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yichang_guosy 发布时间 : 2021-12-31 来源 : 宜昌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28日至6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9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凝聚抓整改思想共识。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统计局第一时间召开全局职工大会,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市统计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统计工作的“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也是对统计事业发展的一次方向指引,必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紧抓实。
(二)压实抓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宜昌市统计局党组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紧盯反馈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实时对标“销账”。10月2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提升抓整改工作实效。将整改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督办事项,坚持“一周一报”,每半月召开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全程跟踪督导。对能立行立改的具体问题,第一时间抓好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同时,突出统筹结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相结合,着力发挥巡察整改的整体效应。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开展专题研学。党组中心组集中组织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学习,开展研讨交流活动。三是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工作推进学思践悟。四是推动统计法治进党校,营造依法治统氛围。
2.统计调查基础工作不扎实,统计数据质量不够高。
(1)统计调查质量关把得不够严。
一是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加强投资项目入库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入库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5亿元以上项目申报现场核实制度。三是压实专业数据监测、审核查询责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活动。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业务培训会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法案例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法治意识和数据质量责任感。
(2)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抓得不够实。
一是规范统计人员配备管理。提请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基层统计人员配备、变更要求。二是统筹统计执法力量。建立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市统计局统筹使用,为不具备单独执法条件的县市区提供统计执法保障。三是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2021年8至9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8个专题组织32场统计业务培训,共计培训5000余人,提升了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对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点对点专业培训,提升部门统计能力。四是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将“四上”企业台账建设纳入年度业务培训重点内容,指导县市区分类推进。开展企业台账建设年活动,建立县市区“四上”企业台账建设定期报告制度,压实县市区工作责任。
(3)推动建立统计工作责任体系不到位。
一是拟定《宜昌市统计局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对统计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程序方式、结果运用进行明确。二是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加强对政府机关和统计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严格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任免管理。2021年8月以来,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调整,市统计局均按要求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并给出回复意见。四是建立领导班子分片联系工作制度。市局班子成员每半年对联系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每年听取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
3.统计分析质量不高,服务决策、服务群众不够。
(1)服务决策不够。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编印《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计基础知识》《其他地区优秀统计分析》等资料,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强化统计业务相关知识学习,提高统计分析写作素养。二是深入调研强化研判。加强经济形势调研,深入各县市区了解当地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了解行业发展变化及产业链情况,共同研判经济形势。抓好经济运行监测。按照事前有预判、事中有监测、事后有分析,做好经济运行全链条监测。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宜荆荆恩”城市群建设、工业主导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县域经济等方面开展专题分析,围绕奋力实现全年发展战略目标查找主要制约因素和问题。四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建立《宜昌市统计局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邀请市级经济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就经济运行情况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建立《宜昌市统计局重点、难点、热点课题研究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加大对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力度。
(2)服务群众不够。
一是制定《统计微观数据分析为民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将任务分解到相关专业科室,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间。二是及时发布微观数据信息。紧贴民生加强微观数据分析解读,从11月开始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微观数据信息,目前已发布房价分析信息、柑橘销售及生猪价格情况分析信息2篇。三是畅通统计咨询渠道。在政府网站、“宜昌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布市统计局统计咨询服务电话。四是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内容审查要求,明确各科室责任、完成时限,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便民利民。
4.统计监督不到位,统计执法失之松软。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11月前对全市193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48家数据报送有差错的企业责令整改。三是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四是畅通统计监督举报渠道。在政府网站和“宜昌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五是规范统计举报处理程序。制订《宜昌市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完善统计违法举报信息登记、核查、处理、反馈机制。六是严肃统计违法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七是加大执法宣传。执法过程中,增加统计普法知识宣传,做到执法普法并行,将统计法治宣传纳入统计业务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10月21日,市统计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重点剖析,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统计日常监管。利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即报即审,发现异常数据及时查询核查,提高数据上报质量。三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每年组织1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各业务科室每年开展1-2次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限期整改销号。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
一是加强对选人用人、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修订完善《驻在部门监督协同机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始终紧盯重点工作,着力发现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三是强化政治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构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市统计局进一步扩大统计执法宣传工作,加强统计违法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和监督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3.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一是健全以数谋私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制度。修改完善数据审核查询制度和数据评估会议制度,对县市区公开数据评估原则和工作程序,接受各县市区监督。建立统计数据评估责任体系,开展防范数据造假、杜绝以数谋私承诺活动。二是健全机关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定《宜昌市统计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合同及履行合同义务的管理。三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63个,制定防控措施49条,其中统计数据质量、以数谋私等风险点6个,防控措施5条。四是加强警示教育,提升统计干部法纪意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
一是按程序明确领导分工。二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的相关制度要求。三是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会议记录的提示》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干部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干部任用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的相关制度要求。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规范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三是全面清理自查。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所有干部进行出入境备案,对已办理的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四是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完善《市统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证件管理、纪律要求、监督管理进行明确,形成长效机制。
(2)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差距。
一是注重人岗相适。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能力席位说明书,编制岗位任职条件。二是加强干部培养。建立领导干部结对帮带年轻干部工作制度,对青年干部进行培养指导。加大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干部专业素养。三是加强干部考评管理。修订完善《宜昌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每季度对干部进行阶段考核,每年进行综合考核
3.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
一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法规,进一步明确党组及成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和任务。二是明确党建主体责任内容。进一步完善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将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党建重要事项逐项明确。机关党委根据党建重要事项清单,及时将相关事项提请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落实调研督导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及时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2)机关党支部设置不合理。
一是调整机关党支部设置,省统计局宜昌调查监测分局单独设立党支部。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
(3)“三会一课”不规范。
一是规范支部活动组织实施。严格请假、签到。建立补课补学机制,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补课的方式抓好补学,确保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三会一课”活动统筹。机关党委每月初下发支部党建重点工作提示,支部每月对支部主题党日、党小组会进行统一安排,内容上各有侧重、活动上相互联动。四是加强检查指导。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党小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扣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将党的引领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权力运行。
(二)强化成果转化,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原则,统筹推进后续整改。加强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跟踪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跟踪督办,将工作重点从集中整改阶段的制度化建设,转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来。
(三)强化担当作为,全力提升统计服务保障能力。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统计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统计理念,树牢大局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全力推动统计工作深度融入市委市政府战略全局,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宜荆荆恩”城市群建设等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前瞻性、专业性和精准性,努力为宜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争当表率”贡献更大统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统计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反映。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717-6251376,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发展大道5号,电子邮箱:2498700411@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55246。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717-625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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