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人社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工作和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多措并举、集中整治。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和相关部署落实会,梳理整改进展,严明整改纪律,形成联动工作合力。

  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巡察整改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积极主动抓好重要工作部署、重点事项推进、重要环节协调、重要问题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内的问题整改。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局上下层层带动,确保整改到位。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社保基金监管有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秭归县社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业务用户账户全部实名认证,一人一号,人社系统涉及业务经办系统用户92人;权限管理实行多级审核制度,由股室负责人、稽核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权限管理员分配权限。二是强化稽核内控管理,每月对业务经办数据进行检查抽查,截至目前未发现问题;搭建“秭险享”平台汇集共享数据,每月主动向法院、疾控、医保等部门协调调取享待人员死亡、服刑、医保缴费等信息,并建立数据模型,自动比对疑点数据,预警潜在风险。三是自2025年1月以来,多次利用职工会、主题党日等常态化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监察、社保等部门多次赴企业、工地、村(社区)开展政策宣讲和普法宣传。四是严格追责问责,对冒领多领的社保基金全额追缴,对侵占养老保险金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拒不返还多领社保基金的采取法律途径依法追缴。五是依托稽核风控系统,做好业务经办事中监督工作,对系统内生成的企业养老、工伤保险事中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包括“待遇发放账号相同”“多次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省内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风险点,共核查系统内事中疑点数据1264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223条、工伤保险41条,疑点数据已交办业务股室核实处理完毕,未发现问题。

  2.针对“社会保障服务有温差”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制度》《社会保险死亡(服刑)人员信息共享核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2025年以来,累计发送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提醒短信4498条。二是加强数据共享,通过共享医保、卫健、民政等部门数据,及时更新认证有效期和生存状态,真正实现“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的便民利民目标。2025年以来,陆续从医保部门获取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数据,从卫健、民政部门获取了居民死亡数据,从公安部门获取了居民死亡注销数据,从司法部门获取了居民服刑数据,同步更新80周岁以下离退休人员的认证有效期和生存状态,获取到无感认证数据的人员恢复待遇,获取到服刑数据的及时核查整改。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利用共享的无感认证数据,同步更新80周岁以下离退休人员的认证有效期和生存状态,并恢复逾期未认证停发人员的养老待遇。四是通过捕捉享待人员行为数据进行系统自动认证,主动实施行为跟踪并更新认证有效期和生存状态,2025年以来共计更新了全险种96636人次的无感认证数据,对行动不便及特殊群体全面开展上门认证。五是通过“秭归发布”公众号宣传了资格认证方式,印发《2025年人社惠农政策实用农历》和《秭归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三万余份,对资格认证进行了讲解,引导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六是向各乡镇、村(居)委会张贴支付宝“碰一下·认证”标识牌,优化认证体验;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到村(居)委会、福利院等地开展政策宣传,并现场指导和引导群众通过手机自助完成认证。七是自今年以来,持续对社保卡功能应用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宣传画册5000余份,银行投放宣传海报20余条,制作电视新闻1期。通过业务经办窗口大力宣传人社业务“掌上办”,引导广大参保者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查询参保缴费、申请失业待遇、查询养老待遇等,实现不出家门经办社保业务;我县锦绣花园实行封闭管理,实现电子社保卡扫码进小区;已于2024年12月底分别在屈原镇、泄滩乡、梅家河乡配齐即制卡设备,实现全县所有乡镇即制卡设备全覆盖,今年通过即制卡网点制卡11504人次。

  3.针对“破解‘招工难’‘就业难’措施乏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通过人社公众号、“秭归就业”抖音号、户外广告屏等线上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定期发布每月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和最新招聘信息。二是建立“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引导培训机构按照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技能培训,并依据培训工种急需紧缺程度、就业率、取证率等指标给予差异化补贴。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已确定养老护理员、叉车司机两个项目化培训工种。遴选的两家承训机构分别开展了一期养老护理员、叉车司机培训,学员培训后上岗率持续上升。三是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千企百校行”“直播带岗”“源来好创业”“招聘夜市”等系列招聘活动,加强区域劳务协作,2025年共与5地签订区域劳务协议,通过区域协作引进外来务工人员102人。四是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升级改造,规划建设成为提升型2类人力资源市场标准。2025年2月底开始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整体规划和预算,县就业中心于4月14日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实施方案和整体预算;4月30日经县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7月7日在采购平台发布政府采购意向。2025年在全县建立“零工驿站”21个,家门口就业得以充分彰显。

