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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你们来看这张报销单据,2017年公车改革后这个单位就没有公车了呀,他们怎么还在支出车库维修费呢?”2022年8月,秭归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县委编办开展常规巡察。进驻期间,巡察专员发现了这张“不合逻辑”的会计凭证。组长敏锐地捕捉到其中的疑点,拿过凭证仔细一看,上面赫然写着:2019年11月,对位于茅坪镇迎和路10号的车库进行维修,共支付2470元。

  “或许单位把车库改成了仓库,也许还有别的情况……”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组长提议先去现场摸一摸底。在某居民小区一楼,外观良好、设施完善的车库看起来并不像闲置已久。“您知道这个车库有人用吗?”“这个车库现在是做什么用的呢?”巡察组向周围的过往的居民耐心地打听着。“这个车库有人用,是老姜用来停车的!”“对,老姜就是编办的退休干部,他就住在这附近!”听到这番话,巡察组意识到其中有蹊跷。

  为了解开真相,巡察组一直蹲守到晚上,终于看到有人打开了车库,车库内还停放有一辆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第二天一大早,巡察组迅速找到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开门见山询问车库维修费的缘由,工作人员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巡察组又找到该单位负责人,出示了车库现场照片,在他的解释下,巡察组得知,该车库自公车改革后就一直被该单位退休干部姜某占用,停放的车辆正是其本人及其亲属所有。问题水落石出,巡察组向该单位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其立即收回车库,加强整改落实。

  无独有偶,在该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其他单位也存在单位车库被个人占用的情形。“单位车库是国有资产,怎么能私人长期占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巡察掌握情况来看,这种现象不在少数,应该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会后,县监察委员会针对该问题向县国资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经过3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县共清查房屋面积114万平方米,登记入账国有资产100万元,理清房屋权属面积5814.59平方米,收回房屋租金1.2万元,组织处理2人。县国资局根据清查情况,修订完善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构建起“国资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框架,形成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闭环。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巡察监督是一道重要防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我们要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紧盯国有资产领域的微腐败问题,督促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守住管好全县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秭归县委巡察办:彭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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