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黄敏 发布时间 : 2022-04-28 来源 : 楚天风纪
兴山县纪委监委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要内容。近年来,兴山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打好过渡期专项监督“组合拳”,以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的本地实践
(一)推动监督“下沉”,聚焦顽瘴痼疾协同发力。一是开展提级联动专项监督,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下沉,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聚焦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及惠农政策落实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成立8个监督检查组,联合开展“1+N”专项监督检查,入户走访371户,现场查看已完成及在建乡村振兴项目117个,共发现7个面上问题和382个具体问题。二是开展下沉一线遍访,将信访室搬到群众“家门口”,“面对面”、“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一线回应群众诉求,2021年以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已开展下访176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61件。三是重大案件直查直办,对涉及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提级查办,通过逐案筛查、循线深挖,实现精准打击,如县纪委监委对树空坪村原党支部书记立案查处,涉案资金共计146.65万元。
(二)打通神经“末梢”,激活基层监督内生动力。全力推动“家门口的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化,以“好用、管用、能用”为标准,明确基层纪检委员“监督、宣教、协助、报告”四项基本职责,制定村(社区)纪检委员“4321”工作法,使工作内容清楚明了、工作方法易于操作,通过亮出纪检委员“身份牌”、办好纪法宣传“黑板报”、做好重大事项“公示栏”、打开典型案例“警示窗”、制作相关情况“报告单”等载体,让纪检委员明责任、懂方法、会履职。2021年以来,各村(社区)纪检委员累计开展贴身监督941次,谈话提醒313次,上报问题线索9条,组织“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130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次,真正做到监督和教育在身边、在平时、在长久。
(三)厘定权责“清单”,确保项目资金安上“阀门”。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全流程线路图、全环节风险排查、全过程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类型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要求,全环节进行风险排查,按照资金性质和潜在风险点,分类制定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流程,细化全流程财政资金流程图,同步发力对每项资金、每个环节进行阶段性监督检查和风险提醒,对风险点进行有效布控,监督检查直抵财政资金管理的“神经末梢”。同时,建立从比选招投标、承包实施,到评审验收、公开公示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的闭环机制,实现“阳光监督、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擦亮巡察“探头”,确保村级巡察全面覆盖。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灵活采取巡乡带村以及组团、交叉等不同方式,分类开展巡察监督,对地域相近、村情相似的村(社区)进行片区整合,开展“组团式”巡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点穴式”巡察,对乡村振兴项目多的村重点巡察,确保巡察监督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自巡察延伸至村(社区)以来,共召开动员会42次,发放调查问卷千余份,召开巡察座谈会112次,个别谈话673人,现场走访338处,以“闲谈会”、“板凳会”形式深入群众发现问题,发现并反馈问题666个,移交问题线索40件。
二、监督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
弄虚作假问题禁而未绝。从近年来兴山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相关违纪案件来看,涉及以虚假材料申报项目或申报验收的占比58%。主要表现形式为:以小报大、以少报多,虚增内容、虚扩范围、虚报工程量;以真套假,以他渠道筹资建设的项目作标的申请新建项目验收,多头申报套取项目资金。如2021年查处某村党支部书记虚报材料找乡镇、帮扶单位分别拨付同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9万元。
吃拿卡要行为仍有发生。部分单位以及党员干部利用对项目和项目资金的分配权、审批权、验收权添加“附加条件”,从下达的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中骗取、套取、收取“好处”,以“协调费”、“跑路费”为借口索取。甚至“鸡脚杆上刮油”—— 某矿公司与村委会签订道路清扫合同书,由村委会安排村民黄某、范某对相关道路进行清扫,该公司按每人2000元支付清扫工资,该村党支部书记丁某以自己帮忙从中协调工作、清理路障为由,找黄某和范某各要回1800元据为己有。
形式主义顽瘴痼疾仍存。少数干部工作不用心、不用力、不尽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现象;有的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长期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如检查发现个别乡村振兴项目存在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前期耗时较长的问题;部分乡镇涉及违规领取高龄津贴多人,金额共计42万元,追责问责65人。
跨界监督难题日益显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违规搭建、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往往涉及国土、环保、城管等多部门管辖范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建筑、环保、国土等领域的业务工作及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不完全精通,尤其是面对涉及相关领域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政策边界的问题线索时,很难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这为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快速精准发现并查处相关问题线索带来一定困扰。
三、对策及建议
“筑大势”,推动“三个责任”贯通协同。督促落实关于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部署要求,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对口联系督、蹲点调研督、“面对面”约谈督、全覆盖监督检查督等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结合职能职责切实担当起对相关政策落实、项目推进和措施实施的监管责任,推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找准监督发力点,牢牢把握人、财、物等关键点,保持监督接续性、提高监督精准性,畅通贯彻落实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铸闭环”,筑牢“三资”监管制度防线。探索建立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机制,督促设立村集体资产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对村集体资金的流向进行实时监管、定期抽查,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加大科学统筹力度,避免各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部门化、碎片化,使各职能部门既职责清晰、权责明确,又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形成完整有效闭合的制度规范。针对查处发现的多头申报等问题,健全完善“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从管理对象、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记录四方面进行重新规范,将农村集体各类经济行为纳入更严格的制度管理中,在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前增加镇政府各部门联审的程序,防止出现“先斩后奏”、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形式把“生米煮成熟饭”。
“密织网”,构建统筹联动监督格局。针对基层监督力量偏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监管、“小微权力”运行、“急难愁盼”问题,在“县乡村”+“室组地”纵向协作基础上,建立“日常监督+巡察+部门”横向联动机制,把规范“小微权力”作为延伸巡察的重点。定期开展联动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问题线索互移共管和协作开展联合调查的工作机制,并向巡察组反馈村级廉政隐患、村干部廉政风险点;巡察发现的问题反馈至联动监督检查工作组,纳入专项监督内容,通过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围绕乡村振兴各领域各环节织密统筹联动的监督网。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诊合力抓好督改工作,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整改+建制”的“后半篇文章”,以强监督促强监管促抓落实。
(刊发于《楚天风纪》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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