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清廉夷陵 > 廉洁文化

  “他家里的确很困难,老婆和母亲都有慢性病,欠了不少外债。对利用职务之便向人索要钱财的行为他都承认了,自己也表示真诚悔过,给什么处分他都接受。”同事和我聊起一个违规收受礼金的案例,身为案件审理干部的她对当事人的家境不无同情。的确,相对于一些面对组织调查千般抵赖、顽固对抗的违纪者,这位干部认错态度确实诚恳,这是给予纪律处分档次的考量因素。但家庭困难并不能成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理由。

  在我刚记事的时候,有一次在舅舅家玩儿,他突然把我叫到身边,说有一句老话“讨米叫化无人笑,饿死不偷盗”,告诉我偷盗行为是很可耻、很低贱的。后来回想那时他可能丢了东西,而他疑心是我偷拿了。当时我不知道反驳,也不知道追问他说这话的隐含意思,只是在脑海里深深记住了这句话,把偷盗行为纳入自己深恶痛绝的一类。长大之后,这种对偷盗行为的厌恶,成为我最朴素的价值观: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觊觎、不贪图。

  上大学,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成为一名服务群众的国家工作人员,道路的选择是我内心追求的使然。“吃饭为了活着,活着不是为了吃饭”,用我一己之力,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是自我价值的实现,也是身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底线要求。

  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入党之初、工作之初,都有着澎湃的热血与激情,都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但来自现实社会的诱惑多姿多彩,放纵自我的人注定会慢慢深陷其中。党员干部队伍不是铁板一块,少数党员入党的初心、为民的承诺,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逐渐变质蒙尘,最终沦为背离了党员信仰和宗旨的腐败分子。

  因此,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必不可少,有违纪违法行为就必然要有执纪执法机关迅疾出手、及时喝止,以此维护党的形象,维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一系列党纪国法,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了明文规范,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党纪处分、法律惩处之外,还需要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对倾向性错误、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同时,每一名党员干部个人,要主动加强理论学习,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对自己的思想与行为要常常反省检视,“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既然选择了做一名服务群众的公职人员,就必须对来路不正的“不义之财”敬而远之。

  贫穷,但不偷不抢,即便是难免要向人求助,活得仍然有尊严。党员干部,无论身居何职,只有心系百姓,清清白白做人做事,不以公权谋私利,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才能获得属于党员干部的尊严。(余道曲)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