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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目标任务。近年来,宜昌市夷陵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工作,先后组织开展4轮常规巡察和3轮专项巡察,完成对所辖197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对村(社区)巡察共发现问题2039个,截至2021年1月底,整改完成率达99%;发现问题线索67件,问责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清退追缴违规资金772.5万元;推动完善制度65项,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区委强化工作统筹和顶层设计,构建“区委统筹谋划,区、乡联动实施,区、乡、村共同整改”工作格局。先后出台《五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区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等,将村级巡察全覆盖纳入本届工作规划,强化年度分解、轮次实施和整改实效,逐年推进、逐轮落实、逐个整改。明确重点内容、重点问题和路径清单,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领导领衔、“挂图作战”、督查督办、绩效评价和追责问责等5大机制。

  (二)统筹整合力量,一体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创新,整合巡察力量,形成“举区委之旗、用区乡之力”的工作思路。2017年3月,创新开展农村基层勤廉作风专项巡察,先后对29个村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203个、问题线索14件,相关作法在《湖北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推介,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得到有力遏制。2018年初,在全市率先启动村(社区)巡察,省委、市委及其他县、市、区相继来我区指导调研座谈。2019年。结合上级巡视巡察有关精神,再次优化调整思路,统筹解决了授权不明、业务不精、地形不熟、精力不济等问题。

  (三)突出巡察重点,分类施策推进。多方收集信息,综合分析研判,采取“重点村常规巡+一般村延伸巡+共性问题专项巡”的巡察方式,逐步实现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对群众反映强烈、经济体量大、资金密集的20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270个、问题线索25件。对群众反映问题指向明确、村情较为稳定的163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979个、问题线索20件。对在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共性问题的71个村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569个、问题线索8件。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量。灵活采取“12+N”种巡察方式,将传统做法与科技手段有机结合,巡察质效逐轮攀升。注重采取公告、标语、“村村响”、代表会等传统宣传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关注度。通过进田头、拉家常、屋场会等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利用无人机、大数据平台等科技手段,深入了解乱搭乱建、村级“三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五)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实效。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纪委日常监督责任+村(社区)党组织直接责任+区直部门配合责任”的共同整改责任链。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对常规巡察的村形成反馈意见通过大会反馈,对延伸巡察和专项巡察的村列出问题清单交办,并同步向所在乡镇党委反馈。对于发现的村级债务、“三资”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报,供区委区政府决策,推动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

  二、取得成效

  (一)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针对执行政策不精准和落实政策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区委区政府相继开展了违法建设集中拆违、殡葬改革、村级债务化解及财务大检查等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拆除违法建筑905处20.1万平方米;有序完成2760座散坟或活人墓及墓石加工厂整治,实施殡葬服务减免,涉及710人55.6万元,发放节地生态奖金1.9万元;预算资金3000万元用于村级存量债务化解“以奖代补”,统筹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力推动各项政策在基层的落实落地落细。

  (二)促进了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水平。针对巡察发现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不足、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区委组织部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试点工作,发现面上问题128个,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件,问责136人,有力推动解决了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三)推动了新型村(社区)治理机制优化完善。针对巡察发现基层人情风严重、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村霸等问题。2018年,全区集中开展乡村人情风治理活动,推动各村建立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解决了长期困扰村民的一大难题。针对巡察发现某村书记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相关部门迅速查处,公安机关依法逮捕4名嫌疑人,区纪委立案1人,形成有力震慑。

  (四)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血肉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民生事项,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对百姓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某村村民反映公路道班项目征地补偿迟迟不到位问题,巡察组第一时间现场核实,推动解决补偿资金落实到位,理顺了群众两年多来的心气,密切了干群关系,相关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头版头条刊发。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思考

  从实践来看,全区村(社区)巡察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凸显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监督精准度不够。村(社区)工作涉及面广,遗留问题多且复杂,对部分重点村、重要问题仅靠现有力量和时间难于深巡细察;二是熟人社会监督难。基层巡察地方小、熟人多,巡察干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难于避免;群众不敢说、不想说、不愿说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巡察成果应用不到位。整改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压实不够、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成效“假空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格局还未有效形成。

  (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一是深化联动贯通。新一届党委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加强对下级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把村(社区)巡察纳入巡察工作规划中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实施,进一步明确对象范围、监督重点、组织方式和实现路径等。强化贯通融合制度机制的贯彻落实,加强与其他监督的统筹衔接、协作配合,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创新组织方式。进一步探索优化符合村(社区)特点、群众乐于接受和便于参与的方式方法,调动群众积极性、扩大群众知晓面、提升群众参与度。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干部力量,探索采取重点、难点村(社区)由市(州)提级巡、交叉巡和联动巡等方式,着力破解人情干扰。三是选优配强巡察队伍。不设条条框框,不唯职务职称,不唯资历学历,运用底线思维设置基础条件,把“通晓政策规定、熟悉基层情况、了解基层实际”的“行家里手”选进巡察组,确保人选实用性。四是建立专家智库。在省市县三级建立集党务、法律、财审、招投标、三资、民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智库,并对外公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专业辅导。

  (二)进一步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党委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整改成效评估办法,将村(社区)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乡镇党政班子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构建“乡镇党委主体责任+乡镇纪委日常监督责任+村级党组织直接责任+相关区直部门协调配合督办责任”的共同整改责任链。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巡察机构做好问题反馈移交,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和汇总分析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结合巡察情况提出优化领导班子建设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到监督、整改和治理有机贯通。三是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机制。严肃查处整改中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缺位、督查督办责任不到位的一律追责问责,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作者:夷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梅復雄 ,此文刊载于《湖北巡视巡察》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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