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远玲 发布时间 : 2023-05-04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贪小便宜的思想真是要不得。作为一名入党20多年的机关干部,我深感自己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领导和同事的信任。”近日,在伍家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警示教育大会上,党员干部毛某哽咽着说。
2022年4月,伍家岗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时,接到群众举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还是主管机关呢,他们自己的干部占着房子的同时,还在拿住房货币化补贴,你们巡察组管不管?”巡察组王组长询问具体情况时,该知情人却怎么也不愿意透露更多消息了。
“立即对中心干部职工住房情况进行详细摸排,还要调阅住房货币化补贴财务资料,然后再去实地走访核实。”王组长当机立断。
巡察组加班加点奋战两天,详细比对分析了分房档案、《干部重大事项申报表》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情况,并走访了一部分知情人,了解了基本事实,当即约谈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毛某。
“我原本是准备购买这个房子的,因为房子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才没有购买。购买不成后我和单位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我没有想要侵占这个房子。”
“档案显示,你从2003年就开始在这个房子居住了,2004年3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租金只交到2006年12月,但是你一直使用该房屋至今。”
“我住着公房没交租金确实不应该,但2006年以后,就没人找我收租金了,我也没想赖账。我现在就退房、补缴租金,这事没那么严重吧?”
“租房协议约定‘租赁时间至合同终止或区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前月止’。2012年住房货币化政策实施,你从2003年起就可以享受补贴。从政策实施后,租赁合同就应该终止了,你就应该主动交还房屋并补缴租金。没有人找你收房子、收租金,你就可以贪小便宜、白白占用吗?”
巡察组接连发问,毛某低着头不吭声了。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毛某违反廉洁纪律、占用区属公共房产的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进行了立案审查,最终给予毛某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房屋、补缴租金。同时还向该中心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对党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组织处理。(伍家岗区委第一巡察组 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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