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周蜜蜜 发布时间 : 2025-01-17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5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林业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局党组及时于6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提示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组明确提出,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牢记在心、落实在行,把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局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局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各自分管股室单位的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三)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工作举措。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6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的问题认真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6月25日印发《县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为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坚持严字当头,力求真抓实改。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安排督促下一步工作。局班子成员对问题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指导督办,带头进行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线索,党组对有关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逐个调查核实,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真抓实改。各责任单位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扎实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漏洞建章立制,使巡察整改取得了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县委工作安排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专题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先行区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等内容组织开展了补学。二是深入开展研讨交流,8月2日结合半年工作情况,以“服务先行区建设、立足岗位作贡献”主题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明确下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举措。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组织实施绚丽花城、森林质量提升和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道路、生物阻隔带以及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等一批林业重点项目,稳步扩绿提质,逐年提升森林覆盖率。
2.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原后山林场和国有九岭头林场发展保护中心分别开展了财务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对原后山林场和国有九岭头林场发展保护中心进行了财务合并,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对国有九岭头林场发展保护中心原牵头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九岭头林场人员、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构建了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工作机制。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6月14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沉乡镇负责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了一次补学。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印发《县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开展检查,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了责任。三是注销微信公众号“秭归林业局”,仅保留“秭归林业”微信公众号,办公室专人负责更新维护,按照“编辑者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机关值班领导终审”的“三审”制度加强内容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做到了每两周内容有更新。
(二)落实全省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市委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县委建设三峡生态文明窗口有差距
1.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有不足。
(1)构建流域综合治理单元有差距,推进林长制工作做深做实存在短板。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县级总林长专题汇报,8月9日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林长顾鹏飞主持召开全县总林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县林长制工作,在家县级林长和县级林长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二是坚持落实林长巡林制度,每个季度围绕一个巡林主题及时印发工作提示,一年来全县组织三级林长共巡林6900次,解决松材线虫病除治、森林防火、项目建设等林业发展保护重难点问题58个,查处林业案件34起,较2023年同期林业案件下降45%。三是组织工作专班奔赴12个乡镇开展林长制工作宣讲,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县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并于8月30日印发。
(2)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2021-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发现的违法涉林案件,督促38起违法涉林案件办理完结,其中林业行政案件34起,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4起。二是认真开展2024年国家下发的144个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同比2023年283个森林督查图斑下降49%,资源管理效果逐步显现。已完成一期、二期86个图斑核查并通过省级审核,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起。三是靠前服务,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完成林木采伐、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事项1303件,办理使用林地手续144宗5704.67亩,在2023年办理林地手续85宗的基础上增幅达到169%,确保了我县交通、水利、产业等一批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取得林地许可。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印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法律法规》宣传单1000份发放至各在建项目工地,通过现场宣传提高项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依法用林意识。五是组建工作专班,从快办结检察院对县林业局提出的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检查建议,抽调局执法精干力量对宜昌富强公司在修建尹胡公路中违法占用林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恢复植被到位,目前富强公司对该地块进行栽植刺槐苗木,验收恢复效果良好。六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将2024年已审批的144宗林地批文及矢量图下发至下沉乡镇工作人员,对辖区在建重点项目半月一巡查、一般项目一月一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3)自然保护地监管责任压实不够。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对秭归华星船务有限公司违规在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拆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到位,对该公司相关人员开展相关管理规定宣讲,公司承诺不再进行拆船业务,并向县政府提交了《秭归县华星船务有限公司关于不进行船舶拆解的承诺书》,向主管部门县经信局报告注销拆船相关资质,今后不再从事拆船业务。二是对秭归县龙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内存放炸药及雷管的行为下达停顿整改通知书,对其法人刘发山进行约谈。龙安爆破公司按照要求撤出了标志标牌,清空了炸药雷管;组织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其违规在刘家坝原采石场倾倒渣土行为进行整改,督促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植被恢复,种植毛黄栌500株、女贞100株。三是对湖北三峡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九畹溪观景平台与沿溪栈道建设上未批先建行为做到处罚到位、手续补办到位和责任追究到位。行政处罚罚款183240元,对局分管领导、原九畹溪林业站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加强事前审批服务和日常巡护,扎实开展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内公墓建设排查,完成项目审批33个,对65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点位开展核查,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分局移送1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五是认真开展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召开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湖北段)总体规划(2025-2035年)编制工作对接会议,开展走访座谈和现场调研,完成早期数据收集上报,总规编制单位已完成编制思路汇报,正在编制总规初稿。
