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惩治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领域利益勾结、执法违法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举报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强装强卸、阻工滋事及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相勾连以及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校园贷”“套路贷”、暴力讨债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利用网络实施敲诈、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贩枪贩毒、网络色情、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制售传播淫秽物品的黑恶势力。

  (十一)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领域内实施黑恶犯罪。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线索举报须知

  (一)对以上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人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黑涉恶行为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材料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经查证属实且被依法打击,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一)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渠道

  1.举报电话:

  0717-582140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扫黑办)

  0717-5826328(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来信请寄: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扫黑办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扫黑办

  3.举报邮箱:

  3169521983@qq.com

  (二)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渠道

  1.来信请寄: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2.举报电话:

  0717-5822179

  特此通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