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靠拢宜昌、绿色发展、争当示范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35日)

  同志们:

  我代表十四届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在极其不易、极不平凡的一年里,县委牢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稳慎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聚焦“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紧扣“国之大者”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在开展疫情防控中,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闻令即动、尽锐出战,紧盯重点环节和特殊场所,下沉一线跟进监督,对防控责任不落实、违反防控纪律等问题严查快处17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围绕“六稳”“六保”、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新十条”,发现并督促整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4个方面30个问题。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查实问题1137个,清退资金14.5万元,全年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起23人。对11个乡镇和23个主管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检视,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反馈的24个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常规巡察17个乡镇、单位党组织,上下联动巡察1个垂管单位党组织和2个县外单位党组织,专项巡察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宗教工作。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整改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92个,完成率92%。持续跟踪问效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了榔坪司法所被刑满释放人员长期占用等长期整改不力的问题。

  ——聚焦“严紧硬实”强化日常监督。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毅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8起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大力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8个,查处问题37起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督促开展为基层“减负”、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项目投资及统计数据造假、招商引资造假等6个专项治理。集中力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财政出借资金、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等专项监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督工作作为“长阳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跟进监督退渔禁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保障等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尽责。

  ——聚焦“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发《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指引》,监督指导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860人次。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适用“第一种形态”问责131人次,占比达49.25%。在干部提拔重用、职级晋升、表彰评先中,及时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315人次。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协助县委开展“五清三大”行动、扶贫领域信访整治,协调政法部门依法打击非法信访人1名。重拳整治都镇湾镇麻池村等地重复信访问题,全年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75件,较上年下降47.8%,信访秩序持续向好。集中开展信访问题“清零”行动,及时办结省纪委交办件5件,按期办结率位居全省前列。旗帜鲜明保护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20人次。

  ——聚焦一体推进“三不”持续正风肃纪反腐。2020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273件,立案123件,结案1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0人,其中“一把手”案件2起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7.57万元。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圆满完成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当阳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赵云等政法系统涉黑涉恶“保护伞”系列案件,对当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庭长于圣宏、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官助理鲍向东、当阳市公安局法制科原科长李育松、湖北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云飞等10人立案审查,其中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办了涉黑涉恶“保护伞”县市区第一案,立案数、留置人数、移送司法机关人数位居县市区第一,单个系列案件立案数位居县市区第一。突出查改并重,全年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6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治本功效,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一批制度,堵住权力运行漏洞。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十进十建”工作为抓手,不断强化警示教育,采用县农业农村局原四级调研员、茶叶局局长林朝义以及原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刘冰等身边案例制作《围猎与蜕变》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100余场次6000余人。组织122名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及配偶参加廉政教育会、听廉政党课、签助廉承诺书,引领家庭助廉良好家风。

  ——聚焦“忠诚干净担当”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工备案管理机制,推进专职化管理。出台《全县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考核细则》,建立岗位津贴制度,推进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全员培训,组织集中培训5期,覆盖率100%。选派12名年轻干部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线练兵。发挥乡镇协作区制度优势,纪检监察室指导乡镇纪委协同办理疑难案件20多件。坚持刀刃向内,修订《机关管理制度》,严格内控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十五不准”“十一不得”,坚持有信必办、凡件必查,严肃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制发《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导引》,规范办案程序。常态化开展保密安全、办案安全检查,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乡镇、县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层层衰减;“四风”问题面临反弹回潮压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与形势任务、改革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立足新的时代方位、新的历史起点,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加强清廉建设,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我县“靠拢宜昌、绿色发展、争当示范”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站在战略全局和政治大局上谋划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求什么,就重点监督什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始终从政治的高度辨析问题,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检举控告处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巡察等各项工作中。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紧盯各级各部门职责履行、权力运行、政策落实等情况跟进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确保落实决策部署不掉队、不偏向、不走样。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紧扣长阳“十四五”时期总体目标任务,聚焦“一优双先四突破”,以精准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政策落实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优质高效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压紧压实责任。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财政资金出借、粮食储备安全、生态环保、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深挖细查重大风险背后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源头治理。紧扣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和5年过渡期政策落实,聚焦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实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坚决制止新增村级债务,建立健全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点关注小微人物、小微资金、小微项目,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对28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全面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突出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从根本上整改到位。

