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8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1月16日,中心党组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来抓,中心党组班子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一个不漏,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指导思想、明确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解、明确整改步骤、明确工作要求。

  二是迅速成立专班,落实整改责任。1月24日,中心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党组书记、主任带头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并主动担责,牵头整改。其他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对号入座,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查找问题根源,务求真改实改。中心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准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到会指导,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提出自我批评意见60条,相互批评意见30条。

  四是严格销号要求,确保标本兼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紧盯整改台账,实行问题销号制,推进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着力形成问题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经审核,反馈的面上问题均实现销号,整改完成率100%。注重标本兼治抓整改,共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10人,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2项,建立完善制度13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统筹盘活利用资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宜昌市市级机关公物仓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于3月完成了对《宜昌市市直公物仓管理细则》的修订。二是强化实体仓管理。完成位于点军区谭家河的实体仓储资产整理,进一步扩大仓储规模及使用效率,并将其他实体仓库物资集中存放至该仓库,共接收资产1320件,出借265件。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对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即将上线的公物仓线上平台,待省局系统上线后立即上线市级公物仓线上平台,实现跨层级调剂。

  (2)统筹推动落实党政机关反食品浪费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纳入督查事项。已将相关事项申报督查检查备案,下一步将根据审批情况开展督查、检查。二是开展实地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对20个市直单位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禁塑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实地指导,对现场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记录,并要求相关部门立整立改。

  2.落实市委关于机关事务改革要求有不足

  (1)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改革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工作机制。中心提请市政府就存在问题事项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下发了交办事项通知;完善了工作专班机制,及时化解难点堵点。二是主动靠前服务。中心对体量大、情况复杂的单位上门办公,研判后将任务分发至各专班责任单位,倒逼工作落实。三是提高工作质效。安排专人跟踪督办测绘、权籍调查、安全鉴定等前置工作进度;加快办理资产调拨、不动产登记等流程性工作。四是锚定目标抓落实。对问题指出的未完成登记房产完成登记,不符合不动产登记规则的房产根据省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采取权属备案形式完成登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拟定在9月30日前完成登记。

  (2)推行劳务服务社会化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稳步推进社会化改革。市政府食堂已于2025年1月完成劳务服务社会化改革,通过招投标程序引进专业劳务服务公司承担食堂劳务服务,市委食堂计划2025年9月前完成社会化改革。二是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2025年食堂实行外包劳务服务后,较2024年劳务派遣费用支出成本降低9%。

  (二)关于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方面的问题

  1.办公用房调配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调剂存量房屋。结合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根据需求,完成5处6500平方米办公用房调配使用工作。二是建立办公用房备用库。在满足各单位申请需求的基础上,保留5处约7700平方米办公用房作为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应急备用库,增强市委、市政府紧急用房需求的保障能力。三是盘活闲置资产。对超出备用面积的闲置办公用房,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四是规范房屋使用。经征求意见,问题所点办公楼内单位未提出办公用房配置需求,我中心对该处移交的经营性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后期将根据该办公楼单位办公用房需求,据实调剂相关房屋使用。

  2.公务用车监管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强化公务用车监管。完成制定2025年市直单位公务用车月度监督抽查计划,每月按照计划开展月度监督抽查,确保年度公车监督抽查覆盖率不低于30%。二是全面整改定位设备安装问题。于2月全面启动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定位设备安装情况全面清查工作,于3月20日前整改到位。三是优化公车管理平台系统功能。目前平台可显示近30天无定位设备信号的车辆信息情况,后续督促运维单位跟踪排查,避免因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车辆行驶轨迹缺失问题的发生。

  3.维护机关安全运行有不足

  (1)应急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中央空调维保应急预案》《电梯故障处置应急预案》《极端天气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等系列应急预案。二是规范应急措施。要求第三方服务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每天在服务范围至少巡检2次,如遇突发情况,维保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三是加强监督执行。加强对空调维保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督促服务单位提高思想认识,优化人员调度程序,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置。

  (2)统筹新能源充电设备安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隐患整改。已于2025年1月份全部拆除擅自安装的6台充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巡查,杜绝擅自安装行为发生。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1)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责任清单。对照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相关要求,补充完善相关年度责任清单,对后续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行统筹归纳,拟定相应年度责任任务清单,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责任单位,明确规定落实具体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二是压实基层党组织责任。将任务清单纳入基层党支部和二级单位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持续跟踪问效,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2)落实市委安排的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于2025年2月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政策培训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内容的学习,引导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违规办企业的危害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开展全面清查。于2025年2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填报经商办企业情况,确保应报尽报,杜绝隐瞒不报情况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对领导干部及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特别是退休前谈话,以制度规范公务员经商办企业行为。

  (3)运用“第一种形态”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部署。2025年3月10日召开中心党组会议,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准确把握“第一种形态”运用方式、情形和程序。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纳入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三是抓好责任落实。机关纪委负责具体实施,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协助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

  (1)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强化履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压实“一岗双责”,通过党内政治生活改进作风、强化担当;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防控,运用“第一种形态”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增强勤政廉政意识。二是督促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对重要岗位人员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三是狠抓整改措施落实。资产中心于3月24日召开办公会集体专题研究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明确资产管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做到定时分析研判,及时纠错防范;完成办公用房调配管理规程、造价咨询、项目管理、项目监理制度制定印发工作;于4月9日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2)督促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结合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按照产权划转一批、签订一批的原则,已完成权属划转至我中心的办公用房使用协议签订工作,共签订协议103份。后期将根据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进度,持续开展办公用房使用协议签订工作。

