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政治监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枝江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各级纪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书写了亮丽篇章。

   一年来,我们坚持聚焦政治监督,落细落实监督第一职责。协助和督促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提请市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导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140人次。聚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20余次。跟踪督办省委巡视枝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整改面上问题33个、建立健全制度52个。围绕脱贫攻坚、基层党建、“三资”管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等专题,对124个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实现了对村(社区)巡察的全覆盖。

   一年来,我们坚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推动纪法双施双守、衔接贯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镇(街道)纪(工)委的“两为主”领导持续加强,全年提名考察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8人,协助审理镇(街道)案件106件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完善。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编制核定、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内部管理、驻点办公和联系通报等制度建立健全,监察权初步探索运用。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配合制定纪委监委机关“三定”规定,科学界定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形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内控体系。

   一年来,我们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以作风建设赢得民心。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整治“三服务”领域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25人,通报3起7人。锲而不舍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利用税务票检、公安交管等平台,开展立体精准监督7轮次,发现问题100余个。严查快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空白公函”公款吃喝、违规支出“精致走账”、私车公养等问题,立案14件21人,通报曝光11起18人。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利问题,问责党员干部1人。着力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抓手,把纠治“四风”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督促整改问题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一年来,我们坚持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执纪执法,全年立案214件,同比增长2.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8人,挽回经济损失750余万元。根据宜昌市监委指定管辖,查处宜昌市人民医院原核医学科主任崔邦平受贿案,收缴涉案资金253万元。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0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通报曝光17起18人。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追缴资金111万元。以农村公路建设为切入点,深挖隐藏在工程质量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问责30人,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督促建章立制、强化监管,扭转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不高、监管缺位的局面。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受理信访举报237件次,反馈实名举报47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七个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查处“庸伞”1人。

   一年来,我们坚持强化纪律建设,着力营造知戒惧、守底线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纪法教育,利用“新时代乡村课堂”“三分钟讲堂”等平台,持续推动和深化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坚持挺纪在前,对154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140名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的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提醒,组织30余名领导干部家属参加家庭助廉活动。强化以案示警,编印下发《典型案例剖析警示录》1000余册,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400余人次,组织观看《重整行装利剑反腐》等警示片3800余人次。建立班子成员带队宣布处分决定制度,切实彰显纪律处分刚性,通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公开宣布处分决定167场次。加强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评先表优、年度考核、提拔任职等影响期审核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463人次,为35人出具不影响使用说明,对193件问题线索予以了结,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一年来,我们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锤炼干部队伍。坚持强化机关党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聚焦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分层分类推进全员培训,选派近30人参加上级培训,抽调9人参加上级巡视和专案办理,选调10余名基层干部到机关跟班学习。大力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安排机关年轻干部牵头组织开展演讲比赛、业务交流、述职评议等16项活动,有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完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并实施动态调整;制定《枝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办法(暂行)》,探索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核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批评教育1人;对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醒谈话10余人次。

  这些成绩的取得,源自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靠的是上级纪委和枝江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凝聚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苦付出。在此,我代表市纪委监委,向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认识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容不得松口气、歇歇脚。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重形式轻质效、重厚爱轻严管;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入脑入心不够,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现象仍然存在;公款吃喝、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隐形变异;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突出。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必须加以重视。日常监督方式单一,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基层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及待遇保障等制度还不健全,指导和督促其发挥作用不够;信访举报“三个反馈”制度落实不够精细,澄清正名工作还没有形成常态;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不强,执纪执法不够精准。对上述问题,我们将深入剖析原因,拿出过硬措施,做到立行立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新起点,把握新要求,实现新跨越。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宜昌市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着力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着力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联动落实,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枝江“一高双争四决胜”提供坚强保障。

   一、砥砺初心使命,一以贯之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学思践悟中夯实信仰之基,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课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把思想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统筹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查纠政治偏差落差温差,推动党员干部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一体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统筹谋划、部署实施、监督检查等落实主体责任的协调推进机制;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责任清单,提供有效载体,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履责督查,及时通报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

   坚决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精准防控和恢复正常经济秩序要求,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政策落地落实的监督,督促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快速、精准发现和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

   二、服务中心大局,切实保障发展第一要务

   持续护航打赢三大攻坚战。把决战脱贫攻坚作为监督重点,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督促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加强扶贫领域信访监督和专项分析,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紧盯扶贫资金安全,协助和督促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督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严格执行损害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规定,加大对生态环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媒体曝光及领导批示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从严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加强政府债务和国企负债经营风险监督,严防发生债务风险事件,确保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招标投标等领域,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征地拆迁、违规建房、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及补助、医疗机构内外勾结骗保、围标串标、农村低保、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执纪执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监督,对自查自纠不实、整改迟缓、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办。

   全面促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推动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加强对《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三送一解”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服务企业稳定发展。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对于涉案企业家和高科技人员,规范、慎用留置措施;对于涉案企业,审慎使用查封账户、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

   切实激励干部担当有为干事创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坚持宽严相济,精准执纪问责,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大澄清正名力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和影响期满考核评价工作,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出色的干部,支持重用提拔。

