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佘承家 发布时间 : 2024-12-16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县发改局党组秉持严肃认真的态度,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副书记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12个问题分别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落实责任领导及责任人。三是推动整改落实。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问题逐条梳理,对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圆满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强化整改成效。对于整改后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和再梳理,并多次在党组会及发改系统干部会上“晾晒”,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避免再犯。同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方面。
1.“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督促职能部门优化服务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营商环境评价时间节点,于7月12日组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12个责任部门召开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对照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就2024年营商环境填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7月11日至7月15日,县营商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等16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共发现问题7个,并形成《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送政府主要领导阅。三是主动对接县大数据中心、县住建局、县法院等3家牵头单位及相关配合部门,加大指导力度,横向联系其他优秀县、市、区,逐项、逐条分析研判营商环境填报指标。同时,进一步做优企业服务工作,加强大厅政务服务培训力度,力促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弱势指标进位争优。
2.“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推动不力”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考核指标。将先行区创建工作作为考核重点纳入《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细则》,并参照省市宣传工作要点,印发《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提示》,详细制定各责任单位季度目标,跟进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并汇总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二是积极对上争取。加强先行区创建谋划储备,督促指导各部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并组织专题研究改革先行区事项,实时了解各部门先行区创建进度及对上争取情况,力争更多创建事项纳入年度先行区考核验收范围。截至目前,2024年度先行试点创建事项已全部上报完毕,我县共计24家单位谋划报送先行试点改革事项创建方案40个。三是持续跟进先行试点改革事项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初步纳入试点的改革事项共5个,后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赴省市部门积极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对照省市指导部门的验收方案和工作标准,对改革事项验收资料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查漏补缺,力争成功创建。同时,大力推进2024年典型经验复制推广。
3.“集中开工项目按期入库率较低”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督办力度。联合政府督查室对2023年以来参加集中开工未入库项目单位进行现场督办并下发督办函,要求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定期查看审核项目建设进度、统计入库资料,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完成入库纳统、整改销号。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2023年、2024年参与集中开工项目台账,按月调度项目建设情况,明确项目单位责任人及入库时限,对超期入库的牵头责任单位进行通报。三是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对于部分卡壳项目,积极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勠力争取,做好相关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确保集中开工项目入库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目前工业园正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扶持红旗亚星企业,推动项目落实,以促成入库率达到100%。
4.“易迁后扶工作不细致:易迁安置点安全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5月印发《远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点》,细化易迁后扶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易迁后扶工作。二是开展安置点全覆盖检查行动,目前对花林、旧县、洋坪、河口的23个易迁安置点进行检查,预计8月底实现全覆盖。
5.“易迁后扶工作不细致:易迁资金使用针对性不强”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39万元用于嫘祖镇和洋坪镇易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目前已完工。二是按要求审核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在落实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服务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方面。
6.“重点项目协调督办不力:部分项目跟进督办不到位”整改情况。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积极对接省、市发改委,协调推进,目前正在进行股权转让,取得重大突破,预计年前复工。远安工业园屋顶光伏项目:督促企业在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后尽快复工,加快建设进度;聚焦服务各能源产业项目,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梳理未履行协议的项目,采取相应措施,终止合约,对资源重新优化,推动能源项目高质量建设。
7.“重点项目协调督办不力:项目协调服务机制未理顺”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已落实项目协调服务中心主任并完成法人注册登记。二是整合项目办与项目协调服务中心人员力量,明确岗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协调服务功能,积极解决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力助推各大重点项目扎实有效推进。
8.“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不力”整改情况。
元至七月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51亿元、增速9.3%、居全市第9。预计1-8月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9.“项目资金决策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二是对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机关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培训,确保各股室在党组会前积极报送议题,避免再次出现会后补报议题的现象。三是全面开展自查。对近一年来“三重一大”、党组会等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四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程序。明确党组会议联系人为局办公室主任,会前收集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并提前告知参会人员,充分酝酿沟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民主讨论决策,推动党组会进一步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或问题,必须先由分管领导提出,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党组书记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研究重大事项主动邀请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监督指导,会议事项报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审查备案。
(三)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0.“举一反三整改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洋坪库已完成3400吨低温库改造,并加装信息化系统。二是已对银子粮库屋顶进行维修。三是已开展定期巡查3次。四是对国有资产进行巡查3次,并对3处资产进行维护。五是国有中心粮库迁扩建项目预计10月完工。
(四)在其他方面。
11.“国债项目争取力度较弱”整改情况。
目前共申报超长期国债项目28个,总投资51.29亿元,国债需求共计17.64亿元,其中,2024年资金需求12.78亿元。1.中央预算内资金:今年以来全口径对上争取项目共计6个,到位资金7776万元。其中,远安县城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到位2000万元,远安县城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到位3536万元;远安县花林寺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到位530万元;远安县食用菌良种繁育能力提升项目获支持320万元,已下达资金文件;远安县桃花岛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获支持1390万元,已下达资金文件。2.省预算内资金:对上争取项目共计6个,到位资金2160万元。其中,远安县桃花岛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到位450万元;远安县鸣凤镇花园村季家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到位500万元;远安县河口乡双坪村双坪桥至亭子庙桥产业路改扩建项目到位500万元;远安县嫘祖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位260万元;远安县洋坪片区(瓦仓大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到位200万元;远安县国有中心粮库迁扩建项目到位资金250万元。3.国债资金: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共计14个,到位资金19586万元。争取2024年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国债项目1个,远安地下管网综合整治项目4100万元,已下达资金计划文件。
12.“对国有粮食企业监管不足”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国有粮食企业轮换专项审计,发现问题一个已整改完成。二是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完成审计局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通过春季普查、定期巡查等监督检查,确保粮食企业储粮安全,管理有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继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压实主体责任,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发改各项工作。一是抓整改成效巩固。坚持整改热情不减、目标不变、力度更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短期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要紧盯不放,始终如一。二是抓长效机制建立。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制度制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发改事业持续稳定发展。三是抓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执行纪律到位、追责问责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以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生态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发改局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6日至25日(20天)。县发改局联系电话:0717-382262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25号;邮政编码:444299。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2131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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