(4)野生动物保护不力,非法捕猎问题频发。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学习,7月份先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天保护林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两期《今日说法》野生动物典型案例,以乡镇为单位组织生态护林员学习21场次。二是加大野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印发《野生动植物宣传手册》3000份,做到林业干部职工、护林员、村干部人手一份。印发禁猎期、禁猎区通告1000份在各村委会和村级重要交通路口张贴宣传,重点地段树立固定宣传标牌15块,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一次。三是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分别纳入全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和专职护林员管理考核,印发《秭归县2024年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和《秭归县天保工程专职护林员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林长和护林员的日常监管保护职责。
2.实施平安建设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有不足。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年度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行任务、资金、责任到乡镇,全面完成2023-2024年度病枯死树清理除治任务,共清理除治病枯死木11.5万株。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实行县级驻点监理制,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实行专人跟班作业,点对点监管除治数量和质量,严格采用林业局组织、专业监理公司参与的联合验收机制,确保了除治工作质量。顺利接受市级核查4次、国家林草局蹲点包片指导检查2次,除治质量和效果比往年显著提升,工作得到充分肯定。三是在屈原镇、茅坪镇重要地段开展即死即清,实行动态清零,并组织开展松褐天牛综合防治,对屈原、归州、郭家坝等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进行飞播施药防治2万亩,完成茅坪镇兰陵溪村飞播药物防治0.6万亩,遏制了松材线虫病蔓延。
(2)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不够。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防火物资库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不达标的45个村迅速开展自查整改,现场指导督办其中17个村利用村委会现有条件腾挪房间实现达标,12个村拟通过腾挪村集体旧房解决,16个村拟通过统筹公益林资金并自筹部分资金改扩建村委会房屋解决。二是积极争取2024年度以水灭火、森林防火物资采购与基础设施、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二期)建设和秭归县森林防火智慧监测系统建设等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逐步解决乡镇、村防火物资与基础设施不足问题。三是督促问题乡镇、村重点整改,督促各乡镇围绕防火物资管理制度建设、物资登记台账及物资出入库管理开展全面整改,指导两河口镇、梅家河乡完成白庙岭、下里坪村无物资管理台账和出入库记录、未明确保管责任人问题整改,全县168个村均已明确了防火物资管理责任人、建立了物资管理制度、物资登记台账,实施了物资出入库登记管理。四是督促规范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建设,调整长期挂名而本人不在当地的、年纪大于60(半专业队员)或65周岁(村义务扑火队)的、以及老幼病(伤)残、孕体弱等人员84人。全县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13支(含九岭头林场),落实半专业扑火队员307人,组建村级义务扑火队伍168支,落实扑火队员1908人。五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排查整改森林火灾隐患36处,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及森林防火宣传单16万份,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10万条,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中队举办2024年县级森林防灭火队伍集训及培训演练活动,组织各乡镇及县内重要景区等30人参加为其一周的驻队伍营房集训和县级防火演练,培养了一批森林防灭火明白人。
3.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夯实自然生态根基有不足。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省林业局通报的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秭归县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人工造林面积合格率仅为50.8%的问题,在2023年完成补植补造整改的基础上,2024年6月组织施工方、监理方、验收方对照2023年12月项目实绩验收材料再一次逐块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合格。二是组织各乡镇开展新造林管护情况调查,编制《秭归县新造林地抚育管理技术要点》,指导营造林项目管护主体及时科学开展管养工作。三是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全面完成总投资4192万元的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2.19亿元,建设期 2024年--2026年)和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80万元),积极申报森林防火以水灭火试点示范建设(5192万元),已完成可研初设。四是出台《秭归县林业局县级营造林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县级营造林项目建设管理,明确营造林项目后期管护主体和责任。及时将县林业局承建的成活养护到期绿化工程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移交给属地人民政府,并指导其于9月中旬开展了秋季抚育管理。
4.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林业法治体系有不足。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委依法治县办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中提出的结案报告书与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不一致问题、普华实业案卷中审批日期空缺的问题进行文书上的整改。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中线索发现、问题复核、案件查处、宣传引导等新机制,制定了秭归县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主动适应机构改革以后执法机构的变化。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能力培训,6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20学时,参加市林业和园林局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14人次。三是全面梳理2021-2023年办理的131个林业行政案件,责令4个案件的违法责任主体按处罚决定书的要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其余19个案件待植树季节对处罚对象逐一催告,督促其完成恢复。四是严格开展执法,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34起,同比2023年72起案件数量减少53%,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7月1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研判,审定《中共秭归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7月31日印发《中共秭归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党组书面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书记对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局党组副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压实其严格监督管理干部职工责任。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组织班子成员与股室单位负责人、股室单位负责人与股室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开展了1次廉政谈话,筑牢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三是严格执行机关上班指纹或刷脸打卡签到制度,坚持不定期检查机关考勤情况,通过林业工作群通报情况2次。
(3)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九岭头林场工作人员,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林场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余波审批。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国有九岭头林场开展财务审计,对原林场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分别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关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财务内审及年审机制,从制度机制上逐步规范财务管理。
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主持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带头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等相关工作。二是日常及时督促提醒班子成员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6月19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分别汇报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落实情况,并以案为鉴开展对照检查。三是5月31日召开林业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局党组书记程健以《以案为鉴知敬畏 防微杜渐守底线》为题讲廉政党课,警醒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牢人生底线红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3.廉政风险防控有短板。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党建业务工作,认真学习党建业务知识,熟悉并熟练掌握婚丧事宜报备、党员转接等相关办理程序。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系统全面开展违纪风险点排查,组织各股室单位和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职责共排查风险点224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224个。三是及时开展廉政风险提醒,对系统内有子女中高考的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逐一提醒并签订抵制“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
