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谭黎明 发布时间 : 2025-04-25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4年6月11日至7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有力的工作举措逐条逐项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认真部署推动,主动认领问题,带头对号入座,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3次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2025年4月18日,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视同完成整改1个。在面上问题整改中,共追责问责4人,其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1项,建立完善制度4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县委工作安排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要内容,开展专题研讨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7条。二是认真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干部职工学习清单,确保学习主题聚焦、学习内容精准。三是严格执行局机关管理学习制度,坚持联系思想、联系工作,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7次、交流研讨4次,以学促干扎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四是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2024年10月,围绕“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等开展法治督察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助推法治宜昌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秭归落实落地。
2.关于“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5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及督查考核内容。二是推动“一办三组”实体化运转,召开委员会及“一办三组”会议、依法治县年度工作会议6次,审议通过文件2个,协调解决法治领域问题13个。三是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专题述法评议活动,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全县党政同责事项清单,压实“关键少数”职责。四是精心谋划实施普法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普法”,通过“法治秭归”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精准推送法治内容,线上宣传点击量达13万人次。
3.关于“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政府办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每月定期查阅县政府发文目录,对县政府文件做到“每月查、每月清”。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指导,2024年10月,对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实地指导。三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4年11月,完成县乡两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12月,对全年发文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应审尽审。
4.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卫士’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析专题培训1次、土地征迁法律知识培训1次,集中开展专家讲座1次、上门培训6次、业务练兵8次,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能力。二是精选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库成员组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班,对2023年度结案案件、2024年度涉企结案案件进行评查全覆盖,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监督建议书。2024年8月19日,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全县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反馈会,面对面反馈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起底排查行政执法案件。四是创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会商机制,有效发挥行政执法专家库、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等力量,会商研讨意见全部被各办案单位采纳。五是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法律专业人才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摸排,督促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公职律师,覆盖率达66.7%。
5.关于“行政复议纠错‘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清单,邀请省司法厅相关专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辅导1次,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通过“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平台开展集中学习。二是针对纠错的行政复议案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办理、及时反馈。三是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及时移送问题线索。
6.关于“行业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律师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2次、省市县三级党建联动活动2次,以党建引领不断增强律师行业依法依规执业意识。二是到律所开展走访调研5次,了解律所及律师的执业活动情况,掌握律师思想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抓早抓小。三是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对外向上宣传推介律师先进事迹,展现律师队伍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全年共有1个律所支部和3名律师被省市律协通报表扬,周垠律师因见义勇为被县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7.关于“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程序,认真听取村(社区)工作人员及周边邻里意见,书面征求公安派出所相关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刑事执行委员会合议制度,刑事执行委员会主任全年参加刑事执行委员会会议4次,研究重大疑难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8.关于“社区矫正对象脱管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年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3次、指导督办4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大社区矫正对象司法E通核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全年开展抽查检查60余次。三是全年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40余次,重点学习外出请销假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违规外出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训诫、警告、提请治安处罚等措施。
9.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司法所认真开展预释放人员核查工作,分批分类开展人员衔接、安置和帮教工作,重点人员同步报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备案。二是协调各乡镇、部门和村(社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解决安置帮教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三是对于“失联”安置帮教对象加大和家属亲人的联系查找力度,及时将“失联”情况通报至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四是常态化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扶”行动,及时准确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动态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去向实,最大限度减少“失联”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1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制度,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时,按照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并经局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审核把关。二是2024年11月8日,召开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办公会,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理解把握,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4年11月下旬,班子成员带队对局属二级单位、司法所及机关各股室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责“口袋书”。二是年初召开机关各股室专题办公会,专题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办公会2次,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分析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精心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
1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纳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重要举措。二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4人次,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三是修订局机关管理制度和精细管理考评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50余人次,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质效。
1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积极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参会。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部署落实情况、“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每月向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报告。
14.关于“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办公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遇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会上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做到以案为戒、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二是坚持把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一起抓、同落实,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有关工作。三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5.关于“风险管控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群腐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业务工作流程、岗位职能风险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全面查找风险点28个,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二是2024年12月10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安排“三个规定”工作1次,每季度组织县社矫局和各司法所填报“三个规定”报告单,并向县委政法委报送“三个规定”执行情况。
16.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差旅费报销附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严格履行签字、审核和审批手续。二是对2024年各类票据进行审核自查确保合法合规。三是结合市县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17.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财务人员及时学习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采购监管管理,确保采购合法合规。
18.关于“超范围发放慰问费及物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精准把握政策和标准。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规范经费收支管理。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完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19.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局机关公文处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全面提高公文质量。三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全年共向局党组和有关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3人次。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0.关于“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开展政治轮训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专家辅导2次,不断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按照省司法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5次,不断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三是新招录、调入法学专业的公务员4名,引进法学专业硕士人才1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干部3名,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素质。
21.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改进会风,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议定的统筹安排,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二是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相关规定。
22.关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严格执行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一把手”作末位表态。二是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预算经费管理规定,严控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坚决杜绝违规开支。
23.关于“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前充分准备,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二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4年10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我批评不遮掩、不回避,互相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共提出批评意见23条。三是务求整改实效,及时梳理意见建议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4.关于“机关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正则学堂,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党纪学习教育、政法英模教育等多形式学习活动,补足精神之钙。突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优势,统筹抓好机关党建和律师党建工作,促进党建与业务互融共促。二是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机关党支部注重在优秀青年干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三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提前拟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安排党员领学、研讨交流、讲微党课等,如实记载会议内容及考勤记录。
25.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组织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经支委会逐一审核把关。二是加大对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力度,围绕“团结-批评-团结”的目标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四)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6.关于“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村级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参差不齐’整改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村级法律顾问配备事宜,确保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组织召开村级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会议3次,列席乡镇综治例会、走访调研村(社区)6次,全面掌握村级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三是按照双向选择、便利服务的原则,充分征求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及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意见,对2025年村级法律顾问的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7名律师担任村级法律顾问,确保每名法律工作者担任的顾问村在10个以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严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细落实。
二是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持续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三是固化整改成效,推动事业发展。将法治秭归、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发展贡献率和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加快建设三峡库区生态文明实践示范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服务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17-2886054(工作日8:30-17:30)
通讯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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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秭归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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