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zigui_秭归纪委01 发布时间 : 2020-10-30 来源 : 秭归县纪委监委网站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2020年4月13日)
周华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秭归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监督首责落细落实,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政治监督精准有效,协助县委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宜昌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述责述廉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助力“三大攻坚战”初见成效,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损害生态环境问题查责问责,保护了屈乡大地的碧水蓝天。组织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开展收受礼品礼金情况自查,对全县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有效防范了系统性腐败风险。重拳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群众安全感得到提升。巡察监督推进有力,首次将巡察延伸到14个村级党组织。日常监督机制健全,构建了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新格局,推行“清单式”履责,实现监督常态化、精准化。专项治理聚力聚焦,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基层监督成效明显,村(社区)纪检委员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信访监督渠道畅通,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件163件,与上年同期325件相比下降49.84%。
——纪法宣教特色彰显,营造崇廉拒腐浓厚氛围。“精准普纪”筑牢崇廉拒腐思想防线,开展了“基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分层分类上廉政党课680余场次。挖掘屈原廉政文化为廉政教育注入新活力,提档升级“屈原廉政教育基地”,受到中央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拍摄屈原廉政教育专题片《清廉诗魂耀千秋》,被市委、市纪委作为全市第二批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定学习内容。“十进十建”深化拓展“廉政教育链”,开展廉政文艺直通车活动,精心创作廉政文艺节目,全县巡演21场次。通过知识测试、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走进监察委员会”开放日、家庭助廉、廉洁文化展演等活动,持续推动“十进十建”在基层落地落实。
——惩腐肃贪激浊扬清,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审查调查保持利剑高悬,全县共立案155件,处分139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精准问责统一“三个效果”,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3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313人次,占91.2%,实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对120余名受处分人员落实了教育帮带责任人,强化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7份,监察建议书21份,督促建立制度4个。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管厚爱党员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使党员干部体会到纪律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厚爱,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19年查否了结不实信访举报127件,从轻、减轻处分23人次,免予处分1人,开展澄清正名4次。
——自身建设从严从实,淬炼纪检监察“铁军队伍”。从严控制入口,严把选人用人关。全员培训全覆盖,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夏季培训班和村(社区)纪检委员培训班,集中学习党纪法规并适时组织知识测试。在县纪委监委机关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在乡镇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刀刃向内严作风,从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严防“灯下黑”,2019年对纪检监察干部问责10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5人,书面检查4人。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的严峻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主动监督谋划不够,发现问题能力不足;聚焦“关键少数”不够,审查调查震慑不强;“十进十建”深度不够,宣传教育特色不显;基层基础工作不够,体制改革成效不丰;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不强,能力素质作风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积极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秭归决胜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决胜“十三五”收官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系统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教育、开展调查研究、经常检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积极主动协助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责任清单,推动落地实施,及时通报反馈问题,督促加强履责,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坚决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着力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快速、精准稳慎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和贪污侵占挪用救援物资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坚持净生态、优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整改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回头看”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所反馈问题;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继续落实好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监督执行损害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规定,从严查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继续加强政府债务和国企负债经营风险监督,严防发生债务风险事件。
优化环境保障企业发展。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六稳”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要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对涉案企业家和高科技人员,尽量少用、慎用留置措施;对相关企业,尽量少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各级党组织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认真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遮风挡雨。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出色的干部,支持提拔重用。
三、坚持建机制、促规范,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建立完善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机制。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出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整合监督力量,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做到监督靶向施策、精准有效。
强化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的监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领域、行业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以及医疗医药管理采购、政府采购、学校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要督促各乡镇党委、县直一级单位党委(党组)推进基层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和所属二级单位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和规范集体“三资”监管,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四、坚持盯节点、抓重点,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耐心和力度。各级党委(党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抓住关键,巩固“文山会海”治理成果,对贯彻落实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情况开展“回头看”。严肃查纠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县纪委监委机关要督促并会同县“两办”、政法委、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对信访举报处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不负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保持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韧劲和恒心。各级党委(党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查处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服务活动安排等突出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精致走账”、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银监等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通报曝光。
五、坚持一盘棋、重长效,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突出惩腐肃贪,发挥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各级党委(党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除恶务尽、斩草除根。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起抓。
深化以案促改,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维护党纪法规的威严。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坚持“一案一剖析”,通过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促进长治长效。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党性修养、教育感化、净化思想,潜移默化地实现审查调查对象思想转化、态度转变,从思想上清除错误观念,确保在政治上方向正确,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坚持源头防腐,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各级党委(党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持续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要立足秭归实际,推进屈原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遵纪守法浓厚氛围。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编发《忏悔录》,广泛组织学习讨论。要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要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六、坚持提质效、全覆盖,深化政治巡察效果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要严格区分政治巡察和各部门各单位具体业务检查职能定位,巡察不能代替各部门各单位具体业务检查。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政治巡察,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精准对接省市巡视巡察方案,形成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在监督范围、监督内容、问题整改、信息化建设方面实现全面联动,确保巡视巡察同向发力、相互促进。要在确保巡察质量基础上,稳步推进对县直部门、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巡察监督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整改不彻底不罢手,对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坚持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
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淬炼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完善落实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两为主一报告”、县纪委监委对派出纪检监察组“三为主一报告”、乡镇纪委对村(社区)纪检委员“三为主一报告”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定期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健全监委与司法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关键节点信息通报、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工作联系协作机制,确保案件查办有效衔接司法。围绕实施“基层基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抓基层、强基本、夯基础、固根基,抓实抓好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履职、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规范化建设。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不得再兼职分管财政、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确保专职专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实现基层涉纪信访量大幅下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率大幅下降、基层案件质量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两降两升”目标。
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文明、谦抑、安全办案,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合法权益,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守牢安全办案底线,确保“走读式”谈话“零风险”,留置调查“零事故”,涉案财物监管“零疏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并细化各项具体工作规范,切实用制度规范管人、管权、管案、管物、管事、管工作全流程,防止工作随意性,防止用权任性,防止发生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组织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落实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和督促整改制度,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快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步伐。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更加科学、严密、高效。持续加大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等专网终端配备使用力度,稳步推进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学习、全员运用,加快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坚持信息安全至上,把好关口,确保网络、系统和数据绝对安全。
持续强化纪检监察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标杆和表率作用,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十一不得”行为规范,自觉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的监督。严把纪检监察系统进人关口,强化业务培训,完善内控机制,狠抓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执纪执法相关规定,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防治“灯下黑”,把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建设成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集体。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对标对表、善做善成,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谱写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秭归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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