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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将查处的 4 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聂家河镇邓家桥村在项目建设中擅自增加工程量且超标准结算问题。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邓家桥村在实施法制宣传栏建设项目以及四组公路加宽项目中擅自增加工程量,致结算价分别超出中标价的 13.9%和 44.5%。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心平及村党总支副书记、报账员曹礼红,对上述两个项目建设把关不严,分别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0 年 8 月,周心平、曹礼红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2.枝城镇泉水河村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问题。2011 年 3 月,泉水河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该村第一村民小组养鱼池由村民黄某某继续承包经营 10 年,但直至 2019 年 10 月,泉水河村一直未与黄某某签订承包合同,也未向其收取 2011 年至 2019 年的养鱼池承包费。该村党总支副书记、报账员杨帮艳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善,负直接责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薛昌奎对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20 年 6 月,薛昌奎、杨帮艳分别受到通报处理。责令清收应收款项。

  3.枝城镇楼子河村未及时收取村集体柑桔园承包费问题。2014 年以来,楼子河村与村民签订柑桔园承包合同,约定两年收取一次承包费,直至 2019 年,楼子河村未按合同及时收取承包费共计 26929 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许甲春对此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20 年 6月,许甲春受到责令检查的问责处理。责令清收应收款项。

  4.陆城街道中笔社区未及时收取社区房产租金问题。2013 年至 2018 年,中笔社区对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不善,导致原陆城第七小学房产于 2018 年 12 月租赁期满后,仍有之前三个年度租金合计 45000 元未收取到位,社区党委副书记杨奎作为具体负责财务和“三资”管理人员,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原久负领导责任。2020 年 6 月,张原久、杨奎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责令清收应收款项。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既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诱发基层干部腐败、影响干群关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规范履职、廉洁履职。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督促农村基层组织严格落实“三资”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推动解决农村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加大对村级资产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基层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中共宜都市纪委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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