  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紧跟党中央关于换届工作和换届风气监督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换届纪律教育,紧盯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政策纪律规定执行、换届人选推荐提名、会风会纪等方面加强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切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带头遵守换届纪律,严肃查处违规选任干部、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诬告陷害、干扰破坏选举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坚持以锻造严紧硬实作风为主抓手,着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服务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新十条”,严格监督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十必须十不准”以及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制度要求。正确把握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慎用少用短用留置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稳妥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保障涉企生产经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营商环境方面的诉求、意见,在服务企业上积极作为。

  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轻微违纪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规范执纪执法,严防问责泛化、过度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省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切实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

  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涉企政策、涉企制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以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等行为,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企业损失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紧盯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惠企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中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加强专项检查、暗访督查,推动形成“办事靠法治、不用找关系”的社会共识。

  (三)坚持以一体推进“三不”为战略目标,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力削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以刮骨疗伤的决心、知难而进的勇气、滴水穿石的韧劲,同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最大挑战作坚决斗争,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完善落实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控逃、防逃相关工作。聚焦权力集中、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出借财政资金、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治理。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完善基层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全省各级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试行)》,积极协助县委“一把手”抓好对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的监督,落实县纪委同乡镇、县直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县纪委书记定期与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谈话以及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派出机构日常监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贯通融合,实现监督成果共享。

  做实办案“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一案一通报。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监督盲点、管理漏洞、制度短板,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一书双管、一签三审、一发三送、一改双督”闭环运行制度,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加强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推动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成“一堂课”。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挖土家“廉”文化,积极参与全市“1+3+N”廉政教育基地群建设,打造具有长阳传统文化特色的廉政教育品牌。强化家风建设,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领导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引领全社会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

  积极开展清廉创建活动。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将清廉创建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结合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文明单位创建,开展创建清廉政府、清廉机关、清廉单位、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社风、民风。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起点。充分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完善“信、访、网、电”立体受理体系,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细化规范检举控告处理程序,扎实有效办理信访。重点纠治农村“三资”管理、养老社保、生态环境等领域以及老旧小区改造、退耕还草等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监督,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监督保障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前移监督关口,督促主管部门定期对本系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核查整改,确保政策精准落实。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重点围绕到人到户政策性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资金、民生领域政策性补助资金等4大类35个政策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以及失职失责等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奶酪”的黑手。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锲而不舍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及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厉行节约,自觉过紧日子。坚持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查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督导党委政府督查、信访、审计、统计等监管部门力量,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总体战。

  (五)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巩固纪检监察基层基础。持续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年”活动,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七个规范化”建设。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坚持严把“进人关”,配齐配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派出机构力量。落实“两为主”规定,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持续深化“三转”,严格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化管理,定期清理、核查、备案。扣紧压实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指导基层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规范履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凭实绩用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激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勇担当、善作为。

  加强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目标,把提高政治能力作为履职之本,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教育,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突出实战练兵、跟案实训、交流轮岗,实施年轻干部帮带培养导师制度,加强协作区业务指导,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专业化水平。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检举举报平台、执纪执法综合业务平台的建设和运用,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实施最严的自我监督约束。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监督履职、规范用权、防范风险,督促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尽职尽责正风肃纪反腐。结合干部监督工作实际,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研究确定监督对象范围,确保监督全覆盖。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实行主办人、主审人负责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严防纪检监察权越界脱轨。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严防“灯下黑”。落实县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同志们,新时代催人奋进,高质量呼唤担当。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一流的工作业绩,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我县“靠拢宜昌、绿色发展、争当示范”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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