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朱玉芬 发布时间 : 2022-04-10 来源 : 宜昌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以来,为切实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群众合理合规合法举报,根据《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让更多实干者、担当者卸下包袱、消除顾虑,增添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澄清正名31件,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对傅家堰乡鸭儿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宁截留实名举报人岳母山林及土地补偿款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18年7月,群众实名举报李宁截留其岳母的山林及土地补偿款的问题。经查,2013年鸭儿坪村修建傅渔路时,因路面需要扩宽,涉及拆除举报人岳母的房子,村委会与其岳母因补偿价格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2018年5月,其岳母房屋因灾受损,同时鸭儿坪村公路硬化工程正进一步完善中,村委会与其岳母就房屋拆迁及补偿相关事宜签署协议,相关人员已经领取补偿款。核查组认为举报问题不属实。2020年5月20日,傅家堰乡纪委当面对李宁予以澄清正名。
二、对长乐坪镇桥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洪星挪用五保老人的钱购买汽车等有关问题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19年10月,群众实名举报张洪星挪用五保老人骆某某的钱购买汽车,向危房改造户收取500元好处费,在2017年按低保标准修缮自家房屋的问题。经查,五保金由长乐坪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按月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下发直达骆某某账户,骆某某自己掌管银行账户。2016年至2018年,桥坪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包组干部负责制,村委会考虑张洪星年纪偏大,连续三年未安排包组工作,不具体分管危房改造工作。2016年张洪星自费对自家3正1偏土木结构的房屋进行了修缮,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核查组认为举报问题不属实。2020年5月22日,长乐坪镇纪委在桥坪村党员代表大会上对张洪星予以澄清正名。
三、对采花乡长茂司村党支部书记左青松工作中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5月,群众匿名举报左青松在支部主题党日开展过程中弄虚作假,茶丘片区修建公路毁坏山林土地严重,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等问题。经查,长茂司村支部主题党日严格按照采花乡党委下发的方案开展,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同时查明,2019年,长茂司村茶丘片区新修3条砂石路,村委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采花乡政府同意,组织相关片区群众召开屋场会,签订零补偿协议书,项目施工方按照方案实施,并通过验收。核查组认为举报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12日,采花乡纪委在长茂司村两委班子会议上对左青松予以澄清正名。2021年5月13日,采花乡召开会议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公开通报。
四、对湾潭镇龙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宋家群涉嫌利用职权占用村集体土地给其儿子开砖厂谋利问题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2月,群众署名举报宋家群利用职权占用村集体土地给其儿子用于开砖厂谋利。经查,2020年5月,湾潭社区居民柳五一向龙桥村委会提出申请,请求承包原纸厂剩余场地开办砖厂。经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公示公开后,龙桥村委会跟柳五一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原纸厂约2亩剩余场地租给柳五一开办砖厂,租期5年,租金每年1000元。龙桥村委会出租原纸厂场地执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核查组认为举报问题不属实。2021年7月2日,湾潭镇纪委当面对宋家群予以澄清正名。
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是实名举报,有的是匿名举报,在调查核实中发现,有的举报人因为不了解情况而错告,仅凭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就向纪委监委举报问题;有的是触及到个人利益,为了泄私愤故意举报。这些不实举报,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实质,挫伤了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必须予以纠正。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体现了一以贯之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坚决态度,体现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坚定决心。
当前,正值县、乡、村集中换届以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篇章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一大批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肩负起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客观的对待检举控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故意捏造事实、造谣生事等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要加强澄清正名案例的正面宣传力度,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五峰“身在大山,心向沿海”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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