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yichang_guosy 发布时间 : 2021-12-07
“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与时俱进不够,聚焦职能责任不够,有些新精神新要求没有及时纳入政治巡察监督重点;没有听取面上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和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近期,宜昌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列席某区委书记专题会后,与主要负责同志个别沟通交换意见时,单刀直入指出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底,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今年9月省委印发了有关实施意见,宜昌市委巡察办高度重视,将派员列席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或书记专题会,作为探索建立督促指导下级巡察工作机制的一种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在地域联动上便捷的独特优势,加强对下级巡察工作坚守政治定位的指导和督导,坚决防止把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
今年是本届党委巡察全覆盖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县乡换届之年。宜昌市委巡察办在选取有关列席对象时,主要是针对换届过程中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有调整的地方。在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席有关领导小组会或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做会议点评,会后与有关负责人个别交换意见建议。
通过列席有关会议,主要目的是督促县市区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一方面,重点了解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是否点人点事点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意见。另一方面,重点了解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动发现问题或问题线索、提升巡察质量。
“市委巡察办列席党委书记专题会,虽然压力扑面而来,但是既有效传达解读了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也指明了接下来巡察工作的方法路径,促进巡察工作更加规范,让我们更加自觉地思想上弦、责任上肩。”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由衷感慨。
今年来,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宜昌市委巡察办持续加强对县市区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五个抓手”切实将督促指导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一是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按照省委巡视办进一步完善报备工作的要求,明确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报备内容、质量、形式等具体事项,对报备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加以运用。二是扎实开展专题调研。每年至少开展2次到县市区专题调研,解决突出问题。年初通过调研县市区全覆盖进展情况,发现并督促“未将医院、学校等纳入全覆盖范围”问题的整改。三是领导小组传导压力。每半年将县市区报备工作、专题调研等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领导小组名义通报有关问题,督促压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四是主任座谈凝聚共识。每半年召开1次县市区委巡察办主任座谈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全国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等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研究市县两级上下联动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共同抓好上级要求的贯彻落实。五是发挥考核“指挥棒”功能。今年,将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单独纳入对县市区政绩目标考核内容,以刚性约束推动落实领导责任、监督责任、整改责任。(宜昌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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