用,加快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坚持信息安全至上,把好关口,确保网络、系统和数据绝对安全。
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强化思想淬炼。把政治建设始终放在首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执纪执法为人民的政治立场。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正风肃纪反腐一线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谦虚谨慎、“三严三实”的品格和作风。
强化能力锻炼。要提升综合素质能力,通过干部交流轮岗、上下挂职锻炼等办法,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多层面、多业务历练。要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培养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专家能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全员培训力度,突出针对性、务实性,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做到纪法皆通。要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能力水平,切实用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
强化监督约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自觉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狠抓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持续防治“灯下黑”。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自觉从自身做起、严起、改起,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发进取、苦干实干,努力谱写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