  4.针对“就业创业培训监管不严,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监管机构业务管理系统”落实培训开班、结业公示制度,培训机构在开班现场公开公示培训收费标准。今年以来,通过“监管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公示培训开班57班次、结业55班次。培训机构在开班现场公开公示培训收费标准56班次(一个班次11.4开班,目前还没开班)。二是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人社工作人员根据备案申请到现场清点人数、审查师资及教学内容。通过“监管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开展开班检查清点56班次。目前,未发现干部职工在培训过程中监管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三是围绕新业态和低空经济需求,开发无人机驾驶员、叉车等职业工种,培训对象大多为20岁至50岁青壮年,积极化解参训人员年龄偏大问题,同时为秭归脐橙产业发展提供了技能人才保障,助推产业发展。

  5.针对“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失管失控”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体制机制。2025年修订完善了《秭归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须知》《秭归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管理办法》《秭归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等制度,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同时严格落实经办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局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批制度。二是加强评价活动全过程监管,安排考评督导员到现场全过程参与评价活动,确保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合法合规。三是两家企业对违规领取以工代训补贴资金问题整改完成。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人。

  6.针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宜人社函〔2024〕22号)文件,2025年2月建立秭归县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风险防控制度,3月持续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流程,一对一走访企业,做好贷前服务工作。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调整岗位。2023年11月,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三是多次同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采用网上双人复核审批,申报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7.针对“人力资源企业培育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新培育鸿来恒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湖北)有限公司、湖北乐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同时,从外地引进了湖北风行楚中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高端人力资源企业,2025年还在县内新增7家零工驿站服务平台,不断优化我县人力资源结构,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审批鸿来恒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湖北)有限公司为无人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并指导开展无人机培训。三是县就业中心带领县内人力资源企业积极对接县外市场,与恩施、咸丰、夷陵区、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等地通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等方式,引进外地务工人力助力县内企业生产用工保障。今年以来通过区域协作引进外来务工人员102人。

  8.针对“居民养老保险收缴风险防范有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现金征缴流程已优化,现金代收后均及时缴款入库,实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对账公示,2025年2月,各乡镇已按要求分村公示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公示渠道涵盖了村落公示栏、村级QQ群及微信群,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举报。二是已按要求强化疑点数据核查工作,通过数据比对共发现疑点数据7475条,均已分乡镇完成核实。三是深入乡镇、村(居)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自主缴费指引,引导居民使用手机APP缴费;编印典型案例2000份已分发至各乡镇,供辖区内征收人员学习,以强化廉洁意识。四是累计与税务系统开展数据比对11552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全面公示居保缴费人员名单、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信息72689条,实现村(居)公示全覆盖。公示期间,通过信息公开栏、微信群等多渠道宣传公示事宜,扩大公示知晓度,接受群众全方位监督,并同步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五是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对账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享待情况公示制度》,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并通过与税务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对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与税务系统缴费定期进行比对,累计比对1.2万条数据,发现不一致数据15条,经核实均为人员办理参保转移导致,无缴费错误数据。

  9.针对“社会保障安全网织密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3日已结合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全省职业年金缴费记账做实的工作提示》要求,再次向县政府专题汇报职业年金做实情况,申请协调财政筹资争取早日做实职业年金虚账。二是按照《宜昌市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宜税发〔2022〕40号)的部门职责分工。人社部门职责主要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应缴费额及“统模式”前社会保险费欠费额;将社会保险登记和特殊情形下的核定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征缴信息做好个人有关权益记录;编制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等。我局将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

