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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件条规引用不够全面。”“主体身份认定资料还不够齐全。”……日前,秭归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开展乡镇自办案件交叉审理评查,参与评查人员针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点评。

图为该县乡镇自办案件交叉审理评查现场

  今年以来,为有效提升案件审理质效,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就近交叉、相互交流”的原则,将该县12个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由案件审理室指定片区内人员组成审理组,围绕案件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和文书规范等方面,对乡镇纪委监察室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交叉评查。目前,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及瑕疵66个,开展面对面沟通研讨2场,审理组对审查报告提出不同意见3条。

  “在交叉审理过程中,发现别人错误可以及时反思自己,发现别人优点可以互动交流、借鉴学习。我们将以此次交叉审理为契机,针对发现问题,认真抓实整改。”交叉审理过程中,该县梅家河乡纪委书记向姜说道。

  据了解,近年来,秭归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常规动作”,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和派出纪检监察组,采取“集中检查案件卷宗材料+讲解审理业务要点”的方式,定期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审理评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全流程指导,力争起到“检查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

图为该县纪委监委召开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调研会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在乡案县审、案件日常指导把关过程中,逐案建立问题台账,通过随机抽查案件卷宗材料、不定期走访、调研督导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季度一通报,督促限期整改。此外,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以案代训”的形式,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审理、跟案学习,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解决监督执纪能力不强、案件质量不高、审理环节薄弱等问题。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探索案件质量评查新方法,抓实业务指导,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秭归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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