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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层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地方,也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血肉联系最紧密之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力量之源,关系到人心向背、民生福祉。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延伸,基层正风反腐力度持续加大,点军区查处了一大批“蝇贪蚁腐”问题,反映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较多,农村基层依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我区就有效预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基本情况

  点军区下辖5个乡镇(街道),52个村(居),共有村(居)党员干部257人。目前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实行审查调查一体化管理工作模式,即村级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案件查办按照属地原则,区纪委监委对口检查室开展指导;案件审理采取乡案县审工作模式。近三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受理基层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共171件,占受理问题线索总数的65%;立案查处基层党员67件,占立案总数的55.8%,其中立案查处村两委班子成员30人,含村干部“一把手”12人。在本土查处的基层党员中,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占留置总人数66.7%。

  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形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窝案串案较多。部分村干部紧盯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等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从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立案查处了一批涉嫌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如在点军区500KV峡江π线项目建设中,部分村干部通过弄虚作假,虚报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等方式,贪污大额钱款为个人所用,共10名村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5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桥边镇韩家坝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某在任职期间,通过私设“小金库”、虚列支出、虚列补偿等方式非法占有集体资金,5名村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二)违纪类型集中。纵观近年来立案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党纪案件中,违纪类型主要集中在违反廉洁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两大类,违反廉洁纪律17件,占查处案件总数25.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6件,占查处案件总数53%。部分村干部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违规出租集体资产,违规报销、虚报套取资金,用于村级开支,破坏正常财经秩序。如桥边镇桥边村党支部原副书记余某,未履行“三资”管理程序,违规发包村集体资产;违规组织人员公款旅游,并从村级账目报销。部分村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在项目建设中,直接向相关企业索取或变相收取协调费、服务费、好处费。基层党员干部酒驾频发,分别被给予不同程度纪律处分。

  (三)失责问责较多。部分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作风漂浮,通过大数据核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发现一批村干部执行惠民政策走样、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线索。如联棚乡楠木溪村、泉水村,点军街办李家河村、谭家河社区,艾家镇柳林村、刘家村等43名村居干部在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期间,未认真核对所在村农户身份证号、姓名等基础信息,导致2021年“大数据”核查录入错误线索达216条,分别受到不同程度党纪处分和问责处理等。

  (四)重点领域突出。点军区正值“跨江发展、两岸并进”开发建设时期,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任务重,同时脱贫攻坚任务交织,各类国家惠民政策和专项资金投入量大,违纪违法行为在这些领域相对易发。近年来,查处征迁控违、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等领域案件26件,占案件总数39%。

  二、原因分析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受查处的比例高、种类多,尤其监察体制改革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过去并不在行政监察范围之列,改革后作为监察对象,政务监督全面覆盖到村,纪法双施同步延伸,进一步加大了基层党员干部查处力度。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一)管党治党意识较弱。少数村支部书记对于管党治党要求、工作思路不清晰,做法停留在集中学习、廉政教育、支部开会“老三篇”,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基本要求掌握不够,政治理论水平跟不上,同时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村组发展、平安维稳、信访化解等其他重点工作事务中,从严管党治党谋划推动、落细落实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没有压紧压实到最后一百米。

  (二)纪律法律素养较低。部分村干部对于纪律、法律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少数党员干部违纪甚至违法犯罪后尚不自知,有的党员干部不拘小节,缺乏纪律、法律底线思维,在个人要求、村组管理、项目推动中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只求办成事,不求讲规矩,甚至存在侥幸心理、擦边心理,认为监督部门难以发现,对纪法,尤其是纪律的敬畏意识还不够强。

  (三)末梢监督尚未激活。各村支部均按照要求配备了纪检委员,但在实际工作中,纪检委员全部为兼职,换届前较多纪检委员兼任村治调委员,投入在监督工作中的精力有限,方法不多。截至目前,查处的村干部中,无一例为村纪检委员提供的线索,甚至纪检委员参与违纪违法,近年来,先后收到12名村纪检委员案件线索,其中有2人被立案查处。少数村纪检委员缺乏监督能力,如在村组事务决策中,对村支部书记不遵守末位表态要求等违规行为不提醒,不叫停,对普通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缺少思路,成效不佳。

  (四)机制保障未能跟进。点军区45个行政村中,有26个村在美丽乡村、路网建设、新区建设、农业项目建设等项目建设中涉及征地拆迁任务,较多村民及村组党员异地打住,通常召开支部会议到会率不足80%,对普通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存在困难。部分村缺少产业支撑,村集体经济体量不足,无自主造血功能,在村务支出紧张,村组发展需对外协调等情况下,不少村书记动起了项目资金的歪念头,通过虚报冒领、套截国财,以贴补正常的村务支出,助长了村干部违规违纪的不良风气。

  三、对策建设

  (一)推动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神经末梢”。当前宜昌市大力实施“筑堡工程”,以此推动党组织建强建好。结合换届后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通过简便易行的方式,帮助他们强理论、细措施、担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落实,尤其加强村支部负责人管党治党的主责意识,通过抓好村两委班子,带动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二)大力发挥廉洁教育浸润作用。扎实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廉景融合,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景”,如联棚乡开展以地名谐音“青莲工程”为基础的清廉文化载体建设。各地在文化广场建设中,可结合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统筹引进廉洁教育元素,开设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栏,举办廉政党课,组织镇村干部、农村党员开展先进典型宣讲,每年开展一次勤廉典型评选,挂牌公示。继续开展廉洁文化节目汇演等活动,持续深耕“铁御史”王篆本土廉政文化,加强宣传教育,弘扬优秀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奉献精神,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持续发挥审查调查震慑作用。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对于顶风违纪、纠而复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农村党员干部,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的能力建设,督促提升查处自办案件的能力。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如对于峡江π线项目建设涉及的系列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及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细细的红线》,督促每一名村组党员认真学习,以案为鉴。有组织的安排村组干部到监狱参观,让受查处的干部现身说法,真正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帮助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

  (四)探索发挥工作机制保障作用。阳光是最有效的防腐剂,督促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推行“四议两公开”等阳光行政工作机制,结合信息化及互联网发展,创新更为实时、便捷、有效的公开手段,研发推广“阳光点军APP”,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监督,通过主动监督形成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消除因不公开、不透明造成的无序信访。结合各村实际,推动产业发展,提升村集体经济体量,让村务开支有本有源,减少村干部顾虑。继续推行被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机制,对于已查否信访举报,通过屋场会、党员小组会等形式进行澄清正名,为村干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深入发挥基层监督约束作用。切实推动基层纪检委员规范履职,将纪律之电导到农村基层土壤。推动纪检委员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三项职责。对涉及村党务工作、事务工作、财务工作的工作流程、“小微权力”风险点进行梳理,配套相关监督制度,编印成册督促纪检委员照单履职。在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点机制基础上,为村指派联系纪检干部,探索推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委员担任乡镇(街道)纪委委员,落实村纪检委员津贴,提升农村基层纪检干部履职积极性,建立健全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考核机制,奖优罚劣,推动发挥监督效能。

  (六)切实发挥专项治理牵引作用。针对违纪违法问题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深刻剖析查处的相关案例,结合历年来基层党员干部案件高发领域,探索开展征地拆迁、“三资”管理以案促改促治两项联合行动,形成案例汇编,系统梳理风险点,重点分析部门监管、规范运行中的制度漏洞,督导相关部门抓好整改,坚决遏制关键领域的腐败增量。因时因势调整监督工作重点,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以督促整改为落脚点,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行动,汇集各职能部门合力,共同健全监管机制,扎牢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将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作者系宜昌市点军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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