  10.针对“化解农民工欠薪欠力度”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重视,压实责任。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向分管县领导汇报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开展日常巡查,防范欠薪风险。今年以来,对县域重点项目房五高速各个标段开展日常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国企和政府项目实名制覆盖率、工资专户制度落实率、保证金制度覆盖率、维权公示牌覆盖率均达100%;总包代发落实率及工程款担保落实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1.针对“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权益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安排监察专班人员赴省参加劳动监察员资格培训,获得劳动监察证。二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组织监察专班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内容,引导干部职工转作风。三是定期研究,强化整改。县人社局党组于2024年11月分别对相关欠薪案件行政处理事宜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并集体讨论。2024年12月对欠薪案件行政处理事宜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并集体讨论。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力争2026年招聘一名法律专业人员,从事劳动监察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2.针对“监督指导事业单位职称岗位评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关。启用新的业务专用章,重新梳理岗位设置及聘用、职称评定、职员制晋升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点,结合各单位岗位竞聘过程,经办人员对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由分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后审批备案,并在登录人事人才系统进行数据上报时,将竞聘结果公示照片作为附件上传备案。二是广宣传。编制了《热点问题问答》《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文件汇编(上下册)》等,通过QQ业务工作群宣传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职员制晋升等政策和信息。同时精心准备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职员制晋升等业务培训课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扩大政策知晓度,提高职称参评吸引力。三是强监管。聚焦县住建等重点行业,通过单位自查岗位聘用情况,纠正1名事业人员在受处分影响期内晋升聘用问题。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管和沟通,指导全县18个部门21个单位申报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把政策宣讲到位,扩大政策知晓度,让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社会热度不断提升,优惠激励政策运用红利最大化。

  13.针对“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不够到位”问题。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项目并列出清单;对照清单,于2024年11月28日、12月4日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到县相关检查岗位津贴发放情况,现场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提出要求和建议。二是2025年4月3日,在全县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问题的会议上(涉密),传达了市人社局工资科对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工作的提示,再次宣讲事业单位工资及岗位津贴政策,要求各单位严格审批程序,不定时对所属事业单位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人社局。

  14.针对“推动编外用人管理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动态管理。不定时向编外用人较多的单位了解情况,指导全县机关单位规范管理编外人员。二是按照“锁定总量、严控增量、核定基数、只减不增、逐年消化、年度申报、从严审批”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确需新进编外人员的,从严审批。三是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建立编外人员管理台账,编外人员从事公车驾驶、司法辅警等工作。四是修订了2024年购买公共就业服务考核验收方案,2025年1月组建考核组对2024年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购买服务考核方案。

  1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习内容。2024年12月27日补学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湖北省域战略规划〉的通知》(鄂发〔2024〕8号)和湖北省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域战略规划〉的通知》(鄂规委发〔2024〕1号)等应学未学内容。认真拟定并下发《中共秭归县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内容纳入必学范围,并结合工作部署动态完善学习研讨安排,确保上级要求和发展需要内容应学尽学。二是规范学习研讨。按照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规定开展研讨,对重点研讨专题收集研讨发言提纲,做到全员发言。重点分析研判根治欠薪、信访等领域风险并调度推进。每月研判经济领域风险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经济风险排查情况》,按要求向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相关台账按规定管理)。三是已严格执行“五纳入三报告”制度。规范报告内容模板,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严格按要求纳入县人社局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相关内容,明确具体报告要求。强化材料审核把关,党组书记对党组及班子成员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核,对存在内容雷同、不规范或认识不足等问题的材料及时反馈修改。落实提醒与整改,2025年2月,党组书记就未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对相关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按要求对班子集体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对部分班子个人历年(2021-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相关缺失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等党内法规,确保知法懂法、规范用法。二是制定清单,根据人社实际、结合工作职责,于2025年4月7日,制定形成《县人社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履责要求,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执行。

  17.针对“推进以案促改促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以案促治,2025年2月14日、5月29日,分别召开全县人社工作会议、开展人社系统警示教育,对2022年以来系统内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进行通报;3月27日,组织党员、干部到禁毒教育基地、拘留所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利用班子会、主题党日等渠道学习警示案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二是制度化开展以案促治,2025年以来,每月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纪律小课我来讲”4次,安排党员干部剖析案例2~3个,强化反思自省,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18.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我监督。通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学习,2025年3月27日,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责任、明确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年初有部署、工作有推进;每月听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加强廉政教育。2025年2月27日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4月30日听取班子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于2月18日、2月21日、3月20日巩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开展廉政谈话,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谈话60余人次。三是强化执纪问责。支持指导机关纪委工作,开展纪律检查9次,发布通报1期;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截至目前,带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次。