4.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指导督促党组正确认识和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7月19日围绕如何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专题学习,准确把握“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内容,明确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方式方法。二是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职工,由班子成员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对9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落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对黄某武违纪案后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由联系国有九岭头林场发展保护中心的局分管领导对违纪党员黄某武开展提醒谈话,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安心工作和生活。二是健全完善违纪党员干部帮带制度,即1名分管领导、1名股室单位负责人联系帮扶1名违纪党员干部,持续开展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帮扶工作。三是编印了《秭归县林业局内部控制手册》,建立了财务内审和年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
5.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审核把关不严。整改情况:一是九月份开始正式执行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财务具体负责全局财务日常监管。二是严格执行费用支出“三签制”制度,财务专人负责把关,每笔费用报销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三是明确办公室财务专人负责支出票据审核,不规范、不合理的票据坚决不审批、不予报销。
(2)工作餐补贴及值班误餐补助兑现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下沉乡镇人员工作餐补贴由林业局拨付到局机关食堂账户,各乡镇按要求据实报账,局安排专人分别对各乡镇下沉人员食堂收支进行核算。二是局机关值班误餐补助严格按照节假日值班考勤情况,在指定餐馆进餐签字据实结算,取消周一至周五值班误餐补助。
(3)无依据发放慰问费。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至2022年无依据发放村干部的慰问费进行核实,11名村干部慰问金0.55万元已全部清退。二是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加强政策学习,精准把握上级关于慰问等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6.纵深推进作风建设力度不够。
(1)执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整改情况: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将局二级单位公车归口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统筹调度,优先使用局二级单位公车,租用车辆优先使用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若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无车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租用保障中心外签订协议的社会公司车辆。二是修订完善《县林业局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务用车、加油和维修台账,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加强财务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开展财政预决算,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对非必要开支一律不予核准。
(2)工作简单应付。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党风廉政日常报表的统计填写,局党组书记进行审核把关。二是严格按照监督事项填写并报送月完成情况,对大额资金运行、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安排等情况逐项如实报告,做到了应报尽报。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安排,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围绕党建、意识形态和资源保护、林业执法等工作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水平。
(3)会议记录涉嫌造假。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局党组副书记对当时具体负责党建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帮助其认识问题、督促改正。二是调整党建业务工作人员,明确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按要求做好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和宜昌智慧党建云平台的更新维护。三是认真谋划开展好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杜绝了会议补签或记录造假。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领导班子担当作为有不足,攻坚克难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14年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项目结算审计,主动联系施工单位进行项目结算审计确认,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并主动配合宜昌仲裁委员会、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认真收集项目结算相关资料,积极应诉第三方韩某对结算审计结果有异议申请的仲裁,待仲裁结果公布后即按程序办理该项目所有遗留问题。二是认真梳理往来款项,分类制定化解措施,清收结算、结转结余核销应收款项29笔,支付结算、结转结余核销应付款项11笔。三是加大野猪危害防控力度,在农作物成熟季节组织护秋队赴重点区域开展野猪猎捕50多头。投资25万元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已理赔238户23万多元。四是加强项目谋划争取,全面启动开展“林业碳汇+生态司法”试点,积极做好国储林项目前期准备,谋划申报“双重”二期、森林防火以水灭火试点示范建设、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等项目,争取资金近3亿元,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议事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由党组成员提出议题,会上党组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在集中大家的意见上进行末位表态,意见分歧较大采取可缓议或票决制;二是局党组始终坚持重大事项一律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再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一事一议”、“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则,未经集体讨论决定一律不实施;三是局办公室坚持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未发现问题。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6月19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对反映的问题严肃开展自我批评,深刻反思自身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二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指出并纠正;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全年开展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带头以身作则,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真学习、真改进,提升生活会质量。
2.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整改情况: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系统人员按照编制、岗位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人员信息台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逐步理清编制与岗位不匹配情况。今年6月将原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与林业站人员编制全部调整至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张新与向浩文作为下沉人员下沉至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二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沟通联系,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制度,确保编制与岗位、人员相匹配,坚持大稳定、小调整。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靠拢,今年发展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二是明确局办公室专人协助指导离退休干部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并积极申报“四好党支部”,邀请县委组织部、县老干部局对离退休干部支部运行进行工作指导。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着力增强治党管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激发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在林业系统落地生根见效。
(二)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于需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对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制度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
(三)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林业工作相结合,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精准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创新拼搏比学赶超,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三峡库区生态文明实践示范县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县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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