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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一高双争三决胜”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宜昌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3日)

  鲍清芬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宜昌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推进宜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年来,我们抓细抓实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牵头推进“8+6”专项整治,督促整改问题1444个,处理562人次。推动违建别墅整改,发现问题14个,严肃督促整改。当阳依法依规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切实把政治纪律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来执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35人。从政治建设高度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宜都着力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和过度留痕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远安以电视问政问题整改为突破口,推动全面系统自查、彻底分类整改。市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全力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助推动市级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分领域、分部门召开警示教育会,督促加强风险防控。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78个,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一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纠治突出问题,查处典型案件,推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湖泊治理、非法码头整治等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严肃查处违规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担保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长阳召开“督公开促落实”现场会、拍摄《脱贫攻坚明察暗访实录》,督促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工作办法,开展澄清正名45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者3人。点军以屋场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推动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全市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对977件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用心用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做细做实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扶,强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坚决落实“鄂纪服十二条”,对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慎重运用调查措施,对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实时反馈,服务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们聚焦监督首要职责,以严管体现厚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紧盯“关键少数”,运用工作约谈、廉政谈话、调研督导、列席民主生活会、谈话函询、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夷陵推动同级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前移监督关口,敢于善于在问题萌芽之初猛击一掌、大喝一声,防止小错铸成大错。运用红红脸、出出汗第一种形态和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第二种形态处置3055人,占91%。猇亭制定实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引》,推动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伍家岗建立责任清单、规范工作流程,推动乡、村监察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强化风险管控,研究制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督促卫生、教育系统开展全面排查,修订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对35家市属县级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坚持板块巡察和系统联动相结合,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共性问题,工作经验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交流。西陵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年来,我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全市立案76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44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留置21人。兴山精准有力“打伞”“破网”,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7人。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25人(县处级5人),留置6人,督促追缴涉及112个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9400多万元。全市受理信访举报3016件(次),立案1676件(县处级46件),结案1699件,处分1622人(县处级32人),留置64人,移送检察机关66人,挽回经济损失4.36亿元。枝江深挖隐藏在工程质量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五峰从严查处县城迁建征地拆迁领域系列腐败窝案。全市追逃、防逃、追赃整体推进,已从美国、香港等地追回赃款1.3亿元,成功劝返2名涉案人员回国受审。严肃查处了谭卫国、周新国、刘昌贵、赵万华、冯加新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41个,处理186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8个,处理291人。坚持以案促改、堵塞漏洞,督促国有企业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推动宜化集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高新区督导有关部门针对查处的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市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56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不能腐的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强化纪法教育,推动分领域、分部门、全覆盖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150多个,充分利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秭归深入挖掘屈原廉洁文化,着力打造“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特色品牌。全市持续推进“十进十建”,拍摄制作《虫洞》《铭记初心、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组织“廉政文艺直通车”在全市巡演600余场,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增强。

  一年来,我们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突出专业素养,注重基础实务,扎实开展全员培训。注重强基础、补短板,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向省纪委、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开展岗位风险排查防控,加强对执纪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对外交往“十一不得”等纪律规定,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财务审计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0人。

  虽然过去一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度不够,压力传导边际递减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不够精准有效,对极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手、不收敛的情况发现不及时,少数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违规违法的问题依然存在;县乡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推动贯彻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还不够有效;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作风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专业水平和斗争精神需进一步增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联动落实,一体推进促担当、优环境、护发展,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迈入快车道,各项工作争进位、争上游,决胜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决胜“十三五”收官提供坚强保障。

  ——要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坚守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注入灵魂、见诸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系统集成,惩治震慑、监督提醒、制度约束、纪法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同步同向发力,注重协同高效,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一体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协助、引导、推动纪委监委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相互贯通,协同推进。

  ——要一体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联动落实。厘清职责、搭建平台、齐抓共管,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一贯到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要一体推进促担当、优环境、护发展。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重点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最根本的使命,必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

  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 切实负责、守责、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积极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全面彻底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点带面、以小见大、由表及里,全面排查类似问题,逐一拿出过硬举措,真改实改、彻查彻改,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

  坚决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着力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快速、精准稳慎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和贪污侵占挪用救援物资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全力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开展常态化暗访,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继续落实好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严格“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一律查清“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严查失职渎职问题,将黑恶势力与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一并铲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信访举报线索清零行动,对群众反复举报仍然查否的线索,实行提级复核。加强典型案例剖析,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履职不力、监管缺失等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住房、养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治。严格监督执行损害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规定,从严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坚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激励干部干净担当、干事创业。各级党组织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认真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遮风挡雨。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出色的干部,支持重用提拔。

  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多合一”改革、减税降费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推动营造公平公正发展环境。

  切实维护企业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合法权益。对于涉案企业家和高科技人员,规范、慎用留置措施;对于相关企业,慎用查封账户、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紧盯“关键少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各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域、行业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出借、医疗医药管理采购、政府采购、学校教育等领域和行业的监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督促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各派驻机构要重点加强市直、县直二级单位的监督,严防“灯下黑”。县、乡纪委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推进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和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监管,督促做好村务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五)持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起抓。

  深化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坚持“一案一剖析”,及时向有关地方、部门党委(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督查,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彻底整改。

  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持续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廉政文艺直通车”。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提档升级。剖析反面典型,拍摄制作警示片,编发《忏悔录》,广泛组织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要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转作风抓落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抓住关键,巩固“文山会海”治理成果,对贯彻落实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情况开展“回头看”。严肃查纠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并会同督查、政法、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机关和部门,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处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尤其是漠视群众利益的不作为、不负责问题。

  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查处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突出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精致走帐”、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银监等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于党的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通报曝光。

  (七)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巡察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利器,要聚焦职责使命,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一体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部署开展两轮对市属国有企业和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稳步推进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整改不彻底不罢手。坚持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职能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八)加快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

  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整合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与司法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将反腐败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推进“三项改革”。完善各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领导体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实施《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督促国有企业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实效。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各县市区党委要确保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专责,有效保障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行职责。健全监委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工作联系协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着力提高执纪执法办案质量和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文明、谦抑、安全办案,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合法权益,守牢安全底线。加强对办案工作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做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组织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落实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和督促整改制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文明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夯实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围绕实施“基层基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年”活动,突出抓基层、强基本、夯基础、固根基,重点抓好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履职、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监督管理七个方面规范化,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履职,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实现基层涉纪信访量大幅下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率大幅下降、基层案件质量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两降两升”目标。

  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更加科学、严密、高效。市、县纪委监委要持续加大纪检监察专网终端配备使用力度,稳步推进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强情报信息平台配套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全员运用,加快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坚持信息安全至上,把好关口,确保网络、系统和数据绝对安全。

  (九)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铁军队伍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市、县纪委监委要继续通过干部交流轮岗、上挂下派、跟班学习、跟案锻炼等办法,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多层面、多业务历练,提升综合素质。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培养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的能手。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做到纪法皆通。突出针对性、实务性,坚持培训向基层倾斜、向一线集中。加强专业人才引进,选调一批法律、财经、金融、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充实市、县纪委机关。健全完善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人才库,有效统筹工作力量。

  带头把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在前、作表率,切实用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统一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狠抓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组织对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进行政治巡察。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保障和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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