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冯慧婷 发布时间 : 2022-04-30 来源 : 点军发布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知规明纪、守法意识,现将我区近年来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王明阳酒驾问题。
2020年11月9日晚,王明阳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五龙大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于当日给予王明阳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13日,王明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畜牧兽医中心主任淡召亮酒驾问题。
2021年3月19日晚,淡召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点军大道辅道桥边路口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22日,公安机关给予淡召亮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21日,淡召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土城乡三岔口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圣喜醉驾问题。
2020年9月15日晚,刘圣喜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土三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三岔口村四组路段时,与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12日,刘圣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四千元。2021年7月,刘圣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五龙社区党员陈军醉驾问题。
2020年7月23日晚,陈军饮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桥边镇双堰口村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10月26日,陈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1年3月,陈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4起酒驾醉驾问题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明知党纪国法在前却依然铤而走险,明知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却仍一意孤行,最终均受到严肃惩处,教训极其深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管好“八小时之内”,更要管好“八小时之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自今年4月起,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继续保持对酒驾醉驾问题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在此期间,一经发现有关问题,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步对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结算等细节开展“四必问”,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