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星月 发布时间 : 2023-05-22 来源 : 点军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档案馆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档案馆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党支部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及党建工作会议,深入分析研究问题,形成整改的思想共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馆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负责落实具体整改工作。
(三)细化任务清单,务求整改实效。建立清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规定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求实效出实绩。
(四)构建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用整改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从整体上提升档案史志工作质效。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档案馆现有馆库、馆舍等基础设施设备离档案工作“四个好”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新馆建设、选址、审批等环节上,存在谋划不深、争取不够、推动较慢等问题,目前馆库面积无法满足未来5年馆藏要求,2021年在全市档案系统综合排名摆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馆制定印发《档案馆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机关理论学习和党员春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季度集中学习研讨1次。二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要求,主动谋划新馆舍规划建设,积极向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到国家、省档案局(馆)争取相关政策、资金。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主抓新馆舍建设。目前,市档案局、档案馆将新馆舍规划建设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纳入省档案局、馆奖补计划之中。
2、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缺失。2022年宜昌市将点军等9个县市区纳入省级示范数字档案馆(室)创建计划,档案馆未认真谋划相关工作,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在全市排名垫底,主动融入宜昌城市大脑建设,发挥“档案小脑”作用上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在行动上快速落实,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按照国家制定的县市区二类档案馆标准启动新馆舍项目建设,将数字化档案馆建设纳入新馆舍建设统一规划中。三是在推进上形成合力,以省级数字档案馆试点建设单位为契机,对标对表,按照《湖北省数字档案馆建设测评标准》要求,落实资金、人力、物力,多方搭建功能较完善的系统平台,采取“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试点建设标准化”措施,配置服务器、存储设施、终端设备等。四是在利用发挥作用,不断优化软件系统“收、存、管、用”功能,在智慧城市大脑建设中,积极发挥档案资源信息潜能,为智慧点军建设提供服务,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
3、对我区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重视不够。档案馆未认真贯彻执行市档案局要求,本应于今年6月底印发全区档案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至今尚未出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四个好”“两个服务”要求,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对照省市档案局、档案馆业务工作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讨论修改《点军区档案(史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使档案史志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优化、资源覆盖更加全面,并报请区委政府领导审阅已经印发执行。三是增强落实意识,档案馆围绕《点军区档案(史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列出重点项目清单化,持续推进档案史志治理体系建设、资源体系建设、安全利用体系建设,在“四区三城”建设中贡献档案力量。
4、推进档案依法进馆力度不大。未严格落实“应收尽收”制度,依据2013年《点军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涉及48个全宗号中还有19个无相关资料。馆藏结构单一,专业档案仅占馆藏档案的35%。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关于“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 10 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区档案馆加大应收尽收力度,督促区内的立档单位对形成满10年及以上档案依法向有档案馆移交。目前已有区委办、区人大等38家直单位档案依法进馆,另有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7家单位成立未足十年,未达到法定移交档案时限,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3家单位从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档案不进行移交。二是认真制定《关于2023年到期档案接收计划的通知》,主动对移交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移交档案预检。今年一季度,已经依法接收艾家镇、桥边镇、区财政局等6家立档单位7922件档案进馆。三是进一步优化馆藏档案结构,持续接收重大活动档案,今年一季度,接收精准扶贫文书档案716件,专业档案276卷,科技档案150卷,疫情防控档案数字化成果1.12GB。馆藏专业档案接收共计7481卷,占馆藏档案的比重达40%。
5、档案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有短板。档案到期开放鉴定工作推进滞后,对我区馆藏满25年的档案开放鉴定数为0,目前仅有婚姻档案可供个人查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度认识档案开放工作服务人民的重要性,成立点军区档案鉴定委员会和档案鉴定工作小组,明确人员责任和任务分工。二是完成馆藏到期档案情况调查,形成统计台账。目前,点军区档案馆馆藏满25年待开放档案全宗32个,文书档案2244卷,10682件,专业档案139卷。三是科学制定《点军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分批次开展开放审核,目前正在开展第一批到期档案进行开放审核,现已完成民政婚姻档案139卷,财政局文书档案546件,教育局文书档案721件开放审核的初审工作。
6、指导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档案室验收流于形式,2019至2020年针对已建的25个村级档案室评定资料漏洞较多,对部分档案室验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整改报告,直接交由档案公司负责。乡、村两级档案工作责任未充分压实,部分村级档案室建而不管,档案工作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档案利用实效未充分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巩固强化村级档案规范化成果,创建“一村一特色,一村一示范”的村级档案示范点建设,制定下发《点军区村级档案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达到“七有”(有领导、有库房、有人员、有制度、有资源、有信息化、有效果)标准,通过评价达到标准的村(社区)给予1-2万元的奖补资金并授予“村级档案示范点”荣誉牌,对创建工作任务不合格的村(社区),要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档案验收质量,把好验收关,提高入馆档案整体质量。以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村(社区)级档案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通过3次大规模线上线下培训,以此提高立档单位及档案公司的业务水平,今年2月24日组织全区立档单位档案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3月24日举办全区档案服务企业座谈会暨业务培训会,5月9日组织全区立档单位及档案中介服务公司参加《湖北省档案工作目标考评办法》解读培训班,提高各级档案管理员业务水平。