  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就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重新学习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部署及安排,梳理谋划2025年中心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督促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相关二级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二是开展常态化联系指导。相关分管领导于2025年1月21日到相关二级单位就节前廉政提醒、安全管理、餐饮服务等方面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开展谈心谈话;2月21日,到该单位听取2024年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对2025年全年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形成定期到该单位检查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3月14日,到会指导该单位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并从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党建基础、优化完善制度、提升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4.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于4月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习培训,聚焦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流程环节,加强中心机关科室及所属单位报账员、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对项目实施流程、细节、风险点掌握,提升监督水平,促进各项制度落实。二是强化内部监督。于3月启动了2025年内审工作,对机关科室、所属单位(包含工会、食堂)2024年度有关工作进行内部审计,不断规范中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三是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关纪委牵头组建专班,紧盯重点项目、关键工作,不定时对中心机关、所属单位采购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构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监督闭环,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四是排查整改隐患问题。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问题指出的设计公司实施的工程设计进行审查复核,确保设计图纸符合设计规范,消除安全隐患。

  (四)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的问题

  1.招标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和监督,大中修项目采购以分散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采,杜绝无资质、围标、串标问题。二是终止合作关系。终止与被点名装饰装修工程公司的合作关系。三是严格资格审查。运用第三方平台,做好投标公司关联性和征信审查。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房产出租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市交通运输局移交的经营性房产出租合同于2024年4月到期,到期后我中心开展了公开招租工作,但不包含该单位机关食堂面积。二是现场核实。该部分房屋属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中附属用房类别,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机关食堂使用,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服务商,合同期限为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三是规范管理。按照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政策,并保障相关单位用餐需求,经协商,市交通运输局拟选择新址自办食堂,原食堂用房待合同到期后,中心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共同做好相关房屋的招租工作。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攻坚克难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云集路21号院区物业管理工作,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推动院区物业规范管理,居民区已于2024年12月引进物业公司进行信托制管理,同时由物业公司明确专人进行日常清扫保洁。二是规范院区停车秩序。于2025年2月份在办公区、居民区分别安装行车道闸,实行分流双边管理,从3月开始,对居民区进出车辆按规定进行收费,并加强车辆现场管理,保证院区车辆正常停放。

  (2)推动机构职能优化调整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机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优化二级单位编制,向市委编办申请将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编制调整4个到市直机关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二是精简管理层级和工作流程。坚持精简统一、务实高效的原则,进行职能整合,人员下沉,提升效能。三是实行机关食堂劳务外包。自2025年1月起,市政府食堂劳务派遣人员15人已经实行劳务外包,其他食堂逐步实行。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1)存在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议决策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于2025年4月修订完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会制度》,明确由中心办公室统筹科学系统研判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形成会议议程(方案)后由分管机关领导初审,最后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定,确定会议形式。

  (2)指导二级单位规范决策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督导基层支部加强学习。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列入基层党支部学习计划,通过支委会、支部学习等方式,集体学习有关内容。二是对标先进补短板。组织基层党支部到市直先进单位,开展基层党建交流学习,重点调研学习“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决策的经验和先进做法。三是督导指导制度建设。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要求,拟定各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指导资产中心党支部按要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同步指导其他二级单位党支部具体落实相关要求。

  3.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职级晋升工作。按照《宜昌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中“落实好干部标准、从严管理干部和树立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导向”的要求,将符合晋升条件、表现优秀的干部按程序晋升,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5年4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各3名。二是开展考核评优。于3月评选2024年度优秀工作者,给予奖励,并作为提拔重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以严管厚爱增添担当活力,彰显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努力营造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浓厚氛围。

  (2)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招聘相关专业人才。2025年1月招聘人员条件已将土木工程专业纳入,并招录专业人员1名。二是组织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于4月9日正式启动业务技能及管理能力提升培训,聚焦政务礼仪、园林绿化、食堂管理、物业管理、电工作业等专业技能。三是市场化引进专业人才管理。市委、市政府院区已采取能源费用托管方式将院区水电气进行规范化、智能化管理,并由托管公司安排专人对后勤保障中心维保人员进行培训;绿化管养已进行外包,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4.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

  (1)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应转尽转。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属二级单位的党员,纳入支部管理;对愿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居住地党组织的党员,建立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台账,确定专人与党员保持联系,加强与其居住社区党组织的沟通联系。二是进一步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加强与劳务派遣党员所在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劳务派遣党员实绩表现情况,配合协助其居住地党组织加强教育管理、开展民主评议,组织引导劳务派遣党员在本职岗位和居住社区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扶。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由劳务派遣党员工作单位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其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提供帮助,对生活困难以及身患严重疾病、遭受重大变故的劳务派遣党员进行走访慰问,给予关怀帮扶。

  (2)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机关党委例会对发展党员有关问题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对照党员发展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有关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二是组织业务培训。积极联系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对机关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组织委员进行了党员发展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发展的规定要求、时间节点、申报环节和审批事项等具体内容。三是完善长效措施。结合党支部换届和委员调整情况,适时开展定期集中培训,汇编工作指导手册和基础资料,下发各党支部和党小组严格参照执行,保证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基础扎实、质量过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做到常抓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持续不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狠抓工作落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推进全部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按期按质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视同完成,持续整改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三是延伸整改效应,全面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当下改”的举措与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推动一项工作。通过整改工作促进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升,不断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8月12日至9月8日。联系方式:0717-6256075(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CJGSW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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