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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驻村帮扶工作的保留车辆使用,原则上不停留在驻点村过夜,严禁将执法执勤、机要通讯等用车用于驻村帮扶工作……”近日,在宜都市举办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关管理专题培训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规范使用公务用车明确强调。

  此次培训还要从对该市司法局开展的一次常规巡察说起。

  2022年3月,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司法局。在查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时,一辆警车的使用记录引起了巡察组成员的注意。

  “这辆警车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几乎每年前往枝城镇钟家冲村的使用记录都有250次之多,同一个地点这么频繁的往返是怎么回事?”巡察组成员迅速找到该局办公室负责人黄某核实情况。

  “钟家冲村是我们局精准扶贫的驻点村,为了方便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我们就专门安排了一辆车……”黄某解释道。

  为进一步了解该辆警车的实际使用情况,巡察组来到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通过公车管理平台对该车2019年至2022年的行驶轨迹进行了核对,发现该车几乎每个工作日都会在市司法局和驻点村间规律往返,证实了该车长期用于驻村干部上下班往返的情况。

  对于安排警车保障驻村干部上下班通勤是否违规的问题,巡察组一时难以界定,便通过巡察智库向市机关服务中心分管责任人咨询相关政策规定,最终认定该局此类情况不仅未落实“驻村工作队坚持吃住在村”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中“用于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期间维稳、精准扶贫等重要应急工作”的要求,属于长期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

  “当时做这个决定确实是由于对公务用车使用范围的规定没理解到位,后来我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但考虑到已经这样执行了一段时间,突然取消可能让大家心生不满,想着文件也没明确强调,就一直抱着侥幸心理维持现状,打了政策的擦边球。”在巡察组成员明确告知文件规定后,该局负责人惭愧地低下了头。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市司法局超范围安排公务用车问题作为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市纪委对该局时任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当事人严肃追责问责,并督促立即将保障驻村干部通勤使用的公务用车收回机关统一管理。

  “这种问题的出现,不但损害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更是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背道而驰,一定要坚决防止。”巡察组成员仍有担忧,“无独有偶,会不会还有其他单位也对这项政策理解有偏差,存在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而不自知的情况?”

  市委巡察办立即将此问题分别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馈,两家单位联合开展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最终发现仍有个别单位存在类似情况。

  为了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市监委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发监察建议书,推动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并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坚决防止“车轮”上的违规问题。(宜都市委第四巡察组 耿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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