7、重点建设项目建档服务缺位。在奥体中心、长江沿岸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对工程档案立卷、案卷编目、竣工图编制等方面,未提前介入指导,未对项目档案开展预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主动参与重大项目档案建设,根据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提高档案工作靠前服务意识平。二是成立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对全区在建项目摸底调查,将21家重点项目确定为服务对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跟踪服务指导。三是结合省市重点项目要求,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疫情防控档案指导接收,建设两类档案数据库。目前扶贫档案文书档案4151件,专业档案415卷,科技档案432卷,照片397张,疫情档案,文书档案2865件,照片377张。下发《点军区档案局馆关于开展沿江岸线生态文明专题建档工作建设长江大保护专题档案数据库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区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按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8、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办公区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部分办公区火灾报警器未启用,无法感应烟雾;档案安全检查走过场,对辖区建档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跟进督促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定期排查办公区域消防隐患,办公区域火灾报警器已启用。定期开展档案安全专项自检、抽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9、保密工作系数不高。区档案馆对保密工作认识不足、学习不够,未按照“153”要求建立5项保密工作制度,涉密文件存放在外网电脑,存在失密泄密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把保密安全知识学习纳入机关夜学内容,增强保密安全意识,印发5项保密安全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配备到位保密专用电脑1台。加强日常保密检查和涉密文件管理,防止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
10、意识形态落实不力。2021年7月以来,意识形态工作一直无分管领导,未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理论学习有漏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区人事调整配齐馆班子成员后及时做出分工安排,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印发《关于区档案馆2023年全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的通知》(点档〔2023〕号),明确馆机关党支部书记对全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副馆长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馆先后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点军区档案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方案》等,机关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馆长)任副组长,机关股室干部任成员,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目前,意识形态与档案史志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学习规范化管理,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心形式、学习检查、学习考核等要求,做好每次学习的时间、资料、人员的落实情况和交流、研讨的情况记录,对年度学习状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状况,并将考核成绩作为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四是提高学习覆盖面,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对缺漏空白进行补学。同时,积极拓展学习途径和阵地,利用重大事件纪念日、党员春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先后开展分层次对象培训和宣讲,借用“学习强国”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APP掌上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学习,不断扩大学习覆盖率。
11、主体责任抓的不细。对关键环节监督制约不够,未结合行业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研判工作,不利于与档案服务企业构建“清”“亲”政商关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履行政治监督责任。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邀请纪检组、巡察办等人员列席参与决策监督和执行落实;二是利用主题党日、党员春训、党支部会议在干部队伍中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三是定期组织谈心谈话工作,在节前、平常工作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拉耳扯袖,对档案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和排查。四是召开辖区档案服务企业座谈会,广泛征求服务意见建议,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查找自身问题进行整改,实行全程监督,有力提高干部正确行使权利、严格依法监管、公正廉治执法的理念,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营造出“清”“亲”政商氛围,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要素保障。
1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21年以来经班子会讨论的《点军年鉴》出版费、“好人馆”建设资金等大额支出决策事项,未及时向派出纪检监察组报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执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报备制度》,完善会前报备流程。凡馆研究安排“三重一大”事项,要事先将涉及事项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有关材料报送纪检监察组,或者邀请纪检监察组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二要从严落实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做到民主集中制和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规范手续备案,事后定期向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备案表、会议记录复印件等资料。馆实行一事一记,对参会人员、会议材料、讨论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整理后进行登记归档,确保事事有记录。
13、监督责任抓的不深。分管纪检工作班子成员存在“好人主义”,对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工作作风拖沓散漫现象不想管、不愿管。
整改落实情况:分管班子成员切实负起监督责任,从严纠正机关干部作风问题,经常咬耳朵、扯袖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实行每日考勤记载和工作动向情况集中记载,每月汇总通报,有效防止上下班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实行月例会和每月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推动阶段性工作得到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管业务的同时管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在抓班子带队伍上还有欠缺。2021年5月,馆长到岗后,未及时明确分工,馆内工作运行不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一把手”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主要责任。二是多次向区委组织部报告馆班子现状,争取配齐到位班子空缺职数1名。三是印发《关于区档案馆2023年全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的通知》(点档〔2023〕号),对馆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划分职责任务,加强责任落实。目前,馆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股室各负其责,任务明确,目标清晰,运转顺畅,围绕全年档案、史志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其中,乡镇志编纂、村级档案示范点创建、馆藏档案数字化等3项工作推进较快,2项工作得到市、区肯定。