  三、持续深化改革,稳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推动“三为主”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延伸。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和镇(街道)纪(工)委委员包片联村(社区)调研指导全覆盖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镇(街道)纪(工)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专责。完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以市纪委会同相关部门为主的工作机制,落实日常工作指导以市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出台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提名选聘、履职考核、日常工作指导以镇(街道)纪(工)委、派出镇(街道)监察室为主的办法,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岗位津贴制度,切实解决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由谁来任、谁来管、谁来考”的问题。

   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基层基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年”活动,重点抓好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履职、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监督管理七个方面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派出机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日常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出监督“探头”“啄木鸟”作用。探索建立监督对象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督促落实国有企业、镇(街道)党(工)委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报告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镇(街道)、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清单,指导镇(街道)纪(工)委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工作手册(乡镇版)》规定,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深入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分执行、教育回访等工作流程。

   大力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监委与司法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关键节点信息通报、疑难案件集体会商等工作联系协作机制,确保案件查办有效衔接司法。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严格执行线索双向移送以及线索核查结果反馈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四、落实监督首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聚焦“关键少数”重点监督。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各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监督实施办法,既自觉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又积极稳妥开展同级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党内谈话、问题通报、民主生活会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防止权力滥用。

   突出重点领域精准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域、行业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环节的监督,特别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医疗医药管理采购、政府采购、学校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系统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紧盯“小微权力”严格监督。强化对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督促各镇(街道)、村(社区)严格落实《枝江市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四务”公开,提高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满意率。加强对市直二级单位等权力终端的监督。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办实事办好事。

   五、坚决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落实省纪委“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部署,督促并协助党委政府巩固“文山会海”治理成果,对贯彻落实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纠治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以及减文减会减督查检查的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为基层减负从“减量”向“提质”过渡。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假作为、假落实、假政绩等行为,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严肃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突出问题,对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滥发奖金补贴、收送电子红包、商务接待超标准等问题及其“隐形变异”现象,对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送礼收礼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通报曝光。加大对国有企业、二级单位、基层站所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不出现“破窗效应”,不发生反弹回潮。

   统筹推动职能部门发挥作用。督促和指导人社、机关事务服务、工会等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银监等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督促并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以及政法委、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机关和部门,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处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

   六、严格执纪执法,增强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树立正确执纪执法理念。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少犯或者不犯错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坚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证据至上和文明、谦抑、安全办案。严格落实省纪委“精准监督执纪执法问责质量效益年”活动部署,全面实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和督促整改制度,落细落实“三个反馈办法”,确保执纪执法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提升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更加科学、严密、高效。按照中央、省纪委信息化建设部署,持续加大纪检监察专网终端配备使用力度,稳步推进安可替代工程和检举举报平台部署运用工作。坚持信息安全至上,把好关口,确保网络、系统和数据绝对安全。加强信息化运用能力培训,坚持领导带头、全员运用,加快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向信息化、科技化要战斗力、执行力,要高质量、高效率。

   七、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今年部署开展两轮常规巡察。

   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巡察回访督查质量,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从严查处。坚持强化标本兼治,推动职能部门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完善长效制度。

   积极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巡察制度执行,探索实行巡前研学指导制度,规范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落实巡后纪律作风评估和巡察整改测评制度,确保巡察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八、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成果

   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全党全社会齐抓共治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探索完善惩处、防范、宣传、教育、管理、监督、整改、建制等环环相扣、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推动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对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聚焦“打伞破网”,坚持“一案三查”,严防就案办案、“有网不破”“有伞不打”等问题发生。完善防逃追逃制度机制,坚持防逃、追逃、追赃一起抓。

   持之以恒深化以案促改。牢牢把握制度建设这个治本之策,坚持典型案件“一案一剖析”,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有关地方、部门党委(党组)发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彻底整改,构建制度防线。

   广泛深入开展纪法教育。协助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持续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加强以案促警、促学、促改、促管、促建,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九、坚持政治引领,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突出强化政治过硬。严守政治机关定位,把政治建设始终放在首位,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头狠抓政治理论学习,以始终坚定的政治觉悟和全面过硬的政治能力,指引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功能。

   持续加强专业化建设。探索干部交流轮岗、上挂下派、跟班学习、跟案锻炼等办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多层面、多业务历练,提升综合素质。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干部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做到纪法皆通。严把干部“入口关”,选调部分法律、财经、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改善队伍人才结构。持续开展“强素质、树形象”活动,深入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

   全面严实纪律作风。自觉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认真落实“鄂纪干监25条”,严格执行“十五不准”和“十一个不得”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狠抓内部教育和管理,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快用信息化科技化管人、管权、管案、管物、管事、管工作全流程,确保执纪执法权有约束、受监督。带头转变作风,自觉从自身做起、严起、改起,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基层联系点制度,大力推进调研指导全覆盖,全员下沉开展接访下访约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化解信访增量。坚持刀刃向内、探头内照,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只争朝夕、接续奋斗,不负韶华、不辱使命,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枝江“一高双争四决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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