  19.针对“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端正”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调整岗位。2024年5月,局分管就业工作领导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9月,县就业中心就业创业分管负责人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股室负责人黄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4年3月创业担保贷款经办人员彭某某被调离原岗位原单位;2024年4月免去黄某某县就业中心就业创业股股长职务,并被调整到中心办公室工作;2024年12月王某被调离原岗位原单位。二是严格执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宜人社函〔2024〕22号)文件,建立秭归县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风险防控制度,实行网上双人复核审批,申报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持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一窗联办”流程,减少办贷环节,申报材料精简到4项,2025年小微企业实现网上申办、不见面审批,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解决。3月份持续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流程,一对一走访企业,做好贷前服务工作。三是持续开展“1141”人社专员暖企行动、局长“走流程”活动。组织全县人社系统百名人社专员服务县域106家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对县内1003家企业进行电话服务,全面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有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调整岗位,2024年12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就业中心,2025年4月黄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4年5月郑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撤职处分,2023年12月已将违规收取的企业职工预交考试费77300元上交至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2024年7月、2025年4月,王某、黄某某已分别将1550元、1251元金额上缴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聚焦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可行措施。4月底前,各部门(含单位、股室、专班)根据各自职责,已全面查找廉政风险并制定防范措施。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机制,3至4月,全面开展“县人社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情况排查,确保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1.针对“群腐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纪委移交黄某某的违纪问题并积极配合查处,2025年4月,黄某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纪委书记受到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加强对黄某某纪律教育,督促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让其强化纪律观念、自觉遵规守纪。三是2月27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四是建立健全《议事制度》,明确议事原则、范围、形式和程序等,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程序决策。

  22.针对“执行政策不严格”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分别给相关培训机构下达了《清退违规发放培训补贴的函》,责令培训机构对接违规享受补贴学员协助退费。2023年8月10日至11日,违规享受补贴的15人0.3941万元退回至县财政局国库。2025年人社局对五家培训机构分两批进行了约谈,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实效。二是对创业担保贷款程序严格审批把关,实行双人复核审批。对企业贷后用途不合规的,对承办银行推送疑点数据,根据职责权限指导和督促银行会同企业全面整改。

  23.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学习。2025年2月14日人社系统大会上集中学习了财务制度;4月30日班子扩大会议分管领导重点强调费用报销审批事宜;5月28日主题党日活动上,财务股牵头负责人针对财务管理进行交流研讨发言;5月29日班子会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5月29日人社系统警示教育活动上,主要领导上党课,重点强调了财经纪律。二是已修订和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登记台账,规范签订经济合同。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严格费用报销审核,对要素不全、不规范的、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报销入账。会计每月对已支付的财务票据进行复核检查,做到票据规范、附件齐全。3月份组织开展财务交叉检查,共发现6个方面问题,各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通知各部门申报2025年支出及资产购置计划,将预计应纳入的按政策规定编入部门预算;在2025年预算执行时严格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年初没有预算的财务股不予支付。

  2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就业中心补提支出及其他应付款2.35万元,县人社局老干部活动经费4120元已调整账目。二是补记固定资产,人力资源市场和附属用房改造30.36万元,人社局机关已于3月11日函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予以补登记固定资产并记账;电力改造3.34万元已于2025年3月6日补登记并记账。县待遇中心已办理固定资产设备1499元移交手续,并由杨林桥镇三渡河村登记记账。三是举一反三、深化整改,2025年2月对财务股负责人及各单位财务人员就财务相关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要求财务人员深入学习财务政策,准确做好账务处理等。

  25.针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就业中心4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5月19日,组织27名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节约的必要性。指导县参保中心工作,通过主题党日、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在会上强化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3月1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过紧日子”中诠释忠诚干净担当》;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5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6月20日,组织9名党员学习《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强化节约意识,5月23日,针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开展了专题研讨,9人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指导就业中心5月份修改《秭归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财务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租赁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指导参保中心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层层审批,实行事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值班领导签批制度;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派车审批制度,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管理;3000元以上支出事项采取支委会集体讨论决策。三是对近五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自查,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县就业中心、参保中心无违规审批、超标准支出的问题;两个单位分别对“三公”经费上涨原因进行了专项分析,为进一步压缩开支、控制“三公”经费上涨提供了参考。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26.针对“领导班子担当作为有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严格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事前协调机制,“三重一大”议题上会前,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充分研究论证、拟定可行方案并履行相关程序征求意见,有效提升了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2025年1月17日,编外人员工资待遇调整问题已经局党组议定。二是已强化对就业工作的领导督导。建立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机制,通过年初部署、年中听取“双过半”进展等方式,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就业工作问题。严格落实月报制度,督促各股室、单位按时填报《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月报表》,2025年1-6月已规范提交6期。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就业工作人员思想状态、工作情况,2025年,与就业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3人次。三是已建立并实施干部职工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岗位范围及人员条件等标准。强化重点岗位交流,2025年已开展干部轮岗交流10余人次。加强班子建设,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干部优化配置,切实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同步排查岗位风险,已完成年轻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风险排查工作。四是压实保密责任。已按上级要求完善保密制度,配齐“三铁一器”,涉密人员均签承诺书并熟记“六项制度”;2025年5月接受上级保密检查,现场未发现问题。2025年3-5月,先后通过中心组学习、线上竞答、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保密教育3场次,强化意识,以案促改;对分管领导及纪委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

