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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

  近日,湖北省兴山县纪委监委在榛子乡育林村党群服务中心举行一场澄清正名会。在村民代表见证下,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向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干部发放澄清通知书,为其公开澄清正名。

  此前,有群众向兴山县纪委监委反映该村干部违规为村民办理低保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等方式进行核查,最终确认举报情况不属实。

  “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解开了我的心结,卸下了我的思想包袱。既是对我的信任,更是对我的鼓励,今后干工作更有干劲和底气了。”澄清正名会上,该村干部表示。

  对于澄清正名工作,宜昌市纪委监委完善澄清正名机制,要求承办部门在提出处理建议时,必须明确是否澄清,不予开展的需说明理由,做到应澄尽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一人一策”,根据影响程度和被澄清对象意愿,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和单位澄清问题、消除影响。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有章可循、标准统一,宜昌市纪委监委明确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流程图,直观清晰展示工作全流程,规范了澄清正名工作资料清单等文书模板。该市纪委监委强化程序约束,坚持“凡澄必审”,每一级审批均对线索核查情况、综合评估情况、澄清方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澄清程序规范、要件齐全,以严密的程序保障澄清正名的严肃性。

  此外,宜昌市纪委监委坚持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举,联合多部门印发联合治理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持续释放“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对于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核实,并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从严处置,确保打击精准、惩处有力。

  今年以来,全市共为46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20人,旗帜鲜明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通讯员张纯、文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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