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6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县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于6月1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9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深入交流思想,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达到了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截至9月5日,巡察反馈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视同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视同整改完成。一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森林防火指挥体系不断完善。目前,2个林火阻隔系统项目和3个森林防火能力提升项目正在稳步推进,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可全部完工。二是防火物资储备充实规范。县林业局现有1个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物资储备完善。根据“物资储备前移”要求,近两年向持续向7个乡镇发放各类防火物资。防火物资仓库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机具按类摆放、整齐有序,并对物资库进行定期整理和设备检修。

   问题2:林下经济谋划启动迟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摸清底数。对全县林下经济发展的品种、规模、分布进行全面摸底,组织力量对不同类型的林下经济发展大户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召集中药材种植大户进行座谈,收集意见建议。二是外出考察学习。为充分挖掘我县林业资源潜力,推进林下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7月份县林业局就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工、市场经营等产业发展情况,赴江西赣州、上饶和安徽池州、亳州等地考察学习。三是谋划扶持政策。在收集意见、反复讨论、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计划在用地、资金、金融、保险、科技等方面对新发展林下中药材经营主体予以政策支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国有林场的资源及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详实摸底,后期将结合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建设林下经济发展样板基地,逐步通过样板基地带动周边集体林纳入可持续森林经营范围,推动林下经济发展。

   问题3:国有林场生态效益转化率低。

   整改情况:视同整改完成。一是发展林下经济。实施国有大堰林场林下经济试点示范项目,争取2023年度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联合白云村建设高标准红心猕猴桃园。在任家岗林场种植油茶,因地制宜探索油茶套种模式,计划2024年冬季在油茶林内套种林下中药材金乔麦,实现林下经济多层次收益。二是建设林木采种基地。拟投资25万元在国有大堰林场谋划省级良种(苦槠)采种基地。三是推动文旅康养融合发展。2017年宜昌城投集团入驻太平顶,在原林场住宿区基础上建成太平顶森林度假酒店。下一步,任家岗林场将继续支持森林康养和文旅等融合发展,推动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

   (二)落实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服务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规范办案程序。6月28日,组织参加宜昌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7月11日,联合县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办理时间、呈批手续等内容。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力威慑违法行为。近两年,县林业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综合执法检查4次;开展全面清网、清套行动和非法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清查行动、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运输环节专项执法行动、偏远山区小卖店及物流代收点售卖非法禁猎工具专项执法检查。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科普宣传力度。5月28日,县林业局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巡回审理,并在相关媒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宣传活动。利用“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节点,广泛开展禁猎、禁食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讲。

   问题2:部分乡镇林长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林长制督办检查。7月上旬,县林长办对7个乡镇开展林长制书面督查工作。8月14日,召开远安县林长制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通报全县上半年林长制开展情况及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二是开展林长制日常督导。根据月度巡林工作调度,掌握各级林长巡林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目前全县65名乡镇林长已有33名发现并解决林业重难点问题。三是开展林长制政策解读。依托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乡镇月度例会,进一步宣传林长制政策,强化林长职责,推动政策精准落实落地、见行见效。目前,县林长办开展宣讲2次,宣讲人数106人次。四是科学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宜昌市2024年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制定远安县2024年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将林长解决林业重点难点问题纳入考核内容,压紧压实林长巡林责任。

   问题3:护林员队伍考核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监督管理。按照《远安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及林地使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倒查管片护林员履职情况。二是严格责任追究。根据《远安县林业局林木采伐及林地使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区域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未及时上报的原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人进行谈话,扣减相关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三是强化队伍管理。持续推行一、二类岗位设置,建立乡镇生态护林员月度例会制度,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升业务技能。按照《远安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季度考核兑现,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扣减管护补助或解聘,扣减的管护补助统筹用于工作质效好的生态护林员。

   (三)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视同整改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档案规范化、数字化整理。鸣凤镇、花林寺镇、旧县镇、洋坪镇、河口乡等5个乡镇的林权档案已移交至县档案馆,其他2个乡镇的林权档案正在加紧整理,预计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档案移交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积极有为坚守“主阵地”。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林业局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反映。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717-381566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通讯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西门路3号;邮政编码:444299。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2031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中共远安县林业局党组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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