  27.针对“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党的理论学习、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部署重点工作,年初专题部署本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多次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年中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违规吃喝集中整治工作,党委委员逐一表态;同步安排退休党员支部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支部党员制度;建立并执行党课材料分级审核机制,由主要领导负责终审把关。二是强化政治意识与部署推进,党委高度重视,在党委会议中重点强调换届选举的政治意义,严肃换届纪律,并要求就业中心、待遇中心党总支负责人提前谋划。健全领导机制、压实责任,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制,明确由党总支负责人全程指导监督,层层压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主体责任。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规范、纪律严明。三是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深化党内法规学习,坚持将《中国共产党章程》纳入每月主题党日必学内容;专项学习选举条例,机关党支部及局所属二级单位党支部积极组织学习了党务工作业务。

  28.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调研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深入联系党支部开展1次调研指导的制度。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先后四次召开班子会议,专门听取各党支部运行情况,集中研判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调研发现的问题、整改成效及日常运行状况,作为年度党建考核评价的核心依据。计划在年终结合调研结果,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管理等挂钩。二是机关支委组织专题学习,配发学习资料,向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统一发放《机关党建业务资料汇编》,作为常态化学习参考资料,引导党务干部加强自学。三是强化工作督办与过程管理,围绕中心工作及党建重点任务,2025年上半年已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8项重点内容进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部署到位、落实有力。深化整改成效“回头看”,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等工作成效纳入常态化督导范围,定期评估问效,巩固整改成果。夯实标准化建设基础,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持续加强阵地、制度、活动等方面规范化建设,为党建引领、共建共享、整体提升提供坚实保障。四是按规定开展年度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党委书记开展点评;部署年中履职践诺检查,局党组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了党建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职践诺专项检查。

  2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一体制定方案清单,党组班子及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实现问题全纳入、问题全整改。建立督办问效机制,党组牵头建立整改落实工作督办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定期跟踪进展,强化评估问效,坚决杜绝问题反复查摆、整改不力现象。二是强化制度要求,针对巡察指出的谈心谈话深度不足问题,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进行专项提醒,明确谈话必须开诚布公、直面问题;严格按要求开展深层次谈心谈话36人次,做到了坦诚相见、实事求是,有效促进了相互批评与提醒,达到了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

  (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30.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宜昌市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宜税发〔2022〕40号)的部门职责分工。税务部门职责主要包括: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制度及执行口径;负责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及违法处罚等工作。人社部门职责主要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应缴费额及“统模式”前社会保险费欠费额;将社会保险登记和特殊情形下的核定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征缴信息做好个人有关权益记录;编制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等。我局将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二是由分管就业工作同志牵头,通过法律途径全力追缴违规资金。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县人社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强化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质量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把组织力量、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发展动力、发展优势。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党建质效,严肃党内生活,严格党内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促进党建赋能,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形成“抓好党建带业务、抓好业务促党建”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把方向、保大局,增强人社系统凝聚力、战斗力。

  (二)坚持务实作风。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形式,“学习强国”、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学习平台,人社练兵比武等学习载体,做到线上线下学习融合。坚持定期抽查学习情况,结果直接运用于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更新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严格按制度管人办事。深入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凝心铸魂、对标争先、强基提能、破解“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开展“清廉湖北”建设六大行动,统筹开展好干部拉练培训、师徒结对等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思想再解放、能力再提升、作风再优化。落实好职务职级、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政策,用关心关爱助力干部成长成才,不断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和争先活力。

  (三)突出正风肃纪。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常态化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剖析人社系统典型案例,以案示警、警钟长鸣。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依规依纪依法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加强人社廉洁文化建设,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要求抓好各项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拒腐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有岗必有责、有责必担当。严肃财经纪律,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强化制度约束和岗位管理,提升财务经办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抓好事业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各级人社部门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着眼于人社工作新阶段新特点,立足于秭归实际,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履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五个加压奋进”工作要求,着力破解发展中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县人社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7-2880110(工作日8: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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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秭归县人社局党组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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