15、“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8月以来财务票据直接由“一把手”签字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定《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认真实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确定1名班子成员(副馆长)分管机关财务工作。二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限定资金审批权,超过限定额度的开支先报告馆长或领导班子集体审批。三是定期对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票据进行检查核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做到各项经费开支符合财务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6、“一把手”带头围绕中心抓落实不够。在“一下三民”实践活动中,想办法、解难题力度不够,对联系的塘上村民反映部分村组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化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一把手”带头站上思想高位,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二是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一下三民”“脚印万家”活动,入户走访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听真话、知实情,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充电桩、供水、健身等实事。机关党员干部累计进村入户42人次23户,涉及对象为残疾人、患病高龄老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三是开展环境整治行动,组织档案馆、塘上村、区环卫中心、城市执法局等单位志愿者发起“干干净净过新年”清洁卫生行动,先后2次对塘上村部分拆迁区域的垃圾进行综合清理,确保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
17、机关内控制度不全。区档案馆“一票三签”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支付《点军年鉴》出版费6.98万元、《点军要览》劳务费2.34万元、档案馆改造项目17万元等无证明人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三笔开支经核查后已找证明人补签字。加强财务制度学习,认真执行机关内控制度,今后在报销时票据要注明经手人和证明人,严格做到“一票三签”,确保手续程序规范完整。
18、事前审批存在薄弱环节。2020年至2022年,涉及加班、接待、差旅6次报销共计3054.4元,均未履行事前审批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机关财务制度建设。以财务工作制度建设为抓手,围绕财务管理,绩效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的补充完善各项财务工作制度。二是组织机关人员学习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了解财务审批程序。三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学习,系统学习财政政策、财政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增强财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票据凭证,予于退回,要求经办人对票据凭证进行更正、补充,直至符合要求准予报销。
19、“一把手”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2020年7月单位人事任免班子会上,由“一把手”直接宣布任免结果。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2021年9月分工文件未经班子会研究即印发,部分干部对分工不予认可,造成工作推不动、落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馆负责人认真学习“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内部的监督。二是在调整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分工之前,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结合各自文化、专长、阅历等分工,扬长避短,人岗相适。在近3个多月时间内,馆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4次,对会议记录从会议开始到会议结束内容做到完整、详细,参会人员逐人发言,做出“同意”、“不同意”、“缓议”的明确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目前,全馆干部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履行职责。
20、档案馆4名公务员季度考评工作流于形式,2021年7月、10月公务员季度考评均仅有工作汇报过程,无考核结果呈现。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督和考评,并将季度考评结果与年度考评结果挂钩。严格工作情况集中汇报、集中测评、测评结果公示、单位领导审核等考评程序,及时向组织部门备案报告,保证考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做好考评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1、机关党建弱化。上届党支部于2019年1月选举成立,截至巡察组进驻期间,机关党支部逾期11个月未按期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细化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二是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严格按照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程序的有关规定,顺利完成馆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出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下文明确做分工职责。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每月举行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对无故或借故不参加学习、会议的党员及时进行教育,对经常缺席组织活动的人员不纳入年终评优评先范围。坚持每月至少召开 1 次支部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及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今年馆在党员春训中实施“七个一”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2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0、2021年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缺少谈心谈话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抓好机关党建作为主业主责不对待,党支部书记自觉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把党建工作同中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等,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方案,扎实开展2022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党员干部根据会议主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征求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开展谈心谈话。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撰写发言提纲。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撰写检视材料,着重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干部检查总结自己的各方面情况,主要是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自我批评。制定问题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等,做到程序规范,不漏项、全覆盖,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24、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档案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未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一分了之”,2020年区委巡察发现的“针对涉改的34个部门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文件”问题整改不彻底,直至本轮巡察,仍在沿用2013年印发的《点军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整改落实情况:已结合点军档案收集工作实际修订《点军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印制下发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问题清单,方向不移、要求不降,对日常工作发现问题随时补充完善,坚持定向抓、常年抓,尤其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久久为功,持续跟进,务求整改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相互关联的问题,统筹考虑、综合施策、齐抓共管。
(三)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档案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717-6679295,通信地址:点军区江南大道五龙阳光小区B栋区档案馆2楼202室,电子邮箱276358464@qq.com。
点军区档案馆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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