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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茅坪镇镇直单位联合党支部书记、茅坪人社中心主任杜爱斌和秭归县第一实验中学党支部委员、会计周年珍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20年10月,杜爱斌、周年珍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14名非亲属人员礼金8200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且事后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操办情况。2021年1月,杜爱斌、周年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屈原镇长江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崔旭东,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财经委员江雪琴,村委会妇女计生委员彭琼和原村委会副主任张余安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崔旭东、江雪琴、彭琼和张余安违反村级组织零招待规定,在屈原镇餐馆签单74张,费用共计23151元。同时,崔旭东等4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6月,彭琼、张余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2020年12月,崔旭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江雪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九畹溪镇金凤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学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王学明将九畹溪镇人民政府对金凤村的烟叶产业奖励资金14012元以服务费的名义违规发放给村组干部。2021年2月,王学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水田坝乡严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敏之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9年3月,郑敏之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礼金87000元,其中收受69名非亲属人员礼金20200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2月,郑敏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违规公务接待,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21年是换届之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自觉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严守铁规矩、把住硬杠杠,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持之以恒抓好本地本单位纠治“四风”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有力有效履行监督首责,持续坚守重要节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聚焦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找准“靶子”、清查“病灶”,持续用力,对顶风违纪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从严从重、绝不姑